第七节 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544
颗粒名称: 第七节 雾
分类号: P426.4
页数: 1
页码: 201-201
摘要: 枣庄市年平均雾日为11至22.6天。其中台儿庄区雾日最多,滕县雾日最少。最多年雾日可达37天(1977年薛城区)。
关键词: 水雾 酸雾

内容

枣庄市年平均雾日为11至22.6天。其中台儿庄区雾日最多,滕县雾日最少。最多年雾日可达37天(1977年薛城区)。全市雾日主要出现于冬半年,即当年10月至次年3月,以3月机遇最多。日变化主要集中在午夜至翌日上午,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天。
  影响能见度一般在200至1000米,特大雾天能见度只有几米。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阅读

相关地名

枣庄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