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湿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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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54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湿度
分类号: P426.1
页数: 1
摘要: 枣庄市年平均绝对湿度为12.9至13.6毫巴,其中7月最大,为28到29毫巴。1月最少,只有3.5到3.7毫巴。夏季最大可达19.3毫巴到29.1毫巴。
关键词: 温湿指数 湿度

内容

枣庄市年平均绝对湿度为12.9至13.6毫巴,其中7月最大,为28到29毫巴。1月最少,只有3.5到3.7毫巴。夏季最大可达19.3毫巴到29.1毫巴。秋季次之,为7.5毫巴到19.8毫巴。春季为5.9毫巴到15.3毫巴。冬季只有3.5毫巴到4.7毫巴。全年最大及最小绝对湿度分别为42.7毫巴和0.1毫巴,均出现于滕县(1963年8月12日,1964年2月3日)。
  枣庄市全年平均相对湿度为68至72%,7,8两月最大,约为80至85%,3月最小,约60%左右。夏季最大为74至79%;秋季次之,为70至76%;春季最小,为60至65%;冬季为60至67%。
  全市年最小相对湿度为0,出现于滕县(1977年1月29日)。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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