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企业登记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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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市中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44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企业登记管理
分类号: F272.9
页数: 4
页码: 509-512
摘要: 1950年省政府《工商业登记暂行办法》下达后,峄县工商科于1951年对枣庄镇境内的中兴煤矿、泰丰面粉厂、同信诚锅厂等5家较大工业企业办理登记发证手续。
关键词: 企业经济 企业登记管理

内容

1950年省政府《工商业登记暂行办法》下达后,峄县工商科于1951年对枣庄镇境内的中兴煤矿、泰丰面粉厂、同信诚锅厂等5家较大工业企业办理登记发证手续。对私营商业、服务业、手工业的开业、转业、歇业统一进行登记管理,规定坐商每年换发一次营业执照。对店铺进行登记的有:百货店14家,杂货店(包括酱园店)18家,棉绸布店8家,中西药店35家,文具店3家,茶庄3家,旅栈23家,饭店11家,浴池4家,照相馆4家,理发店34家,银匠楼2家,锡铁铺11家,鞋铺6家,箩笼铺3家,等等。枣庄镇工业、手工业厂、坊共有194家,商业座商有281家。
  1953年起,枣庄镇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对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引导他们走合作和公私合营的道路。1954年,国家对粮棉油物资统购统销,棉布商重新登记,枣庄镇被批准代销的有由42户棉布商贩组成的5处棉布联营社。1955,1956年,枣庄镇先后组成商业、饮食业合作店、组10家,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13家;公私合营棉布、百货、酱园、杂货等商业企业4家,公私合营煤矿、面粉厂、翻砂厂等工业企业3家。以上单位皆由峄县工商科登记发证。1956年,枣庄镇小商小贩、手工业者基本走上合作化道路,峄县工商科随之撤销,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停顿下来。1961年贯彻调整方针,将理发、饮食、百货、糖茶、蔬菜等行业的510名过渡私商及手工业者从国营、供销合作商业中调整出来,重新组成13个合作店、组,分设60个门市部。1962年,枣庄市成立工商企业登记领导小组,予以登记发照。同年在允许个体工商业从事城乡贩运、摆摊设点、走街串巷、搞活经济的政策规定下,核查枣庄镇个体工商户705户,登记发照270户。1965年,对工商企业的变更、歇业办理了登记核准手续。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企业登记管理被当作“资产阶级法权”批判,登记管理工作中断,已发放的登记证照收回作废。
  1979年,恢复工商企业登记工作。在区公安分局的配合下,对印刷业、刻字业、修理业、旅店业、旧货业等特种行业的工商企业进行整顿,发放营业执照52户,取缔28户。对区属、社队、街道工商业及建筑、运输业进行普查,共登记439户。经核查、清理,发放营业执照375户,其中区属工商业26户,社队、街道工商业226户,建第六卷物价计量工商管理筑、运输业80户,枣庄矿务局系统集体所有制工商企业43户。是年对36户个体工商户发放营业执照。.1980年,市政府《关于工商企业登记管理的通知》确定,区、县及其以下企业,由区、县工商局办理登记发证。1981年,规定饮食服务业须持人员健康检查证和卫生许可证,建筑运输业须持业务主管部门许可证明和临时户口,方准换发营业执照。当年对符合开业条件的279户全民、集体所有制工商企业换发了营业执照。1983年,鼓励扶持发展第三产业,放宽登记管理政策界限,建立健全“经济户口”,换发全国统一营业执照。年底,区工商局对所管理范围共发放全民、集体所有制工商企业营业执照511户,其中工业91户,商业147户,饮食业132户,服务业79户,修理业50户,临时商业执照12户。1984年,区工商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对工商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企业名称的登记,进一步放宽限制。允许集体和个体零售商业搞综合经营,全部放开三类小商品的批发业务;允许企业跨地区、跨行业搞联营,各种经济成份都可搞经济联合体或经营承包;乡镇企业或其他集体企业,只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经市、区主管部门或政府行文批准,在保证企业性质和隶属关系不变的情况下,可以以市、区厂、店命名(俗称挂大牌子);下放企业登记审批权,一般企业的开业登记,只需申请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即可办理。是年,全区有170余户区属、乡镇、街道工商企业挂市、区牌子。7月,市工商局负责的市属和市属以上工商企业登记发证下放给市中区工商局办理。年底,区境内有全民、集体所有制工商企业1389户在册,有4017户个体工商业者换发营业执照。1985年,根据市政府转发市工商局《关于整顿“公司”“中心”企业的意见》,查实“公司”、“中心”区属69户,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属41户,乡镇属72户,对其中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开办的及未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对无资金、无设施的“皮包公司”和不具备条件的小厂店挂大牌子的单位,分别进行撤销或变更登记处理。10月,区工商局公告撤销54户(非市中区所属4户)“公司”、“中心”,对6户“公司”名称进行变更登记。1986年,两次撤销“公司”、“中心”43户,变更登记42户。
  1985年市中区所属全民、集体工商企业登记发证现状表1985年区境内全民、集体工商企业登记发证现状表(续表)第四节私营、个体工商业管理建国初期,地方政府从调整税收、放宽贷款、为小商品经营让路等方面着手,组织私营工商业补充市场供应。
  枣庄交易所对所辖范围内坐商的开业、歇业、转业进行登记上报,对小商小贩的经营范围和参加集市交易的行摊摆布、经营方式进行监督和统一管理。1951年,枣庄镇有5家私营工矿企业和194户个体手工业者,有私营商业、服务业店铺281户。1952年开始对行商、摊贩进行登记发证工作。
  1953年进入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对私营工商业纷纷纳入集体合作、公私合营和国营经济体制的轨道。迄1958年3月,枣庄镇工商业先后有649户928人组成17个行类的工商业合作社、店、组及公私合营企业(枣庄煤矿除外)。1958年各行业向全民所有制过渡。1961年大部恢复合作社、店、组。1961年开放集市贸易。枣庄市场管理所根据枣庄市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集市贸易和取缔无证商贩的意见》,在枣庄镇查出135户无证商贩。对其中守法经营的给以登记发证;对弃工经商,贩卖粮食、粮食制品、土布、票证等非法经营的予以取缔,有27户非法经营在千元以上,将他们移交公安部门处理。1962年,个体工商业户从事城乡贩运、摆摊设点、走街串巷等经营活动的增多,工商管理部门对枣庄镇705户个体工商户核发营业执照270户。1964年,对有证不营、投机违法、没有当地户口的个体商贩进行清理。此后对703户个体工商业者进行登记发证。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个

知识出处

枣庄市市中区志

《枣庄市市中区志》

枣庄市市中区,包括市区及周围11个乡镇,总面积375平方公里,1985年人口32.8万人。市中区地处苏鲁豫皖之间,淮海地区中心地带,自古即为战略要地,“北负蒙峰,南控江淮,西走梁宋固济,充之屏障而东省之襟喉也”,实扼山东之南大门。枣庄市区屏障一北郊卓山姊妹峰,石壁削立,为震旦纪砂岩,南处北山大断层,与石炭纪煤系接触。卓山两峰,犹如一对忠诚的卫士,守卫着亿吨储量的鲁南煤城。卓山以南盆地藏煤炭,以东岗丘藏铁石,以北以西坡麓梨、枣、樱、植闻名遐迩。素以“质优色美”称著的枣庄煤炭,经百多年的大量采掘,至21世纪初其资源即近枯竭,但石灰石、铁矿石、铝矾土、焦宝石、白云岩等矿产藏量丰富,多为大中型矿床,发展建材、冶金、陶瓷工业具有巨大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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