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土地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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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市中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37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土地改革
分类号: F301.1
页数: 2
页码: 302-303
摘要: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减息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同年周村、税郭、永安等地按照指示精神,在减租减息的基础上,将地主、富农多余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实现“土地还家”、“耕者有其田”。
关键词: 土地制度 土地改革

内容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减息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同年周村、税郭、永安等地按照指示精神,在减租减息的基础上,将地主、富农多余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实现“土地还家”、“耕者有其田”。7月,中共峄县八区委员会下派工作组到周村一带,帮助村庄成立翻身委员会。翻身委员会没收地主多余土地和契约,动员富农献出多余土地。
  在贫农会议上确定评田委员会名单。
  评田委员会算帐评田,出榜看田,分界插标写契。是年,周村一带农民人均分得土地2.4亩。峄县二区东联防大队长赵文亮带领工作组帮助永安村成立翻身委员会,将地主王海搓在永安一带的2000多亩土地分给贫雇农。有些村庄只算清“分工帐”,不动土地,贫雇农耕种地主土地,谁种谁收。1946年秋,孟庄乡境内峨山口村曾召开群众大会斗争地主,共清算租粮5000斤,将地主5000亩土地、15头耕牛分给540户贫雇农。
  1947年,境内土改运动向纵深发展,村庄“贫农团”带领农民开展“铲墩子,斗封建,评成份”运动。上半年,国民党军曾进攻解放区,地主还乡团乘机向农民反攻倒算。下半年,民主政府进行土地复查工作,发动农民群众重新从地主、富农手中夺回土改果实,并对反动地主、富农进行批判斗争。
  1949年上半年,境内部分村庄在处理解放战争期间“土地还家”运动中遗留的地权问题。时西各塔埠村分配处理3户地主、5户富农的土地314亩,牛2头,驴1头,农具85件,粮食4000斤。处理后,贫雇农人均土地1.7亩,较过去增加0.8亩。境内在土地分配中注重麦田与秋田、良田与薄地的合理搭配,解决了当时存在的“麦田悬案”,受到翻身农民的欢迎。1950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公布,境内土改工作全面展开。峄县八、十区等组织土改工作队,深入各村进行宣传鼓动工作。村成立农民协会或贫农团,带领农民群众召开批斗地主的现场会,没收其多占的土地、耕畜、农具、房屋、粮食等。是年冬,土改工作形成高潮,根据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评阶级,定成分,斗地主,分田地,颁发土地证书。黄庄乡境内以批斗前陈湖梁家地主为重点,共举行批斗地主的群众会70多次。至1951年10月,境内彻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土改工作全面结束。共没收784户地主、2户资本家兼地主、78户富农及小土地出租者的多余土地33047.8亩,房屋6140间,牲畜440头,农具1639件,粮食511532斤。贫雇农及少部分中农分配土地31449亩,房屋4741间,牲畜435头,农具1617件,粮食500824斤。黄庄村典型翻身户、雇农孙晋法,原系地主长工,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土改后全家分得良田15亩,菜园0.5亩,房屋3间,粮食600斤。大郭庄村逃荒户毛继富,全家五口人住在一间地屋子里,土改后分得土地9亩,房屋3间,耕牛1头,农具2件,粮食500斤。1950年一1951年土地改革使境内农村各阶层人均占有土地量发生很大变化:地主2.08亩,减少6.4亩;富农4.52亩,减少0.52亩;小土地出租者3.15亩,减少1.1亩;中农3.7亩,增加0.36亩;贫、雇农2.72亩,增加0.89亩;其他1.45亩,减少0.55亩。
  1951年10月境内土改结束后各阶层土地财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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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志

《枣庄市市中区志》

枣庄市市中区,包括市区及周围11个乡镇,总面积375平方公里,1985年人口32.8万人。市中区地处苏鲁豫皖之间,淮海地区中心地带,自古即为战略要地,“北负蒙峰,南控江淮,西走梁宋固济,充之屏障而东省之襟喉也”,实扼山东之南大门。枣庄市区屏障一北郊卓山姊妹峰,石壁削立,为震旦纪砂岩,南处北山大断层,与石炭纪煤系接触。卓山两峰,犹如一对忠诚的卫士,守卫着亿吨储量的鲁南煤城。卓山以南盆地藏煤炭,以东岗丘藏铁石,以北以西坡麓梨、枣、樱、植闻名遐迩。素以“质优色美”称著的枣庄煤炭,经百多年的大量采掘,至21世纪初其资源即近枯竭,但石灰石、铁矿石、铝矾土、焦宝石、白云岩等矿产藏量丰富,多为大中型矿床,发展建材、冶金、陶瓷工业具有巨大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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