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封建土地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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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市中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37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封建土地制度
分类号: F301.1
页数: 2
页码: 300-301
摘要: 建国前,境内一直沿袭封建土地制度,大部分土地被官、绅、地主据有,多数农民靠租佃为生。
关键词: 封建土地 土地制度

内容

建国前,境内一直沿袭封建土地制度,大部分土地被官、绅、地主据有,多数农民靠租佃为生。清末民初,峄县“崔、宋、黄、梁”四大家地主,其中崔、宋、梁三家均居境内。齐村地主崔广玩一家占有土地6000多亩。市郊乡官地村地主宋氏占有良田6万多亩,分布在牛角、峰城、壕沟等地。黄庄乡前陈湖村地主梁继轮一家七口人占有土地1万多亩,分布在田屯、香城、桃花村等地。仅前陈湖一个村就有其佃户50多户。地主以租佃、放高利贷、摊派义务工等形式剥削农民。境内租佃,粮食和经济作物一般为“五五”分成;各种作物a杆分成,“五五”、“三七”、“二八”不等。佃户在麦季、秋季向东家交租。地主剥削更为苛刻者,是在收获前东家约佃户估产,地主管帐先生(俗称“大老管”)跟随笔录,以高估加重剥削。遇有灾荒,地主通过放高利迩载使农民破产,进行土地兼并,由此农民背井离乡、逃荒要饭者甚为常见。1927年,税郭镇宋庄农民耿永才,春天借地主宋汝沛10元钱、200斤谷子,麦收要还20元钱、400斤小麦,时逢小麦受雹灾,全家只得偷偷逃走,父子俩病死异乡。1939年3月-5月不雨,小麦未抽穗,高粱苗枯死,西王庄乡境内有65%的农户靠借贷过日子。处于连年灾荒的情况下,地主宋xx以月息五分放高利贷,使宋继常、杨玉松等50多户农民以土地抵债后流离失所。
  1920一1948年,西王庄乡34户贫苦农民卖儿誓女达40人之多,其中16人失去联系。1948年-1949年:,西王庄乡境内地主、富农占有土地16128亩,占其全境总耕地70%以上。解放战争期间,境内部分地区开展“土地还家”运动,农村各阶层土地占有状况发生较大变化。1950年土地改革之前,境内36个乡镇共有25665户,110451人,304450亩土地,人均占有土地2.75亩。其中地主847户,4370人,占有土地37049.7亩(不算占有境外的土地),人均8.48亩;富农407户,2304人,占有土地11619.1亩,·人均5.04亩;中农9382户,41310人,占有土地137768.4亩,人均3.34亩;小土地出租者286户,1219人,占有土地5176.2亩,人均4.25亩;贫、雇农13251户,54868人,占有土地100277.2亩,人均1.83亩;资本家、小商贩、工人、手工业者等其他户共计1492户,6280人,占有土地12560.1亩,人均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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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志

《枣庄市市中区志》

枣庄市市中区,包括市区及周围11个乡镇,总面积375平方公里,1985年人口32.8万人。市中区地处苏鲁豫皖之间,淮海地区中心地带,自古即为战略要地,“北负蒙峰,南控江淮,西走梁宋固济,充之屏障而东省之襟喉也”,实扼山东之南大门。枣庄市区屏障一北郊卓山姊妹峰,石壁削立,为震旦纪砂岩,南处北山大断层,与石炭纪煤系接触。卓山两峰,犹如一对忠诚的卫士,守卫着亿吨储量的鲁南煤城。卓山以南盆地藏煤炭,以东岗丘藏铁石,以北以西坡麓梨、枣、樱、植闻名遐迩。素以“质优色美”称著的枣庄煤炭,经百多年的大量采掘,至21世纪初其资源即近枯竭,但石灰石、铁矿石、铝矾土、焦宝石、白云岩等矿产藏量丰富,多为大中型矿床,发展建材、冶金、陶瓷工业具有巨大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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