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婚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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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民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0971
颗粒名称: 回民婚姻
分类号: K892.22
页数: 2
页码: 166-167
摘要: 从前,回族注重同族通婚。回女不嫁汉族,但不禁汉女嫁回族。另外,在同族内通婚中则同姓同宗不婚,辈分不等一般也不结亲。
关键词: 回民婚姻 风俗习惯

内容

从前,回族注重同族通婚。回女不嫁汉族,但不禁汉女嫁回族。另外,在同族内通婚中则同姓同宗不婚,辈分不等一般也不结亲。旧社会回族的婚姻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之间互不接触,经媒人说合两家同意之后,要经三道过程:一是下“通书”,互换订婚通书;二是“下启”,即下嫁衣、定婚期;三是“接亲”,即结婚。婚期由双方议定,多选在主麻日,至时,花轿迎娶,设宴待客。请阿訇做证婚人,写“伊扎布”。还要举行 “告先”仪式,请阿訇“走坟”诵经,以示告慰先人之意。婚后三天新娘回门,六、九等日回娘家探亲,满月时回娘家小住数曰。

知识出处

枣庄民俗

《枣庄民俗》

出版者:青岛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枣庄生产贸易、衣食住行、社会家庭、人生礼仪、医疗保健、民间信仰、岁时节令、语言文学、民间游乐、民间艺术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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