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及监察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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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煤史》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0754
颗粒名称: 董事会及监察人
分类号: F271.5
页数: 2
页码: 95-96
摘要: 董事会是公司的领导机构。它既对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实行决策,又对股东会的决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正如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监督公司矿厂一切事务之权”。实行董事会管理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股东会选举董事和监察人按股权投票,以得票最多者当选为董事輯监察人。
关键词: 董事会 监察人

内容

董事会是公司的领导机构。它既对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实行决策,又对股东会的决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正如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监督公司矿厂一切事务之权”。实行董事会管理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董'事和监察人不是该公司的每个股东都有被选权。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凡有本公司股分,100股以上之股东得被选为董事,凡有本公司股分75股以上之股东得被选为监察人。”股东会选举董事和监察人按股权投票,以得票最多者当选为董事輯监察人。董事、监察人选定后,呈报农商部(后改为实业部)备案。公司董事会成立初期,设董事7人,后来随着营业的扩展而增多,最多时15人,监察人开始叫账员,设2人。后来改为监人,均设3人。董事任期3年,监察人任期1年,可以连选连任。还设候补董事和候补监察人若干人,董事或监察人在任期内缺额时,以本届候补董事及候被监察人挨次推补。
  董事选出后,互推一人为会长,二人为主任董事(常务董事)组成董事会。按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职掌:①主持本公司一切事务;②召集股东会;③审定提交股东会各项报告及议案;④选任总经理,授以执行本公司业务必要之权;⑤核定重要契约;⑥决定总经理提议事件。
  董事会分为常会、临时会。常会每周一次,于星期一下午3时在总公司召开;临时会是会长认为必要、或总经理、或董事3人以上请求时,由会长主持召开。董事会所议事项,以到会董事超过半数同意才能形成决议。如可否同数最后取决于主席。如所议事项,虽经多数董事表决,但其他董事仍有不同意见,公司章程规定,可将其所见附载议事录。公司章程还规定,如董事会所议事项与某董事有利害关系,该董事即不能参加表决。遇公司与外单位订立合同、契约,应由董事长和总经理共同签字,交董事会通过后才能签订。
  董事会所议事件,均登载《董事会议事录》,由会长及董事签名盖章存查。
  监察人按照公司法随时监察董事会及公司簿册、文件及一切事务,并有随时检查公司一切财产及账目之权。公司章程还明确规定董事不得兼任监察人,不得兼任公司职员,不能兼营与本公司相同之业务。

知识出处

枣庄煤史

《枣庄煤史》

枣庄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齐鲁文化的发祥地之一。7000多年前,奉庄的先民就在这里繁衍生息,创造了璀璨的地域文化--北辛文化,并以其鲜明的特点和深远的影响,融入中华民族文化之中。奚仲造车、墨子立说、焚券市义、凿壁偷光、毛遂自荐等等,许多奉庄人的故事家喻户晓,有些已成为汉语成语,在中华大地上广泛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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