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鲁南革命史》 图书 |
唯一号: | 151020020220000678 |
颗粒名称: | 第六节、开展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的群众运动 |
分类号: | D231 |
页数: | 3 |
页码: | 317-319 |
摘要: | 1942年5月4日,中共山东分局按照刘少奇的指示,总结和检查了4年来忽视群众工作的经验教训,尤其是对减租减息没有引起足够注意,影响了其他工作开展的问题,作出了《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开展群众运动的决定》,确定从麦收到年底,把这一工作作为一项中心任务来抓。鲁南区党委按照山东分局的指示,于5月10日召开各县党政军领导人会议,进行传达部署,决定在费南县进行“双减”(即减租减息)试点,然后在全区普遍展开。 |
关键词: | 减租减息 群众运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