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枣庄革命画史》 图书 |
唯一号: | 151020020220000608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枣庄地区的群众运动 |
分类号: | E297.4 |
页数: | 14 |
页码: | 221-234 |
摘要: | 抗战胜利后,枣庄军民一方面配合主力部队作战,另一方面开展了反奸诉苦、减租减息的群众运动和部队建设活动,并在极端困难情况下,深入进行土地改革,大力开展生产救灾和整党整军运动,全力支援华东野战军主力部队进行战略进攻。津浦路战役后,枣庄地区除中兴公司外,其余中小城镇及广大农村基本全部解放。反奸诉苦旨在继续解决民族矛盾,斗争对象是汉奸势力,斗争方式是组织批斗和公审,对罪大恶极分子依法惩处,并没收其财产分给贫苦农民。1946年1月22日,滕县政府在城东山西会馆召开了县城及四关群众1.5万人参加的斗争大会。根据群众的强烈要求,县政府宣布判处史鹤亭死刑,并立即执行。土改试点工作于7月27日结束。 |
关键词: | 解放时期 群众运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