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初峄县的“盗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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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文化通览》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0350
颗粒名称: 一、清初峄县的“盗户”
分类号: G127
页数: 2
页码: 216-217
摘要: 所谓“盗户”,实际上是明末清初曾经活动在峄县一带的农民武装分子,后来被清王朝采用剿抚兼施的手段平息。为了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使之不再闹事,于是就地安插归农,登记造册时谓之“抚户”,俗称“盗户”。
关键词: 地方文化 峄县 盗户

内容

在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有一篇题为《盗户》的小说:“顺治间,滕、峄县之区,十人而七盗,官不敢捕。后受抚,邑宰别之为‘盗户’。凡值与良民争,则曲意左袒之,盖恐其复叛也。后讼者辄冒称盗户,而怨家则力攻其伪。每两造具陈,曲直且置不辨,而先以盗之真伪,反复相苦,烦有司稽籍焉。……”这篇小说,不是蒲松龄的虚构,而是对清初鲁南社会状况的艺术性表现。所谓“盗户”,实际上是明末清初曾经活动在峄县一带的农民武装分子,后来被清王朝采用剿抚兼施的手段平息。为了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使之不再闹事,于是就地安插归农,登记造册时谓之“抚户”,俗称“盗户”。
  明初大迁民之后,峄县的社会生活趋于稳定,万历之前,赋役较轻,人们安居乐业。进人明末,由于水旱频仍,赋役加重,至崇祯年间,水灾、旱灾、蝗灾接踵而至,瘟疫猖獗,赤地百里,白骨纵横。许多破产农民和失业工匠,纷纷斩木为兵,加入起义军队伍。朝廷派兵围剿,起义军为了保存实力,进入抱犊崮、沧浪渊山区,继续与官军对峙,一直坚持到明王朝灭亡。这些具有强烈反抗精神的起义军,就是后来构成“盗户”的基本成分。
  清王朝建立之后,盘跟在山区丛林中的武装残余,不时下山抢劫,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隐患。另一方面,大片良田荒芜,在册人丁减少。明万历中叶,峄县全境有成年男丁12173人,征粮土地17659顷;清初顺治年间,全县在册男丁只剩下2739人,田地1888顷。顺治十二年(1655),历史学家谈迁由北京返回故乡浙江,乘船途经峄县,发现曾经“烟井辐湊”的台儿庄,只剩下相当于从前一半的居民。峄县邳交界的良城,“旧多居人,今才数家”。新当政的清王朝,希望按原先人册的田亩和人丁征收赋役。《峄县志》记载:“顺治初,峄县地粮颇重,田百亩纳银九两四钱,邑人大困。”峄县籍的清廷官员意识到问题严重,上书山东巡抚申明利害关系:“且以现在之丁较往昔十损其八,以往昔之赋课现在,一以包十,百姓旦夕莫保其残喘……倘复激疲民,而滋之乱,殆亦如虎生翼矣。此今日之峄县,大为可忧也。”®据蒋良骐《东华录》卷五记载,清廷为了发展生产力,维护社会秩序,推出了招徠流民垦荒的“劝垦”政策,“劝农桑以植根本,抚逃亡以实户口”。顺治六年(1649),山东巡抚方大猷向清廷条陈:“州县卫所荒地无主者,分给流民及官民屯种。”官府对垦荒者适当资助,并放宽纳税年限。峄县的“盗户”就是在这种大气候下产生的。
  因为有的“盗户”曾经参与反清活动,官府对他们不放心,不敢像安置普通流民那样安置,而是把他们集中安插,分为若干寨,有官兵监视。规定20年之后,如果没有反叛行为,其后代可以与普通农民一样参加科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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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文化通览

《枣庄文化通览》

《山东区域文化通览》(18卷,以下简称《通览》)是在山东省政协领导 下,省、市政协合作,组织全省300余名学者共同完成的大型文化学术工程, 此书的编纂和出版是对全省文化资源的大整理,是对山东文化面貌的大展 现,也是对各区域文化研究的大推动。为弘扬齐鲁优秀文化传统,建设当代 先进文化;增强全省人民的文化认同感、自豪感,激发爱国爱乡情怀;也为国 内外更好地了解山东,推动山东改革开放作出了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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