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天志与明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枣庄文化通览》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0270
颗粒名称: 四、天志与明鬼
分类号: B223
页数: 3
页码: 125-127
摘要: 墨子认为,天创造了包括人在内的宇宙万物,而且制定自然的结构和秩序。作为宇宙间最高的神明,天具有“兼相爱,交相利”的道德性。墨子的“明鬼”、“事鬼”思想,依然是与他强调天志的目的一致,用鬼神的权威来约束人类的行为。
关键词: 墨子思想 天志 明鬼

内容

墨子作《天志》《明鬼》宣扬“尊天”、“事鬼”,反映了他宗教迷信、唯心主义的思想倾向。其根本目的是以天的意志、神鬼的权威证明“兼相爱,交相利”、“尚贤”、“尚同”主张的合法性。墨子认为,凡从事淫暴、寇乱、盗贼的勾当,从事那些不仁不义、不忠不惠、不慈不孝的无礼行为,都是因为心中没有天,没有鬼神的存在,不明白天与鬼具有赏善罚恶的能力。
  墨子认为,天创造了包括人在内的宇宙万物,而且制定自然的结构和秩序。作为宇宙间最高的神明,天具有“兼相爱,交相利”的道德性。“今夫天兼天下而爱之,檄遂万物以利之,若豪(毫)之末,非天之所为也,而民得而利之,则可谓否矣。天能赏善罚恶,予人以祸福。天还是政治的最高统治者,人间天子受政于天,只有天才是政治上的最局统治者。
  “天志”即上天的意志,也是最高的“法仪”,是评价一切真理、谬误的法则。墨子认为人们做事必须要有标准法则可循,才能分辨是非利害。这个标准法则叫做“法仪”。而天因具有普遍有效性、客观性、公平性,所以它理应成为人类行为的标准。墨子言:“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圜,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即是用“天志”当做规矩(法仪)去度量人类行为。在墨子看来,他所主张的“尚贤”、“尚同”、“节用”、“非乐”等都是上天意志的反映、体现,君主、王公及民众都应以此为标准法则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墨子的“明鬼”、“事鬼”思想,依然是与他强调天志的目的一致,用鬼神的权威来约束人类的行为。墨子把古今的鬼神进行了分类:“有天鬼,亦有山水鬼神者,亦有人死而为鬼者。”墨子列举了周、燕、宋、齐等国有关鬼神的传闻,如杜伯之鬼射死周宣王;人面马身的句芒传天帝之命,赐秦穆公19年寿命;庄子仪之鬼荷朱杖击燕简公等,称鬼神为众人所同见同闻,以证明鬼神是客观存在。
  墨子认为鬼神比人类明智,甚至比圣人还明智。鬼神最重要的特征是能监视人间一切,能公正地赏善罚恶,并且具有强大的威力。在墨子看来,鬼神的监视与天相同,无处不在,无所隐蔽;鬼神的赏罚无论大小,该赏则赏,该罚则罚,而且鬼神的惩罚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鬼神行事仍是遵循天的意志,鬼神的赏罚也就是上天的赏罚;上天与鬼神是主使和服从的关系,上天发令,鬼神执行,因而“天志”与“明鬼”,其意相通。
  正因墨子的宗教观念具有神道设教以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改造社会和人心的特点,因此他的有神论是不完全的,甚至有时表现出怀疑论、无神论的立场。有一次墨子病了,他的学生跌鼻看望他时问:先生您认为鬼神什么都知道,能够降祸或赐福于人,善者得赏,恶者得罚。先生您是圣人,又怎么会得病呢? 莫非您说的话有什么不对吗?墨子回答说,人得病的原因很多,相信鬼神只能堵塞其中一个渠道,从而对有神和无神两种观点采取了折衷调和的立场。

知识出处

枣庄文化通览

《枣庄文化通览》

《山东区域文化通览》(18卷,以下简称《通览》)是在山东省政协领导 下,省、市政协合作,组织全省300余名学者共同完成的大型文化学术工程, 此书的编纂和出版是对全省文化资源的大整理,是对山东文化面貌的大展 现,也是对各区域文化研究的大推动。为弘扬齐鲁优秀文化传统,建设当代 先进文化;增强全省人民的文化认同感、自豪感,激发爱国爱乡情怀;也为国 内外更好地了解山东,推动山东改革开放作出了新贡献。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