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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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鲁化厂志 1966-2000 全一卷》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10001470
颗粒名称: 第五篇 管理
分类号: F402
页数: 52
页码: 130-181
摘要: 鲁化在企业管理上经历了若干阶段,不断强化了企业管理,提高了企业素质。在70年代,围绕“学大庆”、“赶两兰”、抓管理,在全厂开展了培养“三老、四严、四个一样”作风的活动,企业管理得到了加强。
关键词: 工厂管理 工业管理

内容

第一章管理概况
  鲁化在企业管理上经历了若干阶段,不断强化了企业管理,提高了企业素质。在70年代,围绕“学大庆”、“赶两兰”、抓管理,在全厂开展了培养“三老、四严、四个一样”作风的活动,企业管理得到了加强。1977年,净化车间被化工部授予“学大庆百面红旗先进集体”称号。1978年,鲁化被中共山东省委命名为“大庆式企业”称号。
  进人80年代,根据山东省、化工部的指示,开展了企业整顿和企业“三创”活动。1986年,国务院颁发了 《关于加强企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家经委等部门相继下达了企业升级文件。至此,鲁化的各项工作均转移到以企业升级为中心的轨道上来。1983年,鲁化被化工部授予 “三创整顿先进单位”称号。1989年通过了国家二级企业验收,次年颁发国家二级企业证书。
  到90年代,鲁化把重点放到了学习吉化经验、提高管理水平上,在全厂开展了“学吉化,爱鲁化,比贡献,争排头”、“生产上水平,管理上台阶,企业上等级,优质高产创效益”的活动。主要开展了治理脏乱差,美化岗位,整顿厂容厂貌及16件小事(初期为12件小事)活动。在学吉化活动中,逐渐形成了具有鲁化特色的管理内容,形成了管理靠“四全”,治厂靠“四严”,现场靠“四优”的管理制度。修订了经济责任制,实行了十大体系一体化检查考核,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考核机制。1991年被枣庄市委、市政府授予“企业管理标兵”称号。1992年被命名为“山东省明星企业”,被全国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命名为“全国先进集体”称号。
  围绕提高管理水平,鲁化重点强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财务管理:由建厂初期的全厂统一核算体制、二级核算三级管理,发展为责、权、利相结合的全面经济核算, 各二级单位在工厂内部银行开设结算帐户。1988年以后,对各分厂、处室实行了六种形式的核算体系,适应了企业改革的形势。
  劳动管理:从1992年起,进行了劳动制度改革,全厂职工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对职工工资进行了改革,增加了浮动工资和奖金所占工资总额的比例,加大了考核力度,实行了技能工资和岗位工资。严格了劳动纪律管理,学习吉化“制度全、标准高、考核严”的经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检查和考核标准;对劳动纪律做到了 “反复抓,抓反复”,形成了从严治厂的气氛。
  设备管理:建厂以来,随着生产的发展,建立了一套完备的设备检修、检测、更新改造和备品配件管理制度。1988年以后,又开展了一系列的设备整顿和厂容厂貌综合治理。鲁化全部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9.9%,静密封点泄漏率为0.18%。,动密封点泄漏率为1%。,压力容器检测率达到100%。
  工艺管理:到1994年,全厂已形成和完善了工艺指标标准和工艺管理标准。技术管理也实现了程序化。目前,全厂已制定的工艺规程包括了10个方面的内容。对工艺指标实行了总厂、分厂、车间三级管理,其中总厂控制的工艺指标达128项。
  物资管理:在物资管理上完善了10项管理制度,严格了物资的计划管理和验收入库制度,加强了一类仓库的建设,重点推行了 ABC管理法,并纳入了微机管理程序。现在,全厂实行了物资的计划、采购、领用合同制,采取比价采购、定点采购、柜台前移的采购方法,严格了审计制度,物资管理趋于规范化、程序化。
  质量管理:建立了各级全面质量管理小组,开展了 QC小组活动,形成了质量管理网络。坚持了每年制定质量升级创优规划和方针目标,实行层层分解,逐月考核。建立了标准体系和质量检验及控制体系。尿素产品,自1985年以来,一直保持省优、部优称号;碳酸钾产品自1979年获省优、1982年获部优,也一直保持“双优”称号。2000年通过了 IS09002质量体系认证。
  计量管理:按照国家要求,鲁化计量器具配备齐全。全厂在用计量器具5728台件,实行A、B、C三级管理。全面开展了长度计量、温度计量、力学计量、电磁计量、化学计量、能源计量等管理。形成了18项计量管理制度。仪表运行“三率” 一直处于较好水平。
  安全管理:贯彻执行了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制定了一系列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和监督实施措施。总厂成立了安全委员会,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健全了管理机构,各级配备了专职安全员,规定了严格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制度,全厂形成了上下贯通的安全网络。近几年来各类事故都有所降低,千人负伤率降至0.46%。
  环保管理:贯彻执行了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总厂完善了环境监测体系,实行了“三废”排放标准和工业卫生标准以及厂区绿化美化管理制度。加大了“三废”治理的力度。2000年全厂“三废”排放监测平均数据合格率达到93.7%。
  标准化管理:在强化企业管理中,全厂已建立了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在内的标准体系。目前,全厂共制定各种标准2768个。
  现代化管理:围绕提高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全厂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11种,近几年每年都有现代化管理成果在枣庄市和省厅获奖。现在,计算机管理在不少二级单位得到应用,已经联网的管理业务有计划财务、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物资供应、生产指挥、计量控制、设备动力、安全环保以及经营、信息等,形成了计算机管理网络。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一节机构与职责
  建厂初期,计划统计工作归口在生产指挥部施工管理组。1972年5月成立计财劳资科。1978年10月成立计划科。1988年6月计划科与财务科合并,组成计财科。1991年1月成立计划财务处,其中下设计划科。1994年2月计划统计从计财处分出,成立计划成本处,同年12月改称计划统计处。1998年9月,计划统计处合并到财务公司,在财务公司下设计划统计科。历任计划科长:周太恒、王慎峰、鲍衍哲、李翠英、张齐放,副科长:林庆绪、朱景蠡、王慎峰、刘薄厚;计统处历任处长:鲍衍哲、宋廷修。
  现任计划统计科长战允贺。
  计划统计科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根据国家要求和本企业的生产发展情况,组织编制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工作方针目标和年、季、月、经营、基建、技改计划,并进行分解,组织实施,搞好协调、控制、检查和综合平衡; 负责全厂生产、经营、基建等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汇总、分析及上报工作,统一管理全厂各类统计报表,审核对外统计上报的数字和各类统计原始记录、凭证、台帐等;组织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活动,定期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分析,提高经济效益;负责厂内外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和厂际竞赛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交流。
  第二节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一、计划的种类:从时间上分为月、季、年计划。从内容上分为:1、生产计划,包括工业总产值和产品产量计划,其中又包括合成氨、尿素、甲醇、碳酸钾、复合肥、氨水、硫磺、汽机发电等产量计划;2、设备预检修项目计划;3、原燃料进货计划;4、修旧利废计划;5、财务指标计划;6、车间制造费用考核计划等。
  二.计划的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编制,于每年11月之前,各专业管理处室,根据全厂的生产能力,扣除主要设备检修时间,预测主要原材料、燃料可供情况,提出初步计划目标报计划统计科;计划统计科根据厂长的指示意见,编制第二年的主要产品产量、产值,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计划草案,经厂长办公会讨论和厂长批准后,上报下发,全厂各单位贯彻执行。
  根据全年的排产计划,制订月生产经营计划。月生产经营计划的编制,先由各专业管理处室,于每月23日左右提出初步计划报计统科;再由计统科平衡后编制下月生产计划提交厂长批准,下发执行。
  调度室负责每周生产计划的安排和实施。机动处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安排和实施.其他计划目标均由各有关专业管理处室组织实施和考核。
  第三节统计
  一、统计工作管理体制
  目前,鲁化统计工作管理体制分为两个层次。一是计划统计科对全厂的统计资料实行统一管理,按期向化工部、省石化厅、省统计局、枣庄市统计局、滕州市统计局报送综合性的统计报表;向厂领导和有关业务处室、分厂、车间提供综合性的统计资料和数据,进行信息反馈;同全国各中型氮肥厂进行统计资料交换,交流生产经营信息;指导各分厂、车间和有关处室的统计业务工作;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和主管部门布置的临时性调查任务。二是各分厂、车间和供销、设备、动力、劳资、环保、安全、质检等处室设有专兼职统计人员,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和工作特点,建立统计台帐,汇编月、季、年统计报表,并按规定日期报计划统计科。
  二、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了集中统一、适应本厂管理需要的统计系统。计统科配有4名专职统计人员,负责全厂的生产、经营、基建、固定资产、技措、能源等数据统计。各分厂、车间和处室设有专兼职统计员,做好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制订了统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
  2、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为适应企业管理的要求,制订了生产、经营、基建、技措、能源等统计指标体系,设计了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使之反映计划执行情况。编制了《统计简报》,通报生产经营情况和同类型厂生产经营信息。每年整理出版《基本统计资料汇编》,每月编制《化工技术经济月报》,系统地通报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3、围绕生产经营活动,开展了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进行统计信息服务。计划统计科按日、月、季公布统计数字,进行统计分析。定期进行统计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基础工作,统计数字的质量,计量的标准,原料、半成品、成品之间的总量平衡,以及贯彻执行《统计法》的情况等。
  4、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全厂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定期举办统计人员短期学习班,学习《计划经济学》、《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工业统计学》、《化工企业统计业务》等课程。挑选有统计素质的人员参加电大、中国统计干部函授学院的学习,使统计人员不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5、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1990年制订了《山东鲁南化肥厂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内容有:统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统计报表审核制度,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制度,统计资料管理与使用制度,统计分析制度,统计报表及原始凭证的传递程序,统计工作交接制度,统计人员培训制度,统计人员考评奖惩制度等9项制度。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一节机构与职责
  机构沿革:建厂初期,鲁化筹备处下设财务组,负责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1970年3月,在生产建设部下设财务劳资组。1972年5月,成立计财劳资科。1973年6月,财务分立,成立财务科。科内设有会计、成本、资金材料组,1980年增设内部银行。
  i985年4月,鲁化隶属关系由省厅直接领导转为枣庄市领导。随之,财政管理体制也由省财政厅转为市财政局管理。1987年10月,为加强粉煤气化工程建设的财务管理,在气化基建指挥部内设立了计划财务科,科内设有财务、计划、统计组。至此,鲁化形成了生产系统的财务和基建系统的财务两大管理体系。
  1988年6月,财务科与计划科合并,称计划财务科,科内设有会计、成本、资金材料、内部银行、计划、统计组;基建计财科仍保留。
  1991年1月24日,鲁化成为大型企业后,成立了计划财务处,下设计划科、财务一科、财务二科、内部银行。1994年2月21日,成立山东鲁南化学工业(集团)公司财务部,下辖资金管理处、基建财务处、计划成本处,均为副处级单位。同年12月9日,撤销资金管理处、计划财务电算化成本处,改设财务处、计划统计处,仍保留基建财务处,均升为正处级单位。1998年9月,成立财务公司,下设会计核算科、结算中心、资金科、管理稽核科、计划统计科。历任财务科长:揭子义、于仕杰、冯焕三,副科长:于仕杰、冯焕三、时洪济、郭宝太、王惠敏;历任计划财务处长:王慎峰、时洪济,副处长:时洪济、鲍衍哲、于新东, 历任财务一科科长:王惠敏,副科长:路贻贤、孙全增、满长义、许太强,财务二科科长:郭宝太、于新东,副科长:韩其蔚,内部银行行长:时洪济、郭宝太;历任基建财务处处长于新东、韩其蔚,科长路贻贤,副科长刘爱国。历任财务处处长于新东,副处长牛桂祺。现任财务公司经理于新东,副经理宋廷修;会计核算科长赵吉斌,结算中心科长夏朝恒,资金科长秦存良,管理稽核科长牛广海,计划统计科长战允贺,党支部书记张齐放。财务公司现有职工58人,其中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的1人,中级职称的13人,初级职称的30人。全厂设会计机构的单位有12个,共有会计人员84名,其中高级职称的2人,中级职称的13人,初级职称的69人。
  财务公司职责:在厂长的领导下,全面开展财务会计管理和经济活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财经纪律,其具体的工作是:负责全厂生产、基建资金的筹措、调度、合理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管好用好专用基金;综合管理企业固定资产,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调拨、清理、计提折旧和清查工作;负责全厂经济核算和基建工程核算,编制成本报表和会计决算报告,搞好经济效益的总结分析;负责各种原料材料、工具、备件稽核工作,监督检查对各种物资的保管使用情况;制定并按期下达管理费用和制造费用指标,并组织实施和考核;办理销售、购销往来的结算和利税的解交及核算工作;承担全厂工资、奖金、津贴等的发放及财产保险业务;履行内部银行核算中心、控制中心、交换中心的职能;对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奖金、财务报表进行核定和审查;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种产品价格,组织制定厂内计划价格和核算价格; 收集整理和交流厂内外经济技术指标和厂际竞赛信息。
  为贯彻实施新会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体系,1995年9月制订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经枣庄市财政局审定批准实施。
  荣誉称号:1989年8月,计财科被枣庄市财政局确认为会计达标单位和会计三级单位,并被评为“遵守财经法纪先进单位”。1990年晋升为会计国家二级单位,被授予“枣庄市财会先进单位”、“山东省财会先进集体”称号。1996年被授予枣庄市、市冶化系统、省化工系统、山东省先进财会工作集体,同年被评为枣庄市制订《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先进单位。
  第二节会计核算
  从建厂筹备到1972年投产以前,鲁化实行统一核算的基建核算体制。投产后,实行统一核算的生产核算体制。
  1978年开始实行二级核算(即厂部核算、车间内部核算),三级管理(即工厂、车间、班组管理)。
  1980年发展为责、权、利相结合的全面经济核算,各二级单位都是相对独立的核算单位,在厂内部银行开设结算户。二级单位之间相互提供的半成品、劳务等,均按厂内计划价格实行内部支票结算。各单位独立计算产品成本和销售成本,经济效益与车间职工奖金挂钩,最后由厂财务科调整工厂成本,统一汇总上报。
  1980年各种原材料价格不断出台。为了有效地对二级单位进行监督控制和考核,将二级单位核算统一改为双轨制,实行计划价格核算。
  为了适应生产的发展和经营的需要,1990年曾对下属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实行分类考核。
  第三节成本管理
  一、成本核算
  1972年投产以来,由于化工部对中型氮肥厂合成氨、尿素成本没有统一的要求,全厂成本核算只是参照其他产品成本核算的要求计算成本。
  1975年以后,随着扭亏增盈工作的开展,成本管理和核算工作逐步加强。当年化工部统一颁发了《全国中型氮肥厂合成氨成本核算规程》,明确了成本项目、成本开支范围、成本核算程序等。财务科依据国家规定的成本管理制度和合成氨成本核算规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成本管理办法》、《生产成本核算规程》和 《车间成本核算办法》等制度,使成本核算和管理步入了标准化、正规化的轨道。
  1980年以后,随着成本核算基础工作的加强、厂内银行的建立和企业内部全面经济核算的开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计量、验收、领退料和定期盘点原材料及在产品等核算制度,加强了原始记录、定额管理等基础工作。
  1982年在成本计算方法上,主要产品合成氨、尿素成本实行车间与总厂分级核算,即车间采取分步结转办法计算车间成本,总厂调整计算为工厂成本。碳酸钾产品, 由厂财务科直接计算出工厂成本。历年主要产品成本完成情况,见附表11。
  附表11:历年主要产品靴成本完成情况表
  1983年进一步修订了全厂统一的原材料计划价格和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劳务的内部价格,核定了消耗定额、费用定额、资金定额,并认真进行考核。在成本计算方法上,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的在产品、产成品采取交互平行结转办法核算,在生产车间之间采取分步结转法。厂级和车间级核算实行“双轨制”,车间实行计划价格核算,便于对车间的各项定额完成情况进行有效考核,同时总厂核算又不受二级核算制约影响,使厂级核算有较大的主动性和灵活性。
  目前,鲁化在成本费用控制中已经建立完善了成本控制体系,实行了成本费用分级、分口管理责任制。分级管理包括:
  1、厂部成本费用管理:制定和组织执行全部成本费用管理制度;进行成本预测,编制成本计划;加强成本控制,核算产品成本,编制成本报表;检查、考核和综合分析全厂成本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增产节约的经济效果;组织和指导各车间、部门开展成本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分厂成本费用管理:制定成本控制、管理制度; 根据总厂成本费用计划,结合分厂生产经营实际,编制分厂成本费用计划;根据计划,加强分厂成本控制,并建立、完善成本控制体系;检查、考核分厂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
  3、车间成本费用管理:根据总厂和分厂下达的成本计划和费用指标,编制车间成本计划和增产节约措施计划;根据车间各项生产费用,进行车间成本核算;检查和分析车间成本计划完成情况及增产节约措施;组织和帮助开展增产节约的评比竞赛。
  4、班组成本管理:根据车间下达的成本费用计划,拟定班组的各项消耗定额和费用指标分别落实到个人;控制班组生产消耗和费用;检查班组成本和有关指标的执行情况;组织工人参加管理,开展评比竞赛。
  在分口管理中包括:财务公司:管理财务费用,待摊、预提费用,综合管理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并下达计划,负责控制、考核。计算和下达并考核各项消耗定额。
  供应公司:管理各类消耗材料及零用材料,负责降低材料采购、保管费用。
  机动处:与财务公司共同管理大中小设备维修费用,并负责管理部分设备备件费用。
  劳资处:与财务公司共同管理企业工资、奖金开支及计划。
  1988年以后,成本核算逐步实现了微机电算化。1990年已实现成本分析等电算化。
  二、成本分析与考核
  鲁化的成本管理主要是通过考核成本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影响产品成本升降因素,提出降低成本的措施,达到增加经济效益的目的。
  建厂初期,成本管理主要是编制年度成本计划,作为本单位生产经营完成情况的依据。
  1978年以后,成本计划管理工作逐步加强,在全厂范围内制定了生产费用定额,分解到车间、科室。1982年按年、季、月下达成本计划,并据此考核和奖金挂钩。
  1988年国家对企业实行经营承包,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产品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利润的实现和职工的经济收人,从而进一步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并在奖金中拿出一部分设立了成本考核单项奖。成本指标中的主要内容消耗指标在经济责任制的百分制考核中,占有较大的计分比例。
  1993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制度,顺利进行新旧会计制度的转换。
  1994年起税制改革,鲁化执行新税收制度。同年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工作。
  1997年气化及二期工程竣工验收,基建核算管理,转人生产统一核算管理。
  1998年二期接续工程开工建设,仍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核算管理。
  第四节流动资金管理
  一、流动资金来源
  1972年正式投产后,将基建剩余原材料和银行存款共9952876元以国拨流动资金形式划转作为鲁化流动资金使用。
  1973年至1979年,流动资金能满足周转需要,银行常有存款,最多时高达200多万元。1979年后,产量逐步提高,原材料储备随之增加,加之原基建交付的材料有的不能用于生产,出现了超储积压物资,1980年底帐面库存超储积压物资达1356506元,向银行申请超定额借款100万元。为此经化工厅批准,报废不适应生产需要的钢材等折款479155.74元,冲减这部分资金后,鲁化尚有国拨流动资金9473720.26元。
  1983年,经省财政厅、化工厅批准,又将库存不适应生产的机电产品、钢材等报废,报废金额为1284389元。冲减后,国拨流动资金降至8189331元。1985年,国务院规定,企业的流动资金改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鲁化向滕县人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万元。
  1988年,国家进一步调整了原材料价格,产品产量不断增加,原材料储备加大,库存金额上升,年底银行借款帐面为340万元。1989年,银行借款增加到1030万元。1990年借款达到1280万元。这两年向银行借款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碳酸钾产品积压和货款回收不畅造成的。由于第二氮肥厂投产,流动资金占用大量增加,到1995年底,全厂流动资金银行贷款总额为13592.4万元;2000年甲醇产品投产,流动资金银行贷款总额达到16877万元。
  二.流动资金占用情况
  1972年投产以来至2000年,鲁化流动资金占用情况详见附表12。
  附表12:历年定额流动资金周转期完成情况表
  1972年底,全厂定额流动资金为624.33万元。百元产值资金率为71.68%。
  1988年,是资金利用效果较好的一年,百元产值率为25.26%。
  鲁化流动资金占用,主要是原材料、燃料;产成品尿素基本上不占压资金。1990年,产成品碳酸钾出现了积压。
  从1983年起,对储备资金实行了定额管理。经过两次调整后,1994年全厂储备资金定额为3551.31万元;2000年为1906.5万元。
  三.流动资金管理
  鲁化流动资金,由财务公司统一调度安排。具体由供应、原料、生产调度、设备等处归口管理和使用。
  1988年,对化工厂、检修厂、复合肥车间、建筑维修公司、防腐保温公司、汽车队实行内部承包后,随之对上述各单位核定了流动资金定额。对厂属生产车间,通过厂内部银行的形式进行管理,核定了定额,下拨了资金,实行厂内结算。对主要生产车间还实行可变费用考核限额领料的办法,控制了车间小仓库,减少了资金占用,节约了资金。
  第五节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来源与管理
  从建厂以来到2000年底,以各种投资所形成的新老系统固定资产原值为98787万元,其中,最初老系统基本建设完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为5721.34万元,专项借款形成的固定资产为156.19万元,专用基金购建形成的固定资产为2482.82万元。
  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方式几经变动。1982年以前,由财务科统一管理。1983年归基建科管理。目前,固定资产管理的分工是:各车间、处室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实物保管、维护、检修及调人调出等日常管理,并建立了卡片记录;电器、仪表车间分别负责全厂电器和仪表设备的维护、保养等日常管理;生活服务公司负责全厂办公、生活福利设施的维护工作;机动处负责全厂生产厂房、机械设备、电器仪表及运输工具的综合管理,负责审批厂内设备调转及对外办理固定资产的调转手续,负责组织对全厂设备的定期清查盘盈、盘亏的审查和报废的鉴定等方面的工作;财务公司负责全厂固定资产审查、核算与管理工作,审查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价值、手续是否正确,并做好财务处理,办理财产保险投保及出险索赔事宜;审计处协同财务公司、机动处共同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调人、调出等鉴定和审查工作。
  附表13:历年固定资产变化情况表
  注:1997年以后包括第二氮肥厂
  二、固定资产核算
  1979年清产核资以前,全厂固定资产通过固定资产总分类帐进行反映和监督。清产核资后,财务公司建立了固定资产明细帐统一反映固定资产增减变化。各财产使用单位,在财务公司的指导下,也都建立了固定资产明细分类帐,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各单位固定资产的调人、调出、报废、出售、清理等,按照厂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根据生产类和非生产类分别报厂财务公司、机动处和生活服务公司,经财务公司同意后,财务部门相应减少 (或增加)、调出(或调人)单位的固定资产,各使用单位根据调拨单办理同样的财务处理手续,保持各财产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帐目与财务公司的固定资产帐目相一致。
  2000年会计决算,全厂固定资产原值为9878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9233万元。
  建厂以来固定资产变化情况见附表13。
  第六节专用基金管理
  建厂以来,根据财务制度规定,分别建立了如下各项专用基金:
  一.更新改造资金。建厂以来固定资产折旧率几经变化。1973年以前,年折旧率4.45%;1974年至1986年,年折旧率为3.5%;1987年1月,经枣庄财政局批准,固定资产按类别计提折旧,即:建筑物年折旧率5.3%,机器设备年折旧率2.6%,房屋年折旧率5.7%。所提折旧费的分配:1974年以前,将折旧基金的40%上交财政和主管部门,到1985年上交50%;1986年以后不再上交,作为气化工程的自筹资金使用。到1992年底,共提取更新改造资金4734.86万元。
  二、大修理基金。全厂固定资产大修理基金提取率:1974年以前年提取率为1.5%;1986年以前年提取率为3%;1987年提取率为4%;1988年提取率为3%;1989年至1992年,年提取率为4%。至1992年底,共提取大修理基金3967.48万元。
  三、职工福利基金。自建厂以来,均按工资总额的11%计提,由财务处计提并掌握使用。到1992年底,全厂共提取职工福利基金927.34万元。
  四、职工奖励基金。按规定提取的综合奖、企业留利
  附表14:历年提取形成的专用基金一览表
  1972年至1982年,省财政厅 X才企业利润实行统支的管理政策。1980年至1982年,连续三年收取企业流动资金占用费53.71万元。1984年,国家实行了第一步利改税政策,企业的利润改为交55%的所得税,并用调节税的形式,增收55%以外的利润,其余即为企业留利。
  1985年,鲁化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由省属企业下放到枣庄市领导。1985年至1987年,市财政局对鲁化的利润实行定额包干、超收分成的管理办法。
  1988年至1990年,市经委、财政局、冶化局对鲁化实行承包经营,并实行“双包一挂”,即包实现利润,包技术改造,职工工资转入的奖励基金、特定原材料节约奖,均列为专用基金管理。从1988年起,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资和奖金改由在工资基金内核算。
  五.职工教育基金。1981年,根据山东省财政厅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1%、1982年以后按职工工资总额1.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扣除交上级主管部门使用的部分外,列人专用基金管理。
  截止到1992年底,鲁化提取形成的各种专用基金为11901.84万元。详见附表14。
  国务院颁布的新会计制度实施后,从1993年7月1日起,不再计提各项专用基金。
  第七节利润管理
  一、利润
  1972年至1975年,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亏损1681.58万元,其中亏损最多的1974年高达558.31万元。1976年起,加强了经营管理,当年扭亏为盈,实现利润316.26万元。到1997年底止,全厂累计实现利润(抵减亏损后)为24901.47万元;到2000年,实现税金21830.97万元。1995年以后出现潜亏,2000年扭亏为盈。
  二、利润管理与分配
  鲁化基本建设属国家投资,所形成的利润全部上交省财政,亏损亦由省财政拨补。
  附表15:历年实现利税统计表
  注:①1987年实际获得利润52万元,本年度表内的负数是根据当时政策需要调账形成的, ②1998年亏损的数字,其中含1997年以前由潜亏结转处理的4409万元。
  附表16:历年实现利润及分配情况一览表
  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规定承包期内每年实现利润400万元为基数,并规定1988、1989两年实现的利润全部留给企业,其中20%用于生产发展基金,10%用于职工福利基金,70%转作气化项目自筹资金。1990、1991年将每年基数利润的30%上交市财政,15%用于生产发展基金,5%用于职工福利,其余部分转作气化项目自筹资金,超基数实现的利润,20%上交市财政,15%用于生产发展基金,15%用于职工福利,其余部分转作气化自筹资金。
  三年承包经营的效果是:1988年实现利润573.47万元,1989年实现利润1007.73万元,1990年实现利润1338.48万元。
  鲁化历年实现利税见附表15,历年利润分配情况见附表16。
  第四章劳动管理
  第一节机构沿革与职责
  鲁化劳动工资工作,在建厂初期,由厂筹备处革委会政工组管理。1970年3月,归属于会战指挥部生产建设部生产准备组。1972年5月,成立计财劳资科。1984年10月,为适应厂长负责制的新体制,改为劳动人事科。1988年7月,与教育科合并,成立劳动人事教育科。1991年1月,工厂成为大型企业后,成立劳动工资处,下设劳动工资科、职工教育科、岗位纪律检查科,代管山东鲁南化肥厂职工培训中心。1998年9月,撤销岗位纪律检查科,增设再就业服务中心。
  2000年,劳资处有职工20人,其中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人,中级职称的4人,初级职称的7人。历任劳资科(含前教育科、劳动人事教育科)科长:齐恒和、纪庆福、张心海、徐本祝、李恒慧、张庆业、张觐、杜遵国,副科长:牟成德、王修元、张庆业、宋建芳、侯贺臣、周焕中、韩大林,党支部书记: 李士奎、李树标;历任劳资处副处长:韩大林(后任处长)、孙本存(兼书记)、王健,劳资科科长、副科长:林爱民、王建中,岗检科科长:孙本存、李宝光,副科长:张启文,职教科科长:韩大林、刘新航(兼培训中心主任),副科长:张子传、邵勤建;现任处长侯贺臣,劳资科长马振,职教科长邵勤建,再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刘诗。
  劳资处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工资、职工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编制劳动工资和职工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厂岗位定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修改和完善各种劳动定额;负责新工人的审查、招收、录用、分配和人厂教育;承办工人的平衡调配、调动和工种变更手续及临时工使用计划、合同签订及劳务费的结算工作;负责全厂工资基金的管理、使用、职工工资、津贴标准的调整、职工工资支付和工人转正定级以及制订企业内部工资、奖金的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职工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工作,办理工人退休、退职及有关劳动保险待遇事宜;负责全厂劳动纪律教育和管理工作,不断修改和完善职工劳动考勤制度及有关加强劳动纪律的规定,办理职工探亲假请假手续,检查各单位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及对违规和过失工人的调查处理工作;管理人事档案;负责全厂干部、工人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文化、技术、业务培训,组织制订具体的教学计划和实施意见;负责职工培训中心的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帮助各单位开办文化、技术、业务培训;负责组织对工人技术考核并建立考核档案;负责全厂职工外出进修、培训的审报和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劳动、工资、教育的统计报表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内退职工的管理。
  第二节职工队伍状况
  鲁化历年职工人员构成情况和增减变化情况,见附表17、18。
  第三节劳动纪律管理
  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各项制度,先后建立了如下制度:《山东鲁南化肥厂职工劳动考勤制度》、《关于职工探亲假待遇的规定》、《山东鲁南化肥厂职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关于照顾女工怀孕哺乳期的待遇规定》、《劳动人事调配管理制度》、《关于搞活用工制度实行优化劳动组合的实施方案》、《关于从严治厂进一步整顿劳动纪律的规定》、《关于进入厂区配戴倒班证和常白班出人证的规定》等。1990年成立岗检科后,对全厂劳动纪律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和管理。对全厂劳动纪律和岗位纪律实行了24小时监控。
  第四节工资、奖金与津贴
  一、工资标准
  经山东省劳动局批准,鲁化从建厂筹备至1985年企业工资改革以来,全厂职工执行以下工资标准:1、干部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具体标准为:国家机关工资标准表(一);国家技术标准表(四)之二;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执行国家机关卫生技术人员工资标准; 中小学教师执行全国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汽车司机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表(六h2、生产工人,执行山东省地方工业企业化肥产业工人八级制工资标准,详见附表20。
  3、执行工资区类别工资标准情况:建厂初期执行四类工资区工资标准。1979年10月根据国务院发[79]259号 《关于调整工资区类别的几项具体规定》,全厂提高为五类工资区工资标准。根据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劳人薪(86)99号文和山东省劳动局、人事局鲁劳薪字 (86)393号文规定,从1986年7月1日起提高为六类工资区工资标准。
  4、1984年12月,根据山东省劳动局鲁劳薪字(84)446号文通知,全厂工人工资标准进行了简化归并,执行新拟企业工人工资标准。
  5、1985年7月1日,根据山东省政府鲁政发(85)92号文规定,对工资制度进行了系统改革。这次改革,采取先套后升的办法,工人按山东省国营企业工人工资标准、干部按山东省国营中型企业行政人员工资标准进行套级。1983年底以前定级的大专毕业生高套半级。
  6、根据省劳动局鲁劳薪字(88)250号文和枣劳薪字226号文规定,从1988年6月起提高企业属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标准。执行标准为41-299元。
  7、根据省劳动局鲁劳薪字(88)179、210号文和枣劳薪字(89)188号文规定,从1989年7月起,执行企业浮动工资标准。
  8、根据省劳动局劳薪字(86)306、441号文件和枣庄市劳动局劳薪字146、147号文件规定,1986年6月起,对企业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实行职务工资。根据省劳动局劳薪字(87)636号文和枣庄市劳动局(89)105号文规定,从1989年2月起对工程等21个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了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9、1990年对企业新职工调整工资待遇。根据省劳动局(90)245、286、400号文和枣庄市劳动局(90)127、156、184号文规定,对企业新参加工作职工的工资待遇作了调整,调整标准见附表19。
  10、根据事庄市劳动局(89)246号、(90)71号文规定,重新确定了转招的全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标准,即1971年底以前人厂定级为企业工人六级副;1972年1月1日至78年底期间人厂定级为企业工人五级。
  11、根据劳动部(91)32号文和山东省劳动局(91)220号文件规定,将职工当年新增加的6元粮油价格补贴统一纳人工资标准之中,不再单独实行。
  12、经枣庄市劳动局批准,鲁化从1991年5月1日起执行了山东省劳动局统一制定的六类工资区、二类产业新浮动工资标准。
  13、为了便于推行岗位技能工资制改革,根据山东省劳动厅(94)386号文和枣庄市劳动局(94)200号文规定,鲁化于1994年10月20日以鲁化厂字(94)138号文件实施了职工由原等级工资标准套改为技能工资标准。详见附表20。
  14、根据枣庄市劳动局(95)61号文件关于推行岗位工资的精神,于1995年7月1日起,在全厂4250人(麒麟公司职工除外)中实行了岗位工资。在套改中,将1979年副食品价格补贴人均5元、粮价补贴人均1.49元、1988年四种副食品价贴人均10元、1992年粮油调价补贴人均5元及艰苦岗位津贴人均20.89元,合计人均30元并人岗位工资套改发放。实行岗位工资的标准,见附表21。
  15、根据枣庄市劳动局枣劳发[1997]73号文件《关于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依据《山东省企业职工岗位工资参考标准表》(标准二)中二类产业65(—岗)-390元(二十六岗)的岗位工资标准,经枣庄劳动局批准于1997年4月办理了调整岗位工资审批手续,放入档案。1999年9月按照穿庄市劳动局穿劳发[1999]228号文《关于调整企业技能工资标准和岗位工资标准的通知》,对起点为65元至390元的岗位工资标准作了重新审批,归人职工人事档案。这两次均受效益影响暂未执行,现仍执行起点为25元的标准,拟具备条件时再兑现。
  16、按鲁劳社发[1999]71号及枣劳发[1999]228号文, 于1999年7月调整了技能工资标准,起点提至120元。
  二、工资调整
  (一)1971年的调资,重点是1958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其工资仍为一级的上调一级工资。
  (二)1977年调资,主要是解决工人五级以下和干部17级以下的低工资;对1965年以前参加工作仍为二级工的上调一级工资。这次升级面占全厂总人数的40%。
  (三)1978年,给2%在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的职工上调一级工资。
  (四)1979年,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以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固定职工为基数,给占全厂40%的职工上调一级工资。
  (五)1981年文教卫生系统进行调资,对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进行普调,对贡献大的业务技术骨干适当多调一级工资。
  (六)1983年调资,对1978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普调一级工资,贡献大的中年知识分子多调一级工资。
  (七)1984年底,厂长给3%有特殊贡献的职工晋升一级工资。
  (八)1985年7月1日起,对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上调一级工资;对1979年6月1日至1982年底期间参加工作的职工上调半级工资。
  (九)1988年调资,是利用1985年至1987年三年3%厂长奖励晋级指标、1987年人均1.8元增资指标、枣庄市给的30%浮动升级指标以及1979年1月至1982年底参加工作的职工现行工资低于四级靠到四级的指标,为2220人晋升工资,其中升一级的1868人,升半级的352人。
  (十)1988年10月1日起,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在全厂职工实行企业内部固定一级工资的基础上,对生产 一线职工和供销、保卫科部分职工实行一级浮动工资,对 化工生产三班倒岗位上的操作工人实行两级浮动工资。
  (十一 )1988年1月1日起,对部分中等专业技术人员和中小学骨干教师晋升工资。
  (十二)1989年,经厂长批准,给3%有特殊贡献的职工和优秀职工晋升一级工资。
  (十三)1989年10月,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有关文件, 经枣庄市劳动局批准,为全厂2890名职工増加标准工资,约占职工总数的99.72%。其中2140人增加一级半,288人晋升一级,462人新职工提高了工资标准。
  (十四)1989年和1990年,先后晋升为省级先进企业和国家二级企业。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枣庄市劳动局批准,为1990年9月30日在厂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已定级在职职工均从1990年10月1日起浮动晋升一级工资。全厂有2682人增加了工资。
  (十五)根据省政府和省、市劳动局有关文件规定,经枣庄市劳动局批准,从1992年1月1日起,对1991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中享受厂浮动工资已满两年以上的人员实行滚动浮动升级转为固定工资,为2571人增加一级档案工资,约占职工总数的78.72%。这次滚动升级所增加的档案工资用企业内部固定工资抵销,不增加实发工资额。
  (十六)根据枣庄市劳动局统一部署,并经批准,从1992年1月1日起,为1991年12月31日在职已定级的3643名职工晋升一级档案工资,约占职工总数的95.39%。
  (十七)为表彰鼓励全厂职工在92年度为企业做出的贡献,补偿92年职工滚动升级时被冲销的一级企业内部固定工资,从1993年1月1日起,为1992年末已定级的在职职工实行一级企业内部固定工资。
  (十八)根据省、市劳动局有关文件规定,经枣庄市劳动局批准,从1993年7月1日起,为1992年末已定级的在职职工3786人晋升一级档案工资,约占职工总数的84.23%。
  (十九)根据省、市劳动局通知精神,经枣庄市劳动局批准,从1994年7月1日起,为1994年6月30日在职并已定级的3957人增加一级档案工资,约占职工总数的88.21%。
  (二十)1997年5月,根据省劳动厅鲁劳发[1996]221号和枣庄市劳动局枣劳发[1997]73号文件规定,于97年1月份起利用96年度企业增资指标为符合增资条件的职工增加了两级技能工资。调整工资人数5149人,月人均增资135.36元。执行时间为1999年7月。
  (二十一)1999年4月,根据枣庄市劳动局枣劳发 [1998]260号《关于为企业职工增加工资的通知》的文件规定,结合本厂96、97两年效益情况,于1999年1月1日起为职工晋升了两级技能工资。晋升工资人数4955人, 月人均增资30.35元。
  三.各种津贴
  (一)根据省劳动局文件规定,对夜班作业职工实行津贴。1979年5月以前每个夜班津贴为2角。当年5月以后改为3角。1980年,大夜班每班4角,小夜班3角。1986年,大夜班每班升为8角,小夜班升为6角。1989年5月起,大夜班每班升为1.2元,小夜班每班升为1元。对化工生产一线倒班操作工大夜班每班提高为2元。
  (二)根据省计委和财政局文件规定,对吃商品粮的固定职工、计划内临时工,从1976年6月起实行粮食价差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0.45元;1978年后改为2元;1979年10月以后,根据标准工资额高低,冲销粮价补贴。
  (三)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对职工实行如下物价补贴:①从1979年11月起,发给职工每人每月副食品价格补贴5元(农业户口的职工减半,下同)。②从1985年5月1日起,发给职工每人每月肉价补贴5元。③ 从1988年5月1日起,发给职工每人每月四种副食品价格补贴10元。
  (四)根据省市文件规定,从1988年1月起,实行化工有毒有害生产岗位津贴,造气操作工每人每天6角,其他工艺操作工每人每天4角,维修工每人每天3角,其他人员每人每天2角。
  (五)根据省政府文件规定1986年10月1日起,对招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实行工资性补贴,补给其保险福利待遇低于原固定工人的部分,每月补贴本人标准工资的17%。
  (六)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文件规定,从1985年1月起,对全厂干部和具有大中专学历或以工代干(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以工代技(取得技术职称)的工人,发放图书补助费。起初分别为每人每月5元、4元,1988年一律调为8元。
  (七)根据省财政厅、劳动局文件规定,自建厂时起实行了冬季宿舍取暖补贴。补贴标准,1978年以前每人每年(三个月)7.5元,以后改为12元,从1988年冬季起,改为4个月16元,1989年冬季改为24元,12月份一次发给。
  (八)根据山东省工资改革领导小组文件精神,从1989年5月1日起实行教师教龄津贴和护士护龄津贴。津贴标准为:从事本职工作5-10年的每月3元;10-15年的每月5元;5-20年的每月7元;20年以上的每月10元。不满5年的不发给津贴。
  (九)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性补贴。为适应劳动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枣庄市劳动局有关文件规定,从1992年7月1日起取消原劳动合同制工人享受的按本人标准工资额17%的工资性补贴,享受与固定职工相同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十)实行年功工资。根据省、市劳动局文件规定精神,从1993年1月1日起为全体职工发放年功工资,标准为每年工龄1元,随月工资发放。
  (十一)从1989年6月1日起,对当时在册的已定级职工和离退休职工按每人每月2.4元标准发给生活用电补贴。
  (十二)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在民用生活煤提价后,为不使城镇居民受到较大影响,从1992年8月1日起,对企业职工每人每月发给煤价补贴5元;农业户口的计划内临时工每人每月补贴3元。
  (十三)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在粮食销价提高后,从1992年4月1日起,Xt企业职工每人每月发给粮价补贴5元;不吃国家统销价定量口粮的计划内临时工每人每月补贴3元。根据枣庄市的规定,对上述职工从1992年11月1日起分别增发粮价补贴4元、2.4元。
  (十四)根据枣庄市政府文件规定,从1993年1月1日起实行开放城市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 根据市劳动局94年文件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15元调整为20元。
  (十五)参照省人事厅、财政厅文件规定,对享受图书补贴费待遇的人员,从1993年9月1日起,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8元调整为15元;根据省、市劳动财政部门文件规定,从1994年5月1日起,全厂职工均享受图书补助费,发放标准均为每人每月15元。
  (十六)发放交通补贴。根据省劳动局1975年有关文件规定,对本人住集体宿舍利用公休假乘公共汽车回家(不享受探亲假)的职工,每次凭车票补贴票价的70%;对骑私人自行车上下班居住地点距厂区四华里以上的职工,每月补贴修理费1.5元;从1993年9月1日起,根据省劳动局文件规定,对居住地点距厂区四华里以上、七十华里以内的职工和既不享受通勤车月票,又不享受探亲假的单身职工,均发给每人每月5元的交通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原70%的车票报销补贴取消。从1994年1月1日起,根据省劳动财政部门文件和市局文件规定,鲁化交通补贴的实行范围扩大到全体职工,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元。
  (十七)发放洗理费。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鲁化从1975年1月起发行洗理费,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为:男职工0.4元,女职工0.6元。从1981年9月1日起,根据省劳动、财政、总工会等文件规定,洗理费执行标准调整为:男职工每人每月1.6元,女职工2.4元。从1992年5月1日起,根据省市劳动财政部门文件规定,洗理费发放标准调为:男职工每人每月7元,女职工8元。从1994年1月1日起,根据省劳动财政部门文件规定,企业职工的洗理费标准调整为:男职工每人每月15元,女职工17元。
  (十八)鲁劳发[1996]207号文规定,技师补贴调至50元/月。
  四、奖金
  (一)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革委文件,鲁化从1978年8月起实行奖金制度。
  (二)1981年9月至1984年3月,根据省化工厅文件精神,鲁化在实行综合奖的基础上,对生产车间和辅助车间的职工试行超定额计件工资制,每超产一吨尿素,上述车间的职工每人计提0.015元,但全年不得超过标准工资的30%。
  (三)1984年3月,制定实施了《山东鲁南化肥厂经济责任制条例》(试行稿),具体规定是:①以全面完成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前提,以每月完成尿素产量指标为提奖依据,按照全年奖励基金计划测定奖金提取单价,据此计算全厂当月提取奖金总额。
  ②按照职工对企业承担经济责任大小、岗位差别、技术繁简、生产条件优劣不同,划分全厂奖金分配系数,最高为2.32,最低为0.8,共分13个等级,每个系数相差0.12。
  ③按车间、科室、单位考核,各单位基本分统一规定为一百分。
  ④奖金分配计算方法:单位月总分=(100分-应扣分)x单位平均系数x单位总人数⑤各单位负责考核工段、班组和职工,制定奖金分配方案。
  (四)为进一步鼓励生产第一线职工积极性,厂部从每年的奖励基金中拿出一定数量的奖金用于工艺、设备、安全、环保卫生等单项竞赛奖励;从上级批准发放的特定原材料节约奖中提取20%,用于单独奖励在八种原材料节约中的直接单位和对节能降耗工作有特殊贡献的个人。
  (五)为深化改革,增强企业活力,本着三者利益兼顾、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1988年7月22日,厂部与化工厂、化机厂、复合肥车间(92年停产)汽车队等单位分别签订了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到1993年承包单位又扩大到第一、二氮肥厂,实行“二包一分成'“一包一保'“全员计件提成”、“上缴利润基数包干”等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六)1995年10月,对全厂奖金分配制度实行了改革。总厂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企业当年应提效益工资总额的基础上,扣除全厂当年应发固定工资总额(包括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年功工资和辅助工资中的各种津贴、补贴及加班工资)、当年预计新增加支出项目所需的工资总额和应提留的工资储备基金以后,将剩余工资总额的15%用于生产经营管理、节能降耗、产品质量、安全环保、技术开发等方面的单项劳动竞赛奖励,7%用于全厂的设备大修奖励,78%与企业全年综合效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统一纳入按月考核发放的月综合奖中分配。根据劳动测评结果,按照每个劳动岗位对企业承担的经济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差别、技术繁简程度和工作条件优劣的不同,重新划分了全厂岗位(不含麒麟)的综合奖金分配系数。奖金分配系数共设14个等级,最高等级系数为2.4, 最低等级为0.8。其详见附表22。
  附表22:鲁化奖金系数等级表
  (七)1996年以后,全厂奖金只保留一项综合奖。
  五、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
  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改革办公室、省劳动局、财政厅 (87)253号文件和枣庄市劳动局、财政局有关规定,从1988年起,全厂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并于同年9月29日由市经委、财政局、冶化局代表市政府与厂签订了《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书》。实行工效挂钩的形式为“浮动比例法”,挂钩的经济效益指标为“实现利税”,挂钩工资的提取实行“总挂总提”的办法。自1988年以来,由枣庄市劳动局、财政局、冶化局核定下达给厂的各年度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基数情况,见附表23。
  六、职工收入
  鲁化自1972年9月建成投产至2000年,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企业的生产建设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工资收人水平也有了较大幅度增长。其工资收人增长变化情况见附表24。
  第五章工艺技术管理
  第一节机构与职责
  自建厂以来,生产管理机构多变。在建厂初期设生产准备组,归属生产建设部领导。1972年5月组建生产技术科,下设调度室,1975年6月改为生产科。1976年2月改为生产技术科。1980年10月撤销生产技术科,生产管理的业务工作归设计科。1985年5月恢复生产科。1986年3月再次撤销生产科,生产管理的业务工作归调度室。1988年6月再次成立生产科。1991年1月成立生产调度处,下设生产科和调度室。历任和现任调度室负责人已记人第四篇。
  生产调度处是组织全厂日常生产的指挥机构及生产技术、工艺、技措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组织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生产调度、工艺和技措管理的指示和决定,并检查其执行情况;根据厂月生产经营计划,编制周、日、班生产作业计划和运行方式,组织实施和合理平衡,实现经济运行;负责编制企业年、月份技措计划,并组织各有关单位贯彻实施;负责全厂化工生产、设备检修、电器仪表运行、原材料供应、产品贮运,以及为生产现场服务的医疗、防护、生活等调度工作;负责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对生产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并负责检查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编制调度周报,负责对生产中较大的工艺、设备等问题及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平衡和薄弱环节,及时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及时汇总上报生产完成情况;负责组织新产品生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组织各工艺车间生产岗位劳动竞赛的评比活动;负责编写各种产品的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工艺操作安全技术规程以及生产工艺管理标准等,并组织贯彻实施;负责组织生产工艺方案、全厂计划停车检修开停车方案等工艺文件的编写及方案实施工作;负责对生产工艺车间的现场工艺管理及厂控工艺指标的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负责督促检查全厂工艺纪律及工艺岗位记录、报表、台帐规范化、标准化和仿宋化工作;负责组织全厂技措项目的立项、施工组织、投人运行、竣工验收、运行考核工作和合理化建议工作,并组织推广和应用“四新”技术; 负责外单位来厂培训、实习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厂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统计,按时提报各种生产调度统计报表。
  第二节工艺管理
  一、工艺规程的制定与修改
  生产工艺规程的内容有:产品概述;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性质及质量标准;主要化学反应和副反应;工艺过程和生产原理以及工艺指标的制定依据;主要工序及其任务;生产控制和分析检验;不合格品的处理;安全技术安全生产防爆、防火、防毒、防腐蚀、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三废情况、三废排放标准等共10个方面的内容。1994年鲁化厂发文规定了生产工艺规程的编写和审批权限:①生产工艺规程的编写在安全、计量、劳动保护与环境保护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法规。新产品和试制品生产规程的编写,由装置所在分厂在设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规程草案报生产调度处审核后,报工艺总工程师审定,最后报厂长批准。③生产工艺规程的印制由生调处承担。④生产工艺规程做到在装置试车前发到有关人员手中。生产工艺规程的修改和补充,仍然由装置所在分厂组织进行,经生调处审核,工艺总工程师审定,厂长批准。
  二、工艺指标的管理
  建厂以来,全厂工艺指标的管理逐渐完善和理顺。1994年明确规定了全厂工艺指标实行厂、分厂和车间三级管理。①凡对产品的产量、质量和消耗影响较大或对设备、安全、环保关系较大或是前后工序相关联的工艺指标列为厂控制指标;②厂控指标也是分厂和车间重点控制指标;③除厂控工艺指标外,其他一些较重要的工艺指标也列为分厂控制的工艺指标。除厂控和分厂控制的工艺指标外,均为车间控制的工艺指标。目前共有厂控工艺指标128项,其中第一氮肥厂原料车间5项,水汽车间14项,造气车间9项,净化车间10项,合成车间10项,尿素车间8项;第二氮肥厂原料车间3项,水汽车间3项,空分车间10项,气化车间9项,净化车间12项,合成车间11项,尿素车间8项;化工厂9项;NHD车间9项。
  厂控工艺指标以厂发文件形式下达,每年修改一次。厂控工艺指标由生调处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考核,于每月7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厂工会,由工会计分发奖。
  三、工艺技术标准和工艺管理标准
  到1994年,全厂所建立的工艺技术标准主要有《生产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操作安全技术规程》、《生产工艺方案》、《化工原料使用质量标准》等。所建立的工艺管理标准有:《生产工艺技术规程的编写、修订、审批程序》、《生产工艺方案的编写、审批程序》、《生产操作事故的管理规程》、《催化剂的管理规定》、《化工生产溶液的管理规定》、《原始记录和工艺台帐的管理规定》、《化工工序管理细则》、《现场工艺管理标准》、《文明岗位标准》及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八项制度。
  四、消耗定额管理
  1967年化工部第一设计院为老系统初扩设计所定的消耗定额比较低,后来由于工艺流程有较大的改动,加上设备老化等原因,很难和初扩设计所定消耗指标进行比较。建厂以来,老系统不断进行革新改造,消耗定额逐年有所降低,因而逐年有所变动。1994年,老系统吨合成氨实际消耗指标为:耗原料煤2035千克,耗人炉原料煤(实物)1534千克,耗人炉原料煤(C:84%)1225千克,耗蒸汽4022千克,耗电1292千瓦小时。吨尿素实际消耗指标为:耗全氨597千克,耗蒸汽1456千克,耗电130千瓦小时。实际消耗比计划定额低。吨碳酸钾实际消耗指标为:耗氯化钾(全)1529千克,耗氯化钾1476千克,耗液氨507千克, 耗电291千瓦小时。1994年,全厂有消耗定额指标38项。消耗定额指标制定的依据,是根据设计能力、企业生产实际达到的指标和上级的要求以及参照同类型企业消耗指标的情况。定额管理工作的分工是:计划统计处制定消耗定额的计划,并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核算、分析、考核;生调处进行协调;各分厂工艺车间具体控制执行。
  第三节技措管理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鲁南化肥厂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工作管理及奖励办法》。文件中规定了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的内容、组织领导、审查和处理、奖励办法。其具体程序是:申请项目的单位和个人首先填报“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申报表’’,详细填报申报内容、实施办法、投资估算和效益情况,必要时附上图纸或估算过程。然后由生调处生产科组织有关科室和人员进行审查,选取有价值的项目,提交厂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应上的技措项目和时间。确定立项后,由财务公司以厂发文件形式下达当年的技措计划。计划下达后,由有关单位组织施工。项目上去具备鉴定条件后,由项目提出单位向生调处申请,生调处组织有关车间处室进行验收鉴定,并作出经济技术效果结论。
  被釆纳实施的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项目,按要求填报“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奖励呈报表”交生调处汇总,由生调处按其经济技术和社会效益的大小初步确定奖励金额,提请厂评审委员会逐项审定,最后由生调处负责公布并奖励。
  第四节节能管理
  节能工作,由生调处根据上级节能文件精神,制定全厂中短期和年度节能规划。
  一、目前已经制定的节能管理标准有:《能源管理标准》、《煤焦管理规定》、《水电管理规定》、《蒸汽管理规定》、《油类管理规定》、《节能技措管理规定》、《能源消耗定额管理标准》、《能源计量、计量仪表管理标准》、《能源统计管理标准》、《节约能源奖惩规定》、《能源巡检管理规定》、《节能教育与技术培训管理规定》。
  二、节能工作标准有:节能管理机构及三级节能管理网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标准,节能组长和节能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及工作标准。
  三、检查与考核:节能管理部门定期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查出的问题,一方面责成有关单位按期整改,一方面按有关规定罚款。同时对节能先进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奖励。
  四、经济活动分析制度:每季度或月份由总厂节能委员会组织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总结、交流、推广节能经验,研究制定节能措施。
  第六章质量管理
  第一节机构与职责
  建厂初期,质量管理由生产科负责,后改由计划科管理,中心化验室对质量分析进行业务指导,计划科下设的成品室对尿素产品进行监督和检验。随着工厂生产规模的扩大和产品的增多,至1977年,包括尿素、碳酸钾在内的所有产品质量统一由中心化验室进行监督和检验。从1979年起,将中心化验室调整为产品质量管理科(厂内仍称中心化验室),除承担全厂的分析检验工作外,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之后,工厂开始推行全面质量管理。1982年成立了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生产副厂长兼任组长,各有关科室领导为成员,办事机构设在质检科。各车间基层单位也设有质量管理小组和兼职质量管理员。1991年之后,质检科归属科技处领导。1994年10月成立质检处,下设质检科和中心化验室。其中质检科下设质量组和现场组;中心化验室下设原材料组、生产控制组、成品组、标准溶液组、仪器维修组和技术组。1998年9月改为技术监督处,下设质检科、检测中心、计量科(原属计控处)。目前,技术监督处共有职工73人,其中检测中心大专以上19人,中专1人;工程技术人员中,获得中级职称的3人,初级职称的16人。历任质检科长(含中心化验室主任):杨德新、朱宁一、严俊桂、黄世安、黄效谨,副科长:夏开芝、严俊桂、裴志明、朱建荣(兼党支部副书记)、杨辉光(兼中心化验室主任),主任工程师:刘燕群、盛明涛。成立质检处后,历任处长:侯延顶,副处长许广俊 (在侯之前,许主持处的工作并兼党支部书记)、黄效谨。现任处长郭洪军,副处长兼党支部书记盛明涛,质检科长赵凯,检测中心主任李长阁,计量科长刘勇。
  技术监督处职责:负责制订质量规划和年度质量指标计划;负责全厂化工生产原材料、生产控制分析检测,产品质量检验,产品质量和额定重量的抽查,产品技术标准的执行,分析方法的改进,以及分析仪器的维修管理工作;负责车间化验室的技术指导、分析规程审定、标准溶液制备;按照技术标准,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定期进行质量分析,考核质量经济指标;负责申报产品升级创优工作,对获得“优质”称号的产品进行考核检验;负责组织收集产品用户意见,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等。
  第二节产品、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电气仪表设备的检验
  鲁化对产品实行三级(厂、车间、班组)质量管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合同规定,对产品内在质量、外观、额定重量和包装等进行全面检验。1975年以前,国家和化工部还没有颁布尿素质量标准,中心化验室编写的《分析操作规程》作为企业标准,实行对尿素产品的质量监督和检验。1975年化工部颁布了HG2-793_75尿素质量标准,从此开始执行行业标准。1981年国家标准局发布了尿素产品国家标准GB2448-81,代替了部颁标准,鲁化开始执行国家标准。1991年,国家标准局又发布了新的尿素产品国家标准GB2440-91,代替了1981年的尿素产品质量标准。根据新国标的要求,1992年专门下发了鲁化厂字[1992]59号文件《关于公布执行尿素质量新标准的通知》,各有关处室和车间按照新尿素质量国标进行了严格管理。2000年6月鲁化续建项目甲醇一次试车成功,6月18日生产出合格的甲醇产品。对甲醇的生产和质量检验,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338-92。
  2000年修订了聚乙二醇二甲醚(NHD)标准: Q104LHF004-2000。见附表:
  鲁化生产的碳酸钾产品在国家标准没有颁布之前, 一直严格执行化工部标准HG1-519-67。1979年国家标准局发布了碳酸钾国家标准GB1587-79之后,鲁化严格执行了国家标准,并以此为准则,认真组织生产、监督检验。2000年,国家标准局又发布了新的碳酸钾国家标准GB1587-2000,并规定从2001年3月1日起实施。按照新国标,加强了对碳酸钾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对生产所需的各种原材料均进行严格检验。原材料质量的检验工作,严格按照国标和合同规定,由检测中心下设的原材料分析组负责。对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和企业效益的原料煤、燃料煤、氯化钾等主要产品质量检测原料的进厂检验,一直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对各类危及生产及安全的配品备件、电器仪表、标准件、编织袋等都按照有关标准严格检验。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严禁进厂使用。为了严把原料进厂和产品出厂两道关口,在下发的文件中明确规定,在产品出厂、原料进厂质量管理上要做到对每批原料都要进行取样分析,并及时将分析结果报供应公司、生调处和使用单位;对出厂产品,每班次都要取样,按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并将分析结果报送技术监督处、生产单位,由质检科发放等级证明及入库单,做到了每批产品均附有质量证明书。对不合格产品,禁止人库,不计产量。还坚持了访问用户的制度,及时处理用户意见,促进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同时,还经常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对产品质量进行考核和讲评,实现了对所有产品实行全面质量监督和控制。全面质量管理工作,1991年以后划归企管处,1998年9月归并到技术监督处。
  在产品质量管理方面,注重了标准的先进性。目前,在现有产品中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标准和国际一般标准的有碳酸钾和尿素两种产品;1995年10月14日,国家技术监产品质量创优工作汇报督局对鲁化生产的尿素产品颁发了《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有效期自1995年10月14日至2000年;1995年10月10日,枣庄市技术监督局对鲁化生产的碳酸钾产品颁发了《质量免检产品证书》,有效期为1996年至1997年度;1999年颁为名牌产品。执行国家标准的产品有工业碳酸钾、农用尿素、液体合成氨、硫磺、氨水、塑料编织袋、甲醇七种。执行企业标准的有碳酸氢钾、脲醛树酯、聚乙二醇二甲醚(NHD)三种产品。鲁化生产的所有产品杜绝了无标和脱标。
  第三节生产过程分析管理
  生产过程分析管理是质量检验的中间环节。建厂以来,各车间所设分析室负责对其车间的工艺指标进行检验控制,分析人员由车间管理。分析频率视生产需要而定。1999年,检测中心根据生产需要,总结了建厂以来的工作经验和各类项目的分析方法,重新编写了《山东鲁南化肥厂分析操作规程》,作为全厂分析化验人员的学习教材, 指导和规范各分析岗位人员的操作。检测中心负责对全厂分析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技术教育、业务技术培训及专业技术的考核,并对全厂各车间主要工艺指标进行定期检验、抽查,分析结果报送生调处和有关生产车间。随着生产的发展,检测中心的化验抽检项目也越来越多。为了适应新的生产发展形势,更好地指导工艺操作,优化工艺指标,实现高产、低耗、安全、稳定和长周期运行,进一步加强管理,使之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1999年鲁化下发了《关于技术监督处对厂内主要分析项目化验、抽检的规定》文件,重新规定了检测中心对一、二氮肥厂、化工厂、有机化工厂抽检的主要生产控制项目及抽检频率,进一步强化了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四节质量活动
  尿素产品通过升级创优活动,1985年获山东省、化工部优质产品称号;1988年重评时保持了省、部“双优” 称号,1982年获化工部优质产品称号;1984年、1989年省优重评,1988年部优重评,均保持了省、部“双优”称号。并且采用国际标准验收合格,打人国际市场。1998年尿素产品被山东省命名为名牌产品,并规定为免检产品。2000年碳酸钾被命名为山东省名牌产品。
  在质量管理教育方面,从1979年开始,在全厂进行了质量管理的宣传教育。1982年开始举办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质量管理培训班,职工与文化技术教育相结合,分层次因人施教,车间负责对生产人员培训。近几年,主要是举办质量管理电视讲座和专业人员取证活动。目前,全厂有化验员160人,其中大专以上25人,中专10人,获中级职称的6人,初级职称(含员)45人。
  1988年获枣庄市质量管理奖;1989、1990年分别获省化工厅和省政府质量管理奖。1992年再次获山东省质量管理奖。2000年获得“山东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称号,同年获得国家IS0900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七章设备管理
  第一节机构与职责
  1967年,建厂筹备处成立了设备材料组,除负责基建施工所需三大材和机电产品外,还负责非标准设备的采购与订货工作。
  1970年,鲁化基建指挥部成立,当时机动工作没有单独的组织管理,设备的订、催货工作归属于二营六连 (即采购连)负责。
  1971年9月,成立生产准备组,负责生产与机电工作;不久成立了机电组。1972年5月改为机电科。1977年改为机动科。
  1991年1月,为适应大型企业管理体制,成立设备处,下辖现场科、备品备件科、检测站和土防车间。1998年9月设备处更名为机动处,下设设备科、动力科、仪控科。
  2000年机动处有职工89人,工程技术人员中获得高级职称的3人,中级职称的10人,初级职称的27人。机动科历任科长:金文友、崔怀尧、刘玉民、台凡彬、石杜、王邦明、牟成德、王亚帅,副科长:李振山、崔怀尧、茅金生、石杜、王庆喜、李来伟、刘玉民、孟庆民、王克俭、王来卿、牟成德、朱本茹、王亚帅、王树林、冯强、杜斌; 历任设备处长:王亚帅、冯强,副处长:丁德文、冯强、马常胜、杜斌、曹昭军;历任主任工程师楚尊明、孟宪荣、周彦,检测站站长:曹昭军,党支部书记:李正喜、王亚帅、杜斌;历任现场科长:冯强、李清轩,副科长:李清轩、尹康力,备件科长:杜斌,副科长:郝守昌。现任处长曹昭军,副处长吕运江,党支部书记陈祖太,设备科长陈爱中,动力科长王永平,仪控科长陈广超。
  机动处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设备管理规定和条例;负责全厂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机械系统的管理;负责设备更新、设备技术、设备购置和设备固定资产的查交、使用、更新、迁移、报废工作;编制、汇总、平衡、落实全厂设备大、中、小修理计划,并检查考核修理计划的执行情况;统一平衡、合理使用大修理费用和设备更新费用;组织全厂设备年度大修工作及日常设备、临时抢修工作;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主要设备台帐、卡片和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等;参与专用设备设计审批与制造及基建、扩建、续建、技措、安措等项目的设备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厂重要备件的判废、监督、检测、检查、使用、维护保养的计划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审定备品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组织制订全厂机械加工定额和检修劳动定额,并做好备品配件的加工、订货和管理工作;组织设备防腐、厂房、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工作;负责对各种设备事故组织分析、调查和处理,组织对新技术、新方法的学习和推广交流工作;负责压力容器的管理、编制检测计划及组织实施;组织现场管理,并按标准进行考核。
  第二节设备管理
  一、设备概况
  到2000年,全厂有设备1913台,其中转动设备819台,静止设备1064台,移动设备(不包括电焊机等)20台;主要设备148台;装机总容量88,000千瓦;有受压管道48880米,其中A类管道13101米,B类10032.7米,C 类8783.9米,D类16962.4米;高压电缆敷设45.5千米,全厂主要设备详细分布情况见附表25、附表26。
  二、管理制度
  设备分三级管理。全厂生产用关键设备,由机动处管设备管理创优升级评审会理;主要设备,由各分厂机动科管理;各车间对其所用全部设备进行管理。
  全厂化工生产用设备总台数为2851台,设备维修人检修电除尘员共1072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02人。已建立的设备管理制度有:设备动力管理责任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设备检修管理制度、设备密封管理制度、设备技术基础管理制度、设备润滑管理制度、锅炉及压力容器管理制度、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设备检查评级管理制度、设备事故设备检修管理制度、设备造型购置管理制度、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度、设备更新改造管理制度、设备封存报废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仪器仪表管理制度、起重机械管理制度、备品配件管理制度、机械加工管理制度、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制度等。随着专业分工的细化,近几年又建立了一些新的制度,其中有:动力设备检修中业务分工的补充规定、对维修工实行工时计奖严格考核的规定、对第二氮肥厂设备、仪表管道编号的规定、关于设备、仪表、电器、管道、阀门、钢结构漆涂色的规定、带压堵漏技术暂行规定、关于气化烧嘴修理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等。
  三、设备计划检修
  单台设备检修计划的制定、检修计划由厂机动处统 -制定和管理,其程序是:当年的单台设备大中修作业计划,在上一年的11月份编制确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每月的设备检修计划,在上月23日-25日编制确定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每周六确定下周的检修计划,周一生产调度会安排;每天早晨调度会确定当日的检修计划。
  单台设备大修:根据年度计划的安排由设备所在单位提前20天上报机动处,经机动处调查核准后,安排备件加工计划并在大修前7天由机动处召集有关单位,落实平衡大修项目,确定大修执行时间。
  设备中修:其计划由设备所在单位提前10天上报机动处,由机动处安排备件加工计划,在中修前5天由设备所在单位召集有关单位,落实平衡中修项目,确定中修执行时间。
  设备小修:其计划一般在每周一生产调度会或每天早晨调度会上确定设备小修的执行时间,具体检修的内容由设备所在车间确定,报机动处后实施。
  大修理基金的提取与管理:大修理费是按固定资产原值的4.5%提取的(89年按3%提取),专门用于固定资产大修理使用。总厂大修理费近几年来一直超支,其原因是化工生产腐蚀性强,投产时间长,设备老化,费用开支大。鲁化历年设备大修情况见附表27。
  第三节备品配件管理
  备品配件实行厂、车间两级管理。厂机动处设有备品配件科,科长和工作人员共10人,各个化工生产车间均设有专职备件人员。
  一、备品备件的计划管理。分为:备件计划、年度大修备件计划、年备件订货计划和资金计划4个部分。
  年备件计划:一般指设备大修,比较难订或订货周期较长的备件,由各车间于上年的9、10月报机动处。机动处依据设备轮修计划和备件消耗储备定额进行审定编制。
  年度大修备件计划:由各车间提前半年报机动处。机动处根据大修项目和技措、技改项目分别编制备件计划。
  年备件订货计划:机动处根据所编制的年备件计划和大修备件计划,减去库存量、厂内加工量和合同订货量,再进行订货。
  资金计划:依据备件合同交货期、车间计划检修项目、设备更新改造所需要的备件计划,由机动处按月、季、年向财务公司报资金需要计划和临时资金计划。
  二、备件仓库。机动处下设备件仓库。备件仓库制定备件的人库、发放和维护保养制度。备件库的工作任务是保证备件在装卸、搬运、收发、保管中无损失、不锈蚀、质量完好、数量不缺;按照科学管理要求,按主机、序号、层次、形状和重量进行放置;日清、月小盘点、年大盘点,传递库存信息,加速库存周转。
  第四节设备事故管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对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对设备事故坚持对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处理原则。
  对于发生的微小事故和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组织调查分析,并写出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三天内向机动处报告。在调查分析时,还要邀请机动处、安全环保处、生产调度处等处室参加。对于发生的重大设备事故,一般由厂长、设备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指定有关部门及人员组成调查组,会同事故发生单位联合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由事故发生单位写书面报告和处理意见,在7天内报机动处。
  对于发生的特大设备事故,由厂长或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直接调查,并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派员参加,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向化工部报告。
  鲁化历年所发生的设备重大事故:1975年10月8日,合成车间2号氨水贮槽爆炸,多人中毒,21人住院治疗。
  1980年2月10日,尿素车间惰性气体洗涤器爆炸,直接损失48000元。
  1983年2月20日,净化车间中温变换炉淹触媒,停车43小时。
  1983年3月24日,合成车间2号冰机连杆断裂,撞击缸套、活塞及气阀,停车后连杆因惯性击碎机体,使整机报废。
  1983年11月12日,造气车间1号电除尘器在停车时因置换不彻底而爆炸,1号电除尘器1段整体内件严重损坏,2段部分内件损坏。
  1984年3月3日,合成车间1号压缩机六段缸体损坏, 大量漏气而爆炸。爆炸形g的冲击波击碎厂房玻璃约120m2,震坏部分电气仪表/损失66000元。
  1985年10月23日,净化车间中温变焕炉耐火球掉入出口阀处,炉内发生爆炸,收集器偏斜,停车12天5小时。
  1988年8月4日,一氮肥厂尿素车间2号油分离器在停车过程中发生物理爆炸,造成1人死亡。
  1993年7月29日,二氮肥厂氮气加热炉发生爆炸,炉顶帽炸飞,炉内耐火土部分炸塌。
  1993年12月28日,二氮肥厂因气化大量过氧,造成中变炉触媒烧坏、设备材料损坏的特大事故。
  1998年1月10日,一氮肥厂合成透平循环机电缆打火引起爆炸事故,造成全系统停产134小时28分,直接经济损失160万元。
  1999年4月30日,一氮肥厂合成3号氮氢压缩机因误操作引起爆炸着火,损失约26万元。
  第五节压力容器管理
  建厂初期,在金工车间设探伤班,负责全厂的设备检测工作。1979年,探伤班归属厂机动科管理。1991年1月,在设备处内设检测站,升为科级建制。现有13人,设站长1人。2000年,鲁化有压力容器818台,其中1类346台,2类319台,3类153台。
  一、管理标准
  建厂以来,压力容器的管理主要贯彻执行国家、劳动部、化工部所颁标准。70年代执行的是国家《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进人80年代执行的是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劳动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到1990年,劳动部又制定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根据本系统的特点,认真贯彻执行了化工部制定的《在用化工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在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制度的同时,1989年还制定了《设备动力管理制度》和《锅炉、压力容器分级管理的补充规定》。
  二、检测工作
  建厂以来,鲁化对压力容器实行定期检测制度,一般是利用单台设备大修或系统停车大修期间进行。所釆取探伤的方法主要有四种,即:X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方法。对高压管道的测厚是利用测厚仪进行的。1988-2000年压力容器检测情况见下表。
  三、缺陷评定与处理
  对压力容器经过探伤发现缺陷后,都进行了及时处理,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了事故的发生。1986年10月,在设备大修时,经探伤发现氨冷凝塔上封头法兰与内筒角焊接部位开裂,裂纹深8mm,长为一周圈。这台氨冷塔是1969年南京化机厂制造,1971年10月投人使用,设计压力为32MPa,容积为4.66m3,属多层高压容器。发现后,及时处理了缺陷,避免了事故的发生,保证了生产的安全运行。
  1990年4月在年度大修中,对老系统净化车间中温变换炉进行了探伤,发现壳体主要承压焊缝存有4处长度分别为600、50、150、400mm长的裂纹性质的缺陷。这台设备是1969年锦机厂制造的,1971年10月投产使用,是脱硫变换工艺中的主要设备。发现后,当时召开有关方面的紧急会议,研究修复方案,对4处裂纹缺陷分别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处理,保证了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章计量管理
  第一节机构与职责
  1971年至1981年,计量工作由各车间、科室自行管理。仪表运行由电仪车间负责,1978年单独成立仪表车间。1982年成立计量室,隶属于机动科,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全厂的计量工作。1988年4月,为实现计控一体化,统管全厂的计量、仪表自动化工作,成立了计量仪表科。同年,成立了计量管理领导小组,由生产副厂长和总工程师任正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1991年1月成立计量控制处,下设仪表车间、计量科、微机室(93年划归技术开发部),1991年9月,增设技术管理科,1994年10月,增设仪表二车间。到1994年底,计控处共有职工182人,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8人, 有高级技术职称的1人,中级职称的10人,初级职称的16人;有大学本科生9人,大专19人,其余大部分为中技毕业的人员。计控处历任处长:王维照、李德树、徐永太,副处长:李德树、徐永太、马如彬、郭宝贵。计量科长盛含春。1998年9月,撤销计控处,在机动处设立仪控科,负责全厂的仪控工作,计量工作归并到技术监督处, 设立计量科。
  鲁化的计量机构和计量管理网络,是根据计量工作具有法制性、统一性和准确性的特点而独立设置的。2000年,全厂配有专门计量管理人员37人,计量检定人员170人(分布在总厂各处室和各分厂),检定维修人员170人,总计236人,约占全厂总数的4%。全厂有兼职计量人员29人,负责所在部门、单位的计量工作。目前,鲁化已形成计量管理、计量技术、计量服务、计量数据、信息反馈和计量监督等内容的计量体系和网络。其具体内容见附表28、29。
  第二节各种计量
  一、长度计量
  长度计量的主要工作是进行物体几何量的测量。全厂长度计量器具有游标卡尺、千分尺、百分表及其他,共4种279件。量值传递是通过省市上级计量部门来实现的。各种长度计量器具按规定每年送检一次。
  二.温度计量
  用于温度计量的仪表及元件有:热电偶、热电阻、温计度计、二次表、温度器等共5种1012件。对全厂温度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标准仪器每年校验一次,测温元件每年检验一次。
  三、力学计量对物体的质量、容器的容量、工艺气体液体的压力、金属材料硬度的测量、进行大宗原料物料和出厂产品的检重等为全厂力学计量的范围。全厂力学计量器具分为压力、流量、液位、质量、容量、转速等6种,共3476件。厂对力学计量器具实行计划检定:压力表(高压表强检期半年一次)、天平、衡器检定周期为一年;各种量具检定周期为半年。
  经过上级计量部门批准,授权鲁化对在用10吨以下的衡器可以实行自检,其中用于产品包装的衡器检定周期为1个月;用于物资进出厂的2吨、3吨地中衡检定周期为3个月。
  四.电磁计量
  电磁计量是对电流、电动势、电阻、电容、电感、交流电等电学参数进行计量。鲁化电磁计量器具有电流表、电压力、电能表等4种计780件。此外,还有无线电测试仪1件。其检定周期为一年。
  五.化学计量
  化学计量的主要任务是分析物质的成份及理化特性。使用单位主要是厂中心化验室。化学计量器具主要有酸度计、电导仪、分光光度计、气体分析仪及其他共5种58件。各种分析仪器的检定周期为一年。
  六、能源计量
  能源计量的任务是对生产所用煤、焦、石灰石、液氨、油等进行检重计量。全厂配有150吨的机械轨道衡1台、30吨、60吨地中衡各1台。轨道衡由济南铁路局衡检站负责检定,周期为半年;地中衡由滕州市技术监督局衡器管理所负责检定,周期为半年。
  此外,还有用于质量、环保、经营等方面的计量器177件。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计量器具实行一年一次的强检。鲁化计量器具配备情况及分布情况,见附表30。
  第三节计量管理
  一、计量标准的建立
  为确保企业计量器具量值准确统一,在省、市计量部门的协助和指导下,制定了全厂量值传递系统,建立了17项计量标准装置。17项计量标准装置见附表31。
  二、制度建立
  自1984年以来,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工业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办法》,到1990年已经制定了18项计量管理制度。其制度的具体名称见附表32。
  三、计量器具的管理
  各类计量器具的配备适应了生产和经营管理需要。其中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为98%,工艺和质量管理计量器具配备率为99%,经营管理计量器具的配备率为100%。各系统的计量器具配备情况见附表33。
  对于全厂在用的5728台(件)计量器具(其中生产用4774台件)分层次实行A、B、C三级管理。对于计量标准器和强检计量器具列人A级管理,严格按规程安排周轨道衡期检定,周检率为100%;对于生产工艺系统的自动化仪表,因与工艺设备连体,列入B级管理,利用停车检修或单体设备检修的机会进行修理检定,受检率达95%以上; 对于其他在用计量器具列人C级管理,只进行进厂后的一次性检定。
  计量工作在全厂多年的努力下,达到了国家规定升级标准。1984年通过了山东省技术监督局“企业计量整顿验收”。1985年获得山东省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二级计量单位”合格证书。1988年,经省技术监督局复查验收合格,颁发“二级计量单位”证书。1989年通过了省化工厅“一级计量单位”初审,同年10月,由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一级计量单位”合格证书。
  1996年1月通过了省化工厅“一级计量单位”复审, 换发新合格证书。1997按照 GB/T19022.1(IS010012-1)《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体系》标准建立计量确认体系,同年9月通过化工部计量检测体系评审小组审核,1998年3月获得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合格证书》。标志着鲁化计量管理工作与国际标准接轨。2000年获得山东省计量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第四节仪表运行
  仪表运行的管理由仪控科及两个仪表车间负责。仪表运行管理的主要项目有:在线仪表完好率、开表率、信号联锁完好率和运行率、设备泄漏率、新技术引进、更新改造项目的仪表安装施工和生产计算机的应用等。仪表运仪表运行行的主要任务是:保证仪表的灵、准、稳、运行良好,确保安全生产,积极开辟新的控制环节和手段,提高自动化能力,从而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经济效益。
  第九章动力管理
  第一节机构与职责
  建厂初期没有设立单独的动力管理机构,动力管理由当时厂机动科承担。1979年,在机动科内设立动力管理组,配备正、副组长和干事共3人。1988年在科内配备1名动力师和2名干事负责全厂的动力管理。1991年1月成立动力处,承担电、水、汽管理。1994年,动力处下辖电气车间、电气二车间、电讯站、技术管理科,有职工244人(其中女职工83人),其中取得高级技术职称的1人,中级职称的6人,初级职称的21人。历任处长徐允杰、赵怀慎,副处长赵怀慎、张冶、郭诗魁、李乐桐、李淑坤,主任工程师阮琛之、张其顺,技管科副科长王宗德、韩明勤、张建,电讯站长陈祖太(兼任处党支部书记)。1998年9月撤销动力处,在机动处设立动力科,负责全厂的动力管理工作。
  动力科职责:动力科是全厂水、电、汽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动力管理法规、法令和条例及全厂动力的业务管理、组织编制供应计划,并负责呈报和组织落实,搞好内部的日常供应和综合平衡; 负责编制全厂电气和通讯设备的大、中、小修理和更新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电气、通讯设备进行检测、试验和安全检查,会同处对锅炉、供水设备进行检查和管理;参与新建、扩建、改建、技措、安措等工程项目的动力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参与编制动力消耗定额、动力系统运行方式及重大运行方式的变更,以保证动力系统的平衡和安全运行;负责对动力事故的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水、电、汽供应合同的签订和管理,严格执行统计报表与台帐,做好动力技术状况分析,按时提报有关统计报表;负责组织电、汽方面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和使用工作。
  第二节现场管理
  1991年以前动力管理工作由厂机动科承担。1991年1月动力处成立,全厂水、电、汽的管理工作归属于动力处,实现了动力管理的专业化和系统化。
  在加强设备动力管理方面,1989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化工部颁发的《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规定》和《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制定了24项设备动力管理制度,并于同年8月以鲁化厂字(89)53号文下发执行。此文详细规定了供用电管理制度、供用汽管理制度、供排水管理制度。
  1991年9月之前,动力处下辖水汽、电气车间,对水电汽工作实行直接管理;同年9月以后,水汽车间划归第一氮肥厂,动力处对水、汽工作实行专业、系统管理。1992年对全厂水、电、汽专业管理工作分别进行了系统的归纳整理,并分别建立了水、电、汽供用管理档案。1993年开始建立了消耗台帐,实行了定额管理,次年实行了微机管理。1994年制定了《热力管网管理规定》,对热力管网的分类、管理的职责、工作程序、用热申请和审批及实施办法、管理界区的划分、运行管理、管道的检修等分别作了具体规定。
  在现场管理中,动力处和下属车间、班组都建立了设备运行台帐和报表。为了加强对车间管理,还制定了管理工作考核规定,其中有:检查考核办法、检查考核细则及检查考核周期等。对日常的运行管理,动力处管理人员定期到现场巡查,并通过调度会、碰头会形式进行检查管理。
  第十章安全管理
  第一节机构与职责
  建厂初期,安全工作归属会战指挥部生产建设部生产准备组管理。1972年5月,在生产科内设立安全组。1975年11月成立安全技术科。1982年12月改为安全环保科。1989年7月与环保分开,改为安全科。1991年1月成立安全环保处,下设安全科、环保科、绿化办公室。历任安全科(含安技科、安环科)科长:张洪禹、王邦明、庞希才、李延绪、侯贺臣、吕士琛(环保科),副科长:姜锦堂、刘新航、庞希才、周成元、吕士琛、侯贺臣、郝鹏;绿化办公室主任刘新航(兼),副主任:李建国;安环处历任处长:李延绪(兼党支部书记),副处长:刘新航、侯贺臣、吕士深,主任工程师:周成元。现任处长:孙化祥,副处长吕士琢。1979年2月成立鲁化安全委员会,由厂长任主任,分管生产副厂长任副主任,成员由生产、经营、党群、医疗卫生系统的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安环处,负责安全教育、安全活动的日常工作。下属分厂、车间都配有专职安全员,形成全厂上下贯通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控制网络。2000年安环处有职工19人,其中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人,初级职称的8人。下设安全技术组、安全现场组、环保技术组、环境监测站。
  安全处主要职责:以保护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健康,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宗旨。认真贯彻并监督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及交通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令;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劳动保护的长远和年度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及特殊工种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活动,进行安全检查;审批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发放标准;做好各类事故的处理、统计及报表工作;制定全厂的安全制度和规程,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的监督和防护器材的校验、更新、管理工作;不断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以安全文明生产,促进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
  第二节安全制度
  1994年底,全厂已建立的主要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有: 执行化工部统一印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程和17项安全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防火防爆制度,各类事故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证制度,科研与设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管理制度,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建筑与安装安全管理制度,新建、改建、扩建三同时规定,防止急性中毒和抢救措施办法,仓库安全管理制度,要害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另外,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有:职工安全守则,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阀管理制度,厂区禁止吸烟的规定,辅助车间在化工生产车间检修使用票证的规定,使用动土证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有: 工艺操作安全技术规程,全厂各岗位和通用工种安全技术规程。为了使全厂职工更好地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1994年1月,安环处编印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工作会
  第三节安全教育
  1979年3月制定了《安全教育制度》中规定了对职安全展览工的日常安全教育、人厂安全教育、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等教育形式。对新职工和培训实习人员实行人厂三级 (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厂级安全教育主要进行的项目: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全厂生产特点;安全生产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本厂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和防火、防爆、防尘、急救常识等。车间级安全教育主要讲本车间生产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班组级安全教育主要讲岗位操作规程、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具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教训等。日常安全教育规定了每年要对所有职工进行一次或多次安全教育,规定了厂级干部参加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其余人员累计不得少于24至48小时。对特殊工种(电气、锅炉、焊接、压力容器、车辆驾驶、爆破、起重、探伤、气瓶检查充装等工种)必须由各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作业证后,才可以从事作业。在节假日、年度大修、不同季节、出现事故或外单位发生典型事故都坚持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为了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建厂后建立一个简易的安全教育室。1993年5月在现在的安环处会议室正式建起了安全教育展览室,展厅面积96平方米,设展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环保卫生、事故教训四个专题部分。从开展以来,接待参观受教育的职工近千人。同时,从1993年4月开始,在鲁化电视台还开辟了《长鸣钟》安全教育专栏,在晚间的鲁化新闻节目中播放。
  1989年,参加了化工部劳动保护干部培训中心组织的全国化工劳动保护教育协作组,举办讲座,相互交流,学习现代安全管理知识。
  1989年,安全教育室配备了电视机、录相机等现代化教育设施。
  第四节现场管理
  一、安全检查
  1975年安全科成立后,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中关于安全生产定期检查的三条要求,每年组织两次全厂安全大检查。
  1979年,贯彻执行化工部的有关规定,制定和逐步形成了安全检查制度,其内容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隐患。安全检查的办法有:厂级安全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周检查一次; 季节性安全检查,包括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为重点,夏季安全检查,以四防为重点(防汛、防雨、防雷电、防暑降温),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汛、安全防护措施为重点,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毒、防冻、防滑为重点;专业性安全检查,包括生产工人巡回检查、交接班检查、领导千部和职能人员深人生产现场检查。
  1983年2月,工厂贯彻化工部关于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八条规定,修改了安全检查制度。1987年进一步完善了安全检查制度。
  二、安全活动
  规定每周一为安全生产活动日。活动内容: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以及本厂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讲话;制订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计划、措施;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工厂还规定班组活动必须有记录,作为十大体系考核的依据之一。自1990年以来,还在每年的5月份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周活动。此外,还不定期地开展了如下安全活动:1991年4月,配合全厂系统停车设备大检修,组织全厂青年职工举行大修安全知识竞赛;以后每年的大修前,都举行了安全知识竞赛,同年5月,开展了创建安全合格班组活动;6月召开了鲁化“七五”期间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大会;1992年4月,在系统设备大修前夕,在工厂大门口举行了隆重的仪式,由厂军乐队和学生奏乐,向每一位上班的职工发放安全警句卡片;1993年7月,配合夏季“四防”,开展了反事故学习活动;1993年12月在全厂举办了“全保杯”冬季防安全检查火安全活动。
  三、劳动保护
  1977年7月,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对从事高温岗位工作的职工发放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七、八、九三个月。补贴标准、防暑降温费的数额随着物价上升,逐年有所增加,补贴费只发防暑降温实物,不发现金。1995年开支352694元。2000年防暑降温物资费用开支为67800元。
  从1977年3月开始,在全厂正式实行保健制度,分为一、二、三等。参照同类型厂执行保健制度的情况,享受保健面也有所扩大。保健费的标准和金额,随着物价上涨曾作过几次调整。1995年发放保健费987042元。2000年发放1101474.97元。
  劳动保护用品,鲁化是根据劳动部、化工部、山东省石化厅等机关颁布的石化工业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的。1995年全厂劳动保护用品开支1077498.35元。1999年开支1154278.14元。
  四、事故管理
  根据化工部等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建立了规范的各类事故管理制度和对事故责任者处分的管理标准及有关规定。在制度中,明确规定厂内各类事故由厂长负责,主管生产的副厂长具体管理,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建档和报告,安全部门负责全厂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和上报。对生产操作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污染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破坏事故、自然事故等事故的管理分工及事故划分级别标准,都作了明确规定。
  鲁化历年来发生的重大人身事故的情况见附表34。
  第十一章环保管理
  第一节机构与职责
  1980年2月,在安全技术科内正式设立专人管理环境保护和绿化工作。
  1982年2月,成立安全环保科,内设环保组。1989年7月与安全分开,成立环境保护科。1991年1月,成立安全环保处后,下设安全科、环境保护科。1993年2月增设绿化办公室(科级单位),承担全厂的绿化和厂区道路的清扫工作。
  1980年成立鲁化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分管生产副厂长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环保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1998年9月,环保科撤销,成立环保技术组和环境监测站,配备职工10人,承担环保工作和“三废”监测工作。绿化办公室的人员转到生活服务公司环卫科。
  第二节制度与管理
  到1994年底,制定的环保制度主要有:环保管理条例,试行“三废”排放标准及工业卫生标准,厂区绿化管理制度,厂内征收排污费实施细则,关于对“三废”粉尘、噪声的考核办法及奖罚规定等。
  在环保管理工作中,采取了检查总结、评比奖励措施,每月检查评比一次。厂环境监测站对车间排放的“三废”定期监测,对超标排放的单位,从月奖中征收排污费。对烟国每月监测八次,排烟林格曼黑度大于国家标准一次收费50元;对排放污水每月监测四次,超标罚款按鲁化厂字(94)101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大气有毒有害气体每月监测两次,每超标一次收费50元。车间、分厂也都实行了责任制,考核到班组岗位,凡排放超标的都直接与班组个人经济利益挂钩,所征收的排污费从超标班组或个人奖金中扣除。凡因操作不慎、管理不严,导致三废污染的,由肇事车间承担赔款费的10-30%;各车间因责任事故而对“三废”排放定期监测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罚款金额个人不超过5〇〇元,班组不超过1000元,车间不超过5000元;对超标排放三废的车间,按厂《排污收费标准》及《对超标排放污染物按超标倍数加倍收费》规定执行。
  财务公司建立了环境保护专项奖励基金,奖励在“三废”治理、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节“三废”治理
  一、废水与工业废渣治理
  1990年以前,已经治理的有:对老系统尿素车间含氨废水,采取改造设备和采取工艺指标管理的措施,利用解吸提馏法回收氨;对净化采用改良ADA脱硫技术,严格控制工艺指标,消除跑冒滴漏。最近几年进一步加强了治理。1991年,对新老系统合成压缩机和尿素(:02压缩机所排放的油乳污水进行了治理,安装了破乳除油装置。年处理废水3.2万吨,处理后水中油由1688.5mg/L降至25.8mg/L以下,消除了多年来厂排污水中油超标的一大难题。1992年,在二期扩建工程中,对气化炉排出的废水,采取与老系统造气污水合并的生化处理,严格执行了新建项目的“三同时”原则,处理后,水中主要污染物氰化物由5.8mg/L降至0.84mg/L。鲁化锅炉灰渣和造气炉废瘡,过去用于制砖和民用建筑,现在供水泥厂做原料。
  花园式工厂
  二、有害气体和粉尘治理
  已经治理的项目有:对5台工业锅炉采用文丘里麻石水膜除尘器,对6台造气炉采用水浴式除尘器净化除尘,使其全部达标合格。1994年,烟尘浓度由1396mg/m3降至75mg/m3以下。1991年原料车间安装了袋式除尘器,粉尘由原来的866.7mg/m3降至8.6mg/m3。
  对合成氨弛放气采取回收利用的办法,供锅炉和职工生活作燃料。
  三、噪声治理
  建厂以来,对于有较大噪声源的岗位,均采用隔音值班室、消声器等办法加以治理。到1990年对全厂噪声点操作岗位已建立了26个隔音操作室,使车间作业场所和工作地点的噪声达到了工业卫生要求。1993年对第二氮肥厂空分车间氮透管、氧透管及DH -80空压机安装了消音装置。治理后,噪声达到了《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对厂区、生活区、各车间粉尘、噪声、排污口及总厂排污口进行了布点,并规定了监测频率。1992年又对第二氮肥厂进行了监测布点。从1991年以来,年监测合格率有了明显提高。1994年,全厂“三废”排放监测平均数据合格率由1989年的74.16%提高为91.47%,2000年平均合格率上升到93.7%。
  第四节绿化美化
  到2000年,厂区和生活区共栽种乔木33种,4862余棵,建花坛19个、花池396个、绿地7个。厂区绿化面积为9.79万平方米,占可绿化面积98.27%;生活区绿化面积为2.5万平方米,占可绿化面积92.88%。在厂南区修建花木温室一座,计714平方米;建苗圃6000平方米。培植各种花卉120多种,插植各类花草上万棵,栽植盆花1500余盆,基本达到了厂房前后、道路两旁三季见花,四季常青的水平。
  在清洁文明工作中,把周末定为清洁文明日,组织机关处室职工进行大扫除劳动。平时,由专业队清扫和车间、处室划片清扫。车间的设备、门窗等包干到人,明确标准,全厂达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办公室、操作室、休息室达到窗明几净、地面光。
  从1998年9月开始,厂区和生产区的道路清扫和绿化工作均由生活服务公司环卫科承担。
  自1979年以来,鲁化一直是省化工厅环保先进单位。1983年以来,一直保持清洁文明工厂称号。同时,被山东省城市建设局命名为“花园式工厂”。1988年被山东省政府命名为“环境优美工厂”。1991年被国家环保局命名为“全国环境保护先进企业”。1992年被化工部命名为“全国化工清洁文明工厂样板厂”。1994年被山东省城建委授予“省级城市绿化先进单位”。
  第十二章物资管理
  第一节机构沿革与职责
  鲁化的物资管理机构变动比较频繁,1970年3月设立物资供应组,归生产建设部领导。1972年5月成立供销运输科。1976年2月供运科一分为二,分别建立供应科、运销科。1981年2月,在供应科内又分出成立原料科。1983年1月,将供应、运销、原料三科合一,成立供销科。1989年2月,供销科分出成立原料科。1991年1月,物资管理部门分别成立供应处、运销处。1994年,撤销运销处,分别成立原料处、销售处。1998年8月以前,全厂的生产和基建、物资的采购供应、原燃料煤炭的采购供应和尿素产品的销售等任务分别由供应处、原料处、销售处承担(碳酸钾产品销售由经营部负责)。1998年9月撤销上述单位,成立供应公司、销售公司,分别承担上述任务。
  供应公司下辖综合科、业务部、煤管部,有职工83人,其中取得高级技术职称的1人,中级职称的3人,初级职称的13人。在物资管理部门中,历任供销科(含供应科、运销科)科长:曹同训、孙宗秀、于兆竹、朱宁一、刘玉民、何保身、张世君,副科长:宋连奎、于兆竹、刘吉德、王毓锐、孟庆志、何保身、李金叶、王修元、束忠福、张世君、李宗麟、郝建民、孙杰、任建伟、王邦道、钟士真、张书勤,党支部书记:许子宾、许曰升、邢克4、王毓锐、刘玉民、杜宗俄、郝迎晨、何保身、张世彳!_,-副书记:魏宗友、王振华;成立供应处后,历任处长:张世君(兼党支部书记)、李德新,副处长:黄世安、朱本茹、李德新、郝守昌;处辖供应科历任科长:张书勤、李德新、郝守昌,副科长:李德新;设备材料科长:肖泗州,副科长:赵忠森、庞毅刚、邱辉;仓储科科长:王邦道,副科长:高凤文、隋金珠、束金宝。现任供应公司经理郝守昌,副经理尹康力,下辖综合部经理束金宝,业务部经理庞毅刚,煤管部经理祝华跃。
  供应公司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物资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承担全厂生产、基建、技措所需用的原材物料和燃料等各类物资的采购和供应工作;根据生产、基建、技措、科研及设备维修需要,编制物资采购供应计划;签订物资订货合同,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厂仓库管理,搞好各类物资的入厂验收、清点、整理及保管、保养、发放工作;编制全厂原材料储备定额,努力降低资金占用额;制定下达各项物资节约计划,并督促执行;组织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工作;建立健全物资管理统计报表和台帐,做好市场物资的供需信息和预测工作。
  第二节物资供应与管理
  一、物资供应与计划编制
  全厂的物资计划,分为工程材料计划、消耗材料计划和上级调拨计划。
  物资计划的编制与供应程序是:生产直接用料,根据生产计划和消耗定额,由生产调度处提出,财务统计部门编制,供应公司实施。设备大修用料,由各分厂车间提出计划,机动处审核,交供应公司汇总、审计处审批后,供应公司组织实施。基建工程用料,根据设计图纸,施工单位做出预算,由供应公司编制计划并组织实施。全厂的辅助材料及消耗材料,由各分厂车间直接向供应公司申报计划,由供应公司汇总后到市场询价,经审计处批准后,进仓库一角行采购。
  二、订货合同与进货
  全厂所需要的原材料、燃料,由供应公司通过各种不同的供应渠道和方式,分别采用向省内外订货、采购、加工、调剂等方式组织供应。
  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属于国家统一分配的物资,根据生产建设的需要,向部、省厅、市等主管部门提报申请计划,按照主管部门分配的指标,与供货单位签订合同,或从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进货。计划经济改为市场经济体制后,所需的大型、重要物资,直接到生产厂家进货。
  属于二、类物资及零星购置的物资,由于市场放开,进货渠道各异,有的向生产厂家订购,有的向主管部门进货,有的面向市场,先渠道内,后渠道外,先近后远,招标竞价,货比三家,择优选购。
  所签订的合同分为两种,一是供应公司与分厂车间签订的合同;二是供应公司与外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管理,由供应公司计划员按物资类别分工管理。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由供应公司登记建帐,掌握交货进度。进货时对照合同办理付款与结算,并对材质、包装进行检验。
  三、主要原料、燃料供应
  所需主要原料、燃料是指烟煤、焦、白煤、氯化钾等。
  原料煤分为两类,一是第一氮肥厂所用的白煤;2是第二氮肥厂所用的烟煤。
  1、白煤:从1984年试掺烧白煤起,进货量逐年增加,每年进货量已达到18万吨左右。白煤的进货程序是:首先由化工部供销局燃料公司向国家计委申报计划,由煤炭部下达定向调拨指标,并会同铁道部同时下达煤炭供货量和运输量计划,然后,供应公司会同化工部驻山西晋城定点煤矿代表接收煤炭,并负责结算货款和各项费用。过去,山西白煤不足部分,由省化工厅在其所属的焦化厂中调拨焦炭计划指标;如遇特殊情况时,由厂自行到市场调剂解决。从1993年全烧白煤起,已不再进焦炭。白煤的供货也由计划供应转为与煤矿签订合同和铁路编制运输计划组织进货。
  2、原料烟煤:即气化炉用煤,年需要量约30万吨,采购矿点为“七五”、级索、井亭煤矿和兖州矿务局的北宿煤矿。
  3、燃料烟煤:锅炉用煤,年需要量约15万吨。进货渠道是:计划经济时期,由省化工厅化肥公司根据省拨化肥煤计划,给厂下达供应计划指标,然后由厂携款到指定煤矿提货并组织运输,定点矿区主要是枣庄矿务局所属煤矿及地方煤矿。现在的进货渠道由计划分配改为到市场 (自选煤矿)采购。1999年以前,以兖州矿务局和枣庄矿务局为主要渠道,地方单位为补充;2000年以来,以兖州矿务局为主渠道,供货量约70%,其余从地方矿补充,直接与矿方签订供货合同。历年所需原燃料数量见附表35。
  4、氯化钾,即碳酸钾和复混肥所需主要原料。年需要量约2万吨。氯化钾的进货,过去由化工厂自行组织采购。从1992年起,改由供应处组织进货。现由:①青岛经理部直接采购,②济宁和枣庄农资公司进货,③省化肥公司和滕州化轻公司进货。
  四、三材供应基建工程和生产维修所使用的三材(钢材、木材、水泥),近几年的供货渠道已经发生了变化。过去,计划内的钢材,由省市金属公司供给;现在,市场经济放开后,虽不按计划调拨,但一般仍然从地市级金属公司釆购。过去,计划内的木材,由枣庄市木材公司供给;现在,一般情况仍然从原渠道进行采购,有时直接到市场采购。水泥早已取消了计划供应,由厂直接到附近水泥厂订购。
  鲁化历年所消耗的三大材和油类数量见附表36、37。
  第三节仓库管理
  下设库房13处,其中平房11处,楼房2栋,面积7500平方米,另有露天场地4处,电缆棚1处。已建立的仓库, A类库有:钢材库、设备库、化工原料库、包装库、建材库;B类库有:油库、阀门库、电器库、杂品库、劳保用品库;C类库有:螺丝库、化验库、仪表库、五金库、汽车配件库、氧气库,以及产、成品库。另外,92年前,气化工程系统还设有设备材料库一座;各车间二级单位都建有备品备件及零星材料仓库。物资的装卸任务由木石装卸队承担。
  2000年,厂下达供应公司仓库储备定额资金为1906.5万元,实际为2008万元。详见下表。
  仓库管理制度主要有:仓库保管员岗位责任制、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储备物资管理“五定”管理制度、一类库房管理标准、产成品管理制度、优秀保管员条件和仓库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的建立,促进了仓库管理工作。1989年,按化工部一类库房管理标准,所有仓库均被评为一类库房,其中评为红旗库房6个。
  第十三章营销管理
  第一节机构与职责
  鲁化的营销机构几经变更,其变化情况已在第十二章叙述。1994年运销处撤销后,成立销售处、原料处。1998年8月改为销售公司。历任运销处(含原料处)长:张洪典, 副处长:张延虎、孙杰(曾任原料处长、科长);历任销售处副处长:张书勤、鲍衍哲(均为副职主持工作),处党支部书记:郝迎晨。处属运销科(含铁运科)历任科长副科长: 王永玉、王静、臧年贵、张兆忠、吉莉、李秋森;历任原料科副科长:刘庆昌、徐龙清、渠志专;历任现场科长: 韩成兰(兼处党支部书记),副科长:李恩魁;晋城办事处副主任:葛爱华、杨振民。历任销售公司经理:冯俊平, 副经理:吉莉;现任副经理:张勇,下辖业务部经理邱辉,综合部经理潘炳新。公司现有职工261人,其中取得中级技术职称的2人,初级职称的10人。
  销售公司在经营副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厂所有产品销售工作,其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经营管理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各项法规、条例;建立并拓展相对稳定的、市场覆盖面较广的销售渠道,不断提高鲁化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根据总厂生产与经营计划,组织编制销售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根据供货合同与生产计划,及时制订年、季、月销售计划;认真执行成品资金占用定额,保证成品资金周转,完成资金计划,协调与保证销售计划的完成;负责企业营销战略的策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做好市场调研工作,并加以分析与预测。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通过市场调研,制定企业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认真组织每笔销售合同的洽谈、签订、建档和执行,并对合同管理和履行负责;供货合同签订前应执行评审,严格按相关程序执行;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整理并归档,以便于追溯;负责两个尿素成品库、碳酸钾库、NHD库、硫磺库的管理及发货工作;仓库的管理要严格按相应的仓库管理制度执行;对人库的成品要做到帐、卡、物相符,储存、发运记录完整、准确;确保成品在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过程中符合质量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向顾客提供必要的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的要求,并确保服务质量;收集顾客反馈信息,接受顾客投诉,并进行跟踪调查和做好记录,为采取预防、纠正措施和新产品开发提供信息;建立质量信息传递网络,根据顾客反馈信息,填写《产品质量调查及质量处理意见一览表》,通知顾客并返回存档;对产品质量问题的售后服务工作参照产品质量体系程序执行;建立健全各种经济报表和台帐,按时报送有关数据和资料,准确、及时上报产品销售统计报表;销售合同文本,各类报表及台帐应分类归档管理,分别由专人负责;产品销售统一报表每日上报一次,综合报表每月上报一次;完成厂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节内部管理
  销售公司成立以来,始终把内部管理放在重要位置,各项管理始终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企业改革同步。其具体内容是:
  1.打破原来的机构设置,重新设立六部二室。
  2.完善竞争机制,注重人才培养。
  对所有业务人员进行轮岗,实施“优胜劣汰,竞争上岗”;聘请国内知名院校教授,定期对业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人员市场开拓能力和综合素质。
  3.完善奖励机制。注重业绩考核。
  本着“一品一策,资费包干”的原则,制订完整的考核细则,收人与业绩挂钩,收人与费用挂钩。
  4.增强凝聚力,信奉服务理念。
  加强全员上下向心力和凝聚力,注重整体组合;坚信服务思想,独创工作作风,即“忠诚、奉献、严谨、节俭”。
  第三节营销管理
  市场瞬息万变,营销管理也必须不断发展创新。
  1.结合本厂实际,公司制订了合理的营销策略,提出 “六化”措施即:市场本土化;销售政策多元化;合同法制化;服务程序化;机制市场化;营销人员专业化。
  2.提出“三统三保”原则,完善联销政策,巩固鲁化传统市场。
  3.注重品牌营销,发展名牌战略,建立完善的质量跟踪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公司成立以来,全力保护鲁化品牌形象,努力改进产品外在包装和内在质量,及时反馈顾客意见,质量事故处理保证及时到位、及时处理,提高了鲁化的声誉。
  4.建立客户档案,细分市场用户,适时调整相应对策、措施、目标。
  5.定期举办客户恳谈会,增强厂商联系,听取客户意见,促进全厂产品质量的改进和服务水平的提髙。
  第四节产品销售
  投产以来,主要产品尿素列人国家计划,由山东省统一分配,实行包销。在分配中又分为两个渠道:尿素的工业计划部分,由山东省化工厅化工公司(原为化肥公司)分配给全省各市地物资部门及用户;农业计划部分,由省甲醇外运农资公司分配包销。1994年后,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尿素产品的销售渠道分为省计划调拨和工厂自销两部分组成。调拨计划由山东省计委下达,计划额定指标占年生产计划的80%;另外,枣庄市每年调拨5万吨。其余部分自销。此外,工厂与购买鲁化股票的单位(供销部门)签订了为期两年的购销尿素合同,年销售量3.6万吨。
  1978年前,由于尿素系统生产不太正常,氨水产品加大,当时年产量达到18万吨。氨水销售渠道为自销,起初委托各地农资部门加强宣传,由附近农民(即济宁、临沂、枣庄地区的农民)来厂购买。由于氨水质量好,对农作物生长作用大,销售比较旺盛。后来,由于尿素生产转人正常,氨水的产量和销量逐年减少。
  碳酸钾产品从投产以来,一直面向市场,实行自销。过去,由化工厂自产自销,1992年开始,由鲁化集团公司经销。从1985年开始出口日本,1989年最高年出口量达1967吨,创汇120万美元。
  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和企业的发展以及尿素等产品的市场放开,销售任务不断加大。销售公司成立后,将原由经营部管理的碳酸钾、NHD产品统一并人销售公司管理。目前,销售公司承担着全厂所有产品,SP:尿素、碳酸钾、NHD、甲醇、液氮、液氧、液氩、氧气、硫磺、氯化铵等10多种产品的销售任务。
  第五节青岛进出口经理部
  1998年9月,在原青岛进出口公司的基础上,建立了青岛进出口经理部(处级),成为鲁化走向国际市场的对外窗口和营销机构,承担鲁化的尿素、碳酸钾等产品的出口任务。目前,经理部有职工8人,其中取得中级业务技术职称的2人,初级职称的2人。下设办公室、业务一部、二部、三部。现任经理曲国进,副经理吉莉,业务部经理李云。
  第十四章内部审计
  第一节机构与职责
  根据上级规定,于1986年9月成立鲁化审计科。起初,与计划科合在一起,设1名专职审计人员。1988年6月,改设在气化工程指挥部内,业务并人气化计财科,设3名专职审计人员。1988年11月,单独设立审计科,在分管副厂长的领导下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1991年1月,成立审计处,下设工程审计科、财务审计科。1998年增设物价审计科。历任审计科长:王慎峰、时洪济、张允常,副科长:刘薄厚、李长安、张允常;曾任正副处长: 张允常,曾任工程审计正副科长:于庆瑛,财务审计科正副科长:牛桂祺。现任处长于庆瑛,工程审计科长胡玉柱, 物价审计科长李翠英,财务审计科长武平。目前,审计处有职工13人,其中取得高级业务技术职称的2人,中级职称的4人,初级职称的5人。
  审计处是全厂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经济监督机构,其职责范围是: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规,并监督各单位对国家有关经济法令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本厂财务收支计划、费用预算的可行性执行情况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流动资金贷款的计划申请与使用的可行性、合理性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检查;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专项资产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资金财产的安全、完整无损;对企业内、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工程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审计;对全厂年、季、月会计报表以及会计核算的凭证资料、帐簿、经济业务活动内容的合理、合法、真实、正确性进行审计检查;对厂内独立经营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经营管理、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审计;对厂内承包经营单位执行合同的情况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围绕厂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管理审计和效益审计,并检查各项管理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对本厂各级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
  第二节制度建设
  从1988年以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内审制度,先后建立的制度有: 《山东鲁南化肥厂内部审计条例》、《山东鲁南化肥厂财产物资定期审计办法》、《山东鲁南化肥厂工程项目审计实施细则》、《山东鲁南化肥厂会it报表审签及财务收支审计实施细则》、《中层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1990年,制定了《山东鲁南化肥厂经济合同审计试行办法》。1991年,在厂内建立了内部审计网络,设立25名兼职审计员,其中有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1992年,制定了《山东鲁南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确立了与大型企业相适应的内审制度。同时,1991年、1993年先后派出10人次参加了由化工部、山东省、枣庄市举办的审计人员培训班和新会计制度改革培训班,提高了审计人员的工作水平。1994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按照审计法的精神,进一步规范了鲁化的审计工作。
  第三节工程项目审计
  审计处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及规定,为保证工程项目投资的有效性、合理性及造价的准确性,防止盲目投资和施工单位多估冒算、高套定额、乱取费用,以减少企业损失,坚持了对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审计。从1989年至1994年,对新建17栋职工家属宿舍楼、汽车库、碳酸钾扩建、气化、二扩、职工医院扩建等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及设备大修、维修等零星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共审计工程预、决算书1747份,原报工程费金额13885.24万元, 经过审计后认定金额11663.75万元,净审减金额2221.49万元,保护了企业的利益。每年工程审计的详细情况见附表38。
  第四节财务审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计划经济逐渐向市场经济过渡,工厂生产中的物资供应渠道发生了大的变化,由过去的国家计划、物资部门供应,变为企业自行到市场或厂家采购,价格随行就市,变化多端。为了维护企业的利益,提高采购物资的质量,降低采购费用,增加企业效益,审计处开展了经济合同和物资采购计划的审计。在实施审计审签过程中,审计处的工作人员和采购人员相配合,坚持在物资采购中多方询价,货比三家,择优选购的原则,并分别采取由供货单位报价和外出询价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场价格信息;同时,还坚持了能买批发价的不买零售价,能够直接从生产家购买的,不在市场上购买。从1990年,共审计各类经济合同2056份,审计原报金额13113.92万元,经过询价比价后降低费用237.01万元,经过再次审计审减8.75万元;共审签物资采购计划27960笔,原报金额12122.49万元,经过询价比价后降低费用501.86万元,经再次审计审减36.82万元。
  同时,审计处还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和总厂对化工厂、化机厂、汽车队等内部承包单位的生产经营审计,为改善和加强这些单位的财务管理、完善内部承包经营机制起到了促进作用,也为厂部决策提供了依据。对5名离任中层领导干部的审计,做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
  审计工作受到上级的表彰:1989至1991年,连续三年被枣庄市评为全市内审先进单位;1988-1991年,连续四年被山东省化工厅评为全省化工系统审计先进单位;1992-1994年,连续三年被化工部评为内审先进单位;1993年分别被山东省审计厅和国家审计署评为内审先进单位。1998年被国家审计署再次评为“全国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
  经济合同和物资采购计划审计情况见附表39。
  第十五章企业管理
  第一节机构与职责
  1982年3月,鲁化企业整顿办公室成立,属临时机构,由计划、劳资、厂办等单位抽人组成,具体抓企业整顿工作。根据国务院(86)71号文件精神,1986年9月成立了企业管理科。为了系统地做好企业升级工作,1988年4月成立了鲁化企业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由厂长、分管副厂长任组长和副组长,具体工作由企管科承担。1988年6月成立了企业管理办公室。1991年1月成立了企业管理处,下设企管办、学吉化办、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
  1994年企管处下设学吉化办公室、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科,1998年9月,取消前两个办公室,改设改革办公室、企业管理科。历任处长:张庆业、张冶、丁辉、裴志明、李景华(厂长助理兼);副处长:王荣占、任建伟、裴志明,企管办主任:任建伟,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裴志明,学吉化办主任:牟成德、王荣占、刘贤春,综合科长:吉莉;现任企管处长张士金,改革办主任张晓川,企管科长马晓勇,综合科长夏尚彬。(注:1998年9月以前的改革办为处级单位,黄世安曾任主任,郭宝太任副主任)。目前,企管处有职工6人,其中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人,中级职称的5人。
  企业管理处是全厂加强企业管理的综合性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强企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并按照系统的企业管理原理,统筹规划企业内部的改革和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部门对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和落实改进措施的水平,提高企业横向管理和综合管理水平;组织开展抓管理、上等级活动,负责制订企业升级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工作规划创奖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并广泛开展群众性QC小组活动;组织完善企业管理基础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制定标准,达到层层分解和落实,并抓好检查、督促、考核;组织推行标准化工作,按照企业标准化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组织修改、完善各类标准,并组织实施、督促、考核;组织推行企业管理现代化工作,负责制订企业管理现代化规划、年度计划及检查、考核办法,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并负责现代化管理成果的评审奖励;组织开展企业管理咨询工作,针对不同时期企业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组织开展内部咨询或请专家进行管理咨询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修改和完善全厂各项职责范围、规章制度,组织、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并负责对部门之间业务分工不清的争议进行仲裁。
  第二节企业整顿
  国务院把企业整顿列为“六五”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1982年化工部、山东省和化工厅都将鲁化列为第一批进行整顿的企业。从创建“清洁文明工厂”人手,开展了“五项工作整顿”、‘‘三项建设”活动,进行了综合治理。1983年经省化工厅检查验收,企业“五项工作”整顿达到要求,被命名为“无泄漏工厂”和“清洁文明工厂”,被化工部授予“三创先进单位”称号。1986年被省经委授予“企业整顿先进单位”称号。1989年被命名为“省级先进企业”。
  第三节企业升级
  1986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家经委和全国加强企业管理领导小组相继下达了企业升级等文件。1987年以来,各项工作都企业考评会转入到以企业升级为中心的轨道上来,按照省级和国家二级企业的标准,制定了升级规划,深人开展了“学吉化,爱鲁化,比贡献,争排头”,“生产上水平,管理上台阶,企业上等级,优质高产创效益”活动。1989年被山东省政府批准为“八八年度省级先进企业”。
  同时,瞄准国家二级企业的目标,发动群众,加强领导,制订规划,强化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环保管理、计划财务管理、物资管理、现代化管理等六项管理工作,1990年6月通过了由化工部组织的国家二级企业考评验收,7月被命名为“国家二级企业”称号。
  第四节标准化管理
  在强化企业管理中,全厂已建立起了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在内的标准体系,提髙了企业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程序化水平。
  “落凤山”牌尿素和“喜鹊”牌碳酸钾产品采用国际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先进标准,于1990年1月,通过了省标准计量局组织的国际标准检查验收,并颁发了证书。1992年“落凤山”牌尿素被化工部化肥检测中心定为标样产品。
  到目前,已经制定了与产品标准相适应的有关技术标准,包括各种基础标准、方法标准及原材料、包装、设计、工艺、设备、计量、能源、安全、环保标准等11个大类,计1393个标准。同时,为达到以工作质量保证产品质量,以工作标准保证技术标准和产品标准的目的,制定了管理标准287个,工作标准1088个。全厂共制订各种标准2768个。1994年,加强了对标准化信息工作的管理,并采用微机管理,使标准化信息畅通,有资料可查。同时,尿素、合成氨、碳酸钾产品都采用国际标准,并都达到了要求。
  第五节现代化管理
  围绕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资消耗、提髙经济效益, 到目前,全厂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11种,并取得一定成效。1988年有3篇成果、1989年有5篇成果分别获省、市现代化管理成果奖。1992年在枣庄市第四届管理现代化成果发布会上,《优化煤气炉工艺,实现全烧无烟煤》获市级一等奖,同年获省级一等奖。1993年《运用系统工程,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获市级管理现代化优秀成果奖,同年获省级二等奖。1994年,又有一篇现代化管理成果论文分别获市、省级三等奖。并以提高企业现代化生产水平、管理水平和企业整体素质为总目标,编制了全厂计算机应用规划,配备和培训了专业人员,微机已形成局部联网。目前,计算机已在物资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价格管理、人事管理、技术管理、工资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动力管理、计量管理等方面得到应用。主要业务管理部门的统计、计算、报表等工作均用计算机代替。
  第六节全面质量管理
  一、全面质量管理
  组织从1979年起,进入全面质量管理阶段,厂建立了全面质量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化验室,各车间和主要科室也建立了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1991年1月,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成立,隶属于企业管理处。当时,全厂配有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28人,形成了上下贯通、纵横相连、密切配合的全面质量管理网络。同时,将产品质量管理职能分解落实到各车间和处室及班组,使质量管理寓于各项专业管理之中,形成严密的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1998年9月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划归技术监督处。
  二、目标与计划
  自开展全面质量管理以来,把目标管理、计划管理和经济责任制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把目标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每年制定质量升级创优规划和方针目标,对主要产品的方针目标层层分解,逐月考核,定期诊断,并对主要产品的质量指标实行否决权。
  三、生产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
  针对化工生产过程是在一系列定型装置中连续进行的特点,⑴加强了对生产装备运转状况的监测、维护和检修,进行设备技术改造,改善了单位设备性能,使设备在运行中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⑵加强了仪表管理,在生产岗位上广泛添置自动记录和自动分析仪表,对生产系统中的温度、压力、流量、浓度等进行严密监控。⑶强化工序管理,开展了“人、机、料、法、环”特别是现场操作的确认活动,利用数理统计方法和现代化管理方法,进行工艺条件的优化和管理,使工序之间处于受控状态。
  四、基础工作管理
  全厂质量管理的主要工作是:⑴围绕提高产品质量, 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标准体系,制定和修订了各类标准。⑵ 建立了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计量标准和量值传递系统。⑶ 制定了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建立了三级质量信息管理网络。⑷建立了质量检验和质量控制制度,配备了检测仪器,实行三级检验,保证了进厂原材料、生产控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及时性和准确性。(5)实行了质量管理责任制,制定的制度有:《化工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暂行条例》,《产品质量检验与奖惩》等16种制度。
  五、全面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与成果发表
  1990年,全厂共建立QC小组64个,占班组总数的52%。从1983年以来,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成果发表会,按评比条件进行评比和表彰,并推荐参加上级成果发表会的班组和个人。同时,开展了质量信得过班组与个人活动以及质量指标竞赛活动。自1984年以来,老系统尿素车间 QC小组年年被化工厅、枣庄市冶化局评为优秀QC小组。1991年,企管处收到厂级优秀QC成果文章14篇,其中尿素车间小组2篇在1992年市冶化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会上发表,并分别获局级和市级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称号,造气车间QC小组被评为全省化工系统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称号。1993年、1994年,有33篇文章在厂级优秀QC成果发表,其中造气车间QC小组获市级优秀小组,尿素车间QC小组获全省化工系统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称号。1997年气化车间QC小组获得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称号,1998年二氮肥尿素车间QC小组获得全省化工系统第一名。
  1990、1991年,鲁化连续两年获山东省政府全面质量管理奖。
  1999年,企业一次通过IS0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此后按IS09002体系进行全面质量管理。
  第七节学吉化活动
  1989年秋,化工部在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召开现场会, 号召全国大中型氮肥厂开展学吉化活动。同年10月,鲁化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开展学吉化问题。随后,在全厂进行了思想发动工作。1990年1月,学吉化活动主要以消除脏、乱、差,美化岗位、厂容厂貌为突破口。水汽车间汽轮机等4个岗位率先在全厂实现了记录报表仿宋化,物品摆放标准化,岗位整洁办公化,环境优雅美感化,得到了党委厂部的肯定,并号召向水汽车间学习。从此开始了全厂岗位文明建设和厂容广貌整顿。1990年4月成立岗检科,7月成立了以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的班组建设委员会。1991年开始了以抓12件小事为内容的学吉化活动,在此基础上,1994年形成了抓16件小事活动(由9个处室分工管理),以此充实了学吉化活动内容。企管处对抓16件小事检查每周进行一次汇总,考核情况与奖金挂钩。
  在学吉化活动中,逐渐形成了具有鲁化特色的管理制度和内容,形成了管理靠“四全”:全员参与,贯彻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治厂靠“四严”: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执行,严格监督;现场靠“四优”:优化人的素质,优化服务质量,优化厂区环境,优化现场布局。形成了一套检查制度,例:厂长对生产厂区日检查,对分厂车间每周不少于三次;每月对分厂进行一次综合大检查 (检查到车间),进行十大体系考核;每月对处室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和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学吉化回顾自查总结; 年底进行一次总结评比,评出学吉化先进单位、吉化式单位、学吉化标兵,并一年一次的召开职工大会,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鲁化学吉化活动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上级的肯定和鼓励。1990年被山东省化工厅命名为学吉化先进单位。1991年在全国化工系统学吉化总结大会上,鲁化作经验介绍并被化工部授予“学吉化成绩显著嘉奖”。同年,枣庄市、省化工厅分别在鲁化召开学吉化现场会,并分别授予鲁化“企业管理标兵”、“省级先进企业”,并被省政府命名为“山东省明星企业”称号。1992年被化工部命名为‘‘全国化工清洁文明工厂样板厂”称号。1994年度,鲁化被省化工厅授予‘‘山东省化工优秀企业(学吉化先进单位)”;被省政府授予“山东省现场管理样板企业”(为全省第一批10家之一),被化工部授予“全国化工优秀企业金球奖”(为全国20家之一)。
  第八节改革与经济责任制
  改革工作过去由企管处负责。1994年10月成立改革办公室。1984年10月,被列为山东省首批实行厂长负责制试点单位,并先后推行了任期目标责任制、任期终结审计制和厂内离任审计制。
  1988年,厂与市政府签订了为期4年的企业承包合同,并在企业内部推行了各种不同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还与化工厂、化机厂、汽车队分别签订了经济效益承包合同。1991年7月,企业实行三项制度改革中,首先进行了劳动制度改革,全厂职工实行了劳动合同制。1992年实行了医疗保险制度的部分改革,职工个人承担医疗费一定的比例。1994年8月,实施了由原等级工资标准套改为技能工资标准。1995年7月,在全厂范围内套改实行了岗位工资制。1998年6月,枣庄市委市政府在鲁化先后举行厂长、副厂长竞选演讲大会,并进行了投票选举厂长、副厂长。随后,厂里进行了机构和人员制度改革,对干部实行了聘任制,对职工实行内退分流离岗,先后有1175人办理了内退手续。

知识出处

鲁化厂志  1966-2000 全一卷

《鲁化厂志 1966-2000 全一卷》

跨入新世纪,鲁化面临新机遇、新挑战。为抢抓机遇,加速发展,厂党政 向全厂发出了 “二次创业”的号召,鲁化人正在以崭新的精神面貌掀起新一轮 改革发展的热潮。当前,鲁化正面临改制,将在秉承鲁化优良传统和承继现有.. 良好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并运行适应市场的全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这必将为鲁化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开拓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蓝图已经绘就, “二次创业”的征程任重道远,新的发展机遇时予我待。厂党政将在各级领导的 关心支持下,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群众,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励精图治,锐意 进取,以鲁化的新发展,推动兖矿集团和地区经济的大发展,以煤化工建设取 得的新成绩,为我国化学工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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