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生态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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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滕州年鉴2019》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10001430
颗粒名称: 资源环境生态保护
分类号: X322
页数: 4
页码: 220-223
摘要: 《滕州年鉴2019》中对滕州市资源环境生态保护的详细描述。
关键词: 环境保护 资源环境 生态保护

内容

土地资源管理【概况】 至2018年底,滕州市土地总面积149513.78公顷。其中,耕地86952.78公顷,园地1026.58公顷,林地7924.8公顷,草地1707.1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951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034.2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492.87公顷,其他土地6859.31公顷。
  【耕地保护】 落实中央4号文件精神,确立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格局,通过2016—2020年耕地保护期中考核。全市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7.45万公顷,重新签订市、镇、村三级耕地保护责任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立项土地整治项目37个,新增耕地入库81.2公顷,连续18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总量动态平衡。验收完成2016年度百万亩土地整治建设项目,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530余公顷。配合开展2017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和“大棚房” 清理工作。
  【土地利用】争取省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8.2公顷,专项计划指标45.3公顷;结余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建设用地指标18公顷,收储国有建设用地127.5公顷。联动解决枣荷高速耕地占补平衡难题。保障工业小镇、恒瑞磁电、聚乙烯管材、吉朋电动车等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用地。统筹全市土地出让工作,供应土地369.3公顷、成交价款43.55亿元,其中出让经营性用地107.27公顷、成交价款39.55亿元。
  【土地节约集约工作】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09.8公顷,处置闲置土地23公顷,盘活低效土地88.07公顷。完成全省首例12.53公顷批而未供土地收回再利用工作。全市出让工业用地36宗、129.53公顷,其中超85%的土地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以及信息经济产业。
  【不动产登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启用不动产档案自助查询机,推出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EMS邮寄快递送达业务,受理各类业务335322件。其中,首次登记5803件,转移登记16085件,预告登记1019件,变更登记420件,注销登记3720件,其他登记187件,查封解封登记1857件,收取协助执行、告知书72件,权籍调查(落宗)46414件,出具档案查询证明201072件,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34302户,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7411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76资源环境生态保护6960本。为群众外出提档3970人次。
  【创新机制】牵头整合国土、房管、地税等部门资源,在实现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 “集成服务”基础上,全面推行 “一窗受理”模式,实现5个工作日办结;在银行网点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采取委托方式为企业抵押担保39亿元;探索实施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科学编制设计《滕州市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二权分置”试点实施方案》;按照 “先行先试、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在17个镇启动宅基地及存量集体建设用地调查摸底,在滨湖镇、级索镇、张汪镇启动“房地一体”登记试点,滨湖镇南陈庄村、级索镇前杨岗村、张汪镇大宗村三个试点村发放不动产权证书952件。
  矿产资源管理【概况】 至2018年底,全市发现矿产21种,矿产地70余处。其中,煤炭资源丰富,滕州市是山东省重要煤炭产地之一;石灰岩、花岗岩、建筑用砂分布面积大、质量好、储量丰富,石灰石储量约52.89亿吨,花岗石储量约28.25亿吨,白云岩资源蕴藏量约7.5亿吨。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滕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经枣庄市国土资源局以枣国土资函〔2018)24号文批复,同意实施发布。按照规划,界河镇马鞍山、柴胡店镇西大山和滨湖镇护子山等3处完成采矿权地质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工作,并通过枣庄、滕州两级组织的专家审查,可出让建筑石材资源储量4600万吨。
  【地质环境】重点修复治理 “三区两线”破损山体,京台高速、京沪高铁沿线等7处破损山体修复绿化工作进展顺利。东沙河镇狐山段破损山体治理、东郭莲青山省级地质公园遗迹保护、红荷湿地省级地质公园遗迹保护等8处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通过枣庄市验收。
  测绘管理【概况】按照“加强基础测绘、监测地理国情、强化公共服务、壮大地信产业、维护国家安全、建设测绘强市”的工作思路,贯彻落实《新测绘法》和 《“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宗旨,推进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支撑。
  【测量标志管理】全市测量标志91个。其中,三角点14个,GPS连续运行站1个,GPS点20个,水准点59个。落实《新测绘法》《测量标志保护条例》和 《山东省测量标志巡查工作管理办法》,建立起由国土资源部门主管,市、镇、村三级联动的管护网络。针对界河镇刘岗村一处测量标志被侵占问题,省自然资源厅专门下达《关于国家一等水准点I兖柳16被侵占问题的处理意见》,保护该处测量标志。
  【“问题地图”监管】巩固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成果,净化地图市场秩序。落实定期报告制度和投诉举报制度,推进排查整治常态化长效机制建设,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上下联动,分线作业,开展地图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对鲁南书城(新华书店)、翔宇儿童城、伦达商贸城177及部分礼品店等从事地图及图产品经营的场所,逐门头、逐摊位排查“问题地图”。
  【测绘行政管理】组织测绘资质单位做好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组织开展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和测绘资质巡查工作,对枣庄中盛土地房产评估测绘公司、东郭镇政府、界河镇政府开展2018年度测绘资质巡查和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组织开展2018年度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张志超)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全市优良天数245天,占全年总天数的67.l%。城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浓度为61微克每立方米,比上年降低改善15.3%;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98微克每立方米,比上年降低改善20.3%;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分别为31微克每立方米、36微克每立方米,达到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水环境质量】全市列入考核的河流断面4个,即城郭河群乐桥、北沙河王晁桥、新薛河洛房桥国控断面和房庄河东田陈省控断面。群乐桥、王晁桥、洛房桥断面年均值达到地表水 III类水质要求,房庄河东田陈断面长期断流。荆泉和羊庄水源地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水质标准要求。
  生态保护【修复绿化工作】竣工破损山体治理项目5个,治理水土流失11.5平方公里,综合治理采煤塌陷地超1066公顷。完成造林1600公顷,建设完善农田林网5000公顷,新增城区绿化面积52万平方米。修复泉上煤矿塌陷地(七星湖)人工湿地、曹庄煤矿塌陷地人工湿地、界河入湖口人工湿地、北沙河人工湿地、新薛河(滕州段)人工湿地小魏河下游片区、新薛河(滕州段)木石片区人工湿地。
  【水源地保护】划定荆泉、羊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设立保护区界桩、警示牌123块; 在水源地、水厂设立水质监测站点46处,每天取样化验,水质合格率100%。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多次到省环境规划研究院和枣庄市对口业务部门,对接沟通生态红线优化工作。在枣庄市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方案核减或备注后,滕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确定为65.68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4.39%,较2016年版减少195.73平方公里。
  污染防治【齐抓共管】构建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各司其职、镇街属地管理、企业依法施治、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听取环保工作汇报4次、5次,专题研究部署环保工作,解决有关问题。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现场办公会、协调会、调度会,通报情况,分析查找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将环保工作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制度,逐年增加考核分值,严格落实“一票否决”事项;市政府与各镇街、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主要任务指标,夯实责178资源环境生态保护任。各有关部门结合职能,协同促进环保工作落实;各镇街成立工作机构,推进环保工作开展。
  【综合治理】 取消建设项目环评初审环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减少为一次受理,完成批复环评手续项目212个,网上登记备案项目497个。邀请省环科院、省高校专家教授把关项目审批,定期邀请省环科院专家“体检”重点排污企业执行环保法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情况。推进第二批镇(街道)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实现镇街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全覆盖。落实《滕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分线攻坚实施方案》,抓好重点行业区域的烟、尘污染防治工作。以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防范和督查为重点,督促各镇街落实防火措施。印发《城郭河群乐桥断面水质达标方案》《滕州市国控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方案》《滕州市超标河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执法监管涉水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排放达标;集中清理整治河道 “八乱”现象,清理取缔河道两侧畜禽养殖场、洗沙场、洗煤厂等。
  【环保案件办理】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省级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账销号。配合枣庄督导组现场复核点位200余个。省级环保督察组在滕州期间,开展督察组组长、副组长现场督导活动4次,省督导组分组下沉督导活动11次,查看整改现场126处。畅通12369环保热线等投诉渠道,办结各级环境信访案件1484件。
  环境监管【整治“散乱污”企业】拉网式全面排查“散乱污”企业,组织5个专项工作组开展“回头看”,建立“散乱污”企业数据库,实行动态更新和台账管理。分类施治清单中的“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治改造一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民众反映强烈的“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关停取缔。
  【专项执法检查】采取网格化环境监管、环境监察与监测联动、环保与公安联合执法等综合措施,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全年出动执法人员2600余人次,检查企业1900余家次,立案139件,查封扣押1件,移送拘留10件,处罚1429.6万元。
  【网格化监管】实施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按照“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原则,以村或居为基本网格单位,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责任单元、网格职责,采取包片巡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相结合方式,完善环境监管三级网格体系。
  (张众)179

知识出处

滕州年鉴2019

《滕州年鉴2019》

本书设特载、大事记、滕州概况、滕州市人民政府、纪检监察、群众团体、经济监督管理、城乡建设、农业和农村工作、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和邮政业等27个栏目,主要记述2018年滕州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诸多方面的基本面貌和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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