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托幼机构卫生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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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院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10001319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托幼机构卫生管理
分类号: R161
页数: 2
页码: 147-148
摘要: 2004年以来,滕州市妇幼保健院依据卫生部、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1994年12月1日下发〕,市卫生局、市教育局《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办法》0995年1月联合下发〉,坚持做好全市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管理,主要是对保教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查体,核发《健康证》。
关键词: 儿童保健 托幼机构 卫生管理

内容

2004年以来,滕州市妇幼保健院依据卫生部、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1994年12月1日下发〕,市卫生局、市教育局《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办法》0995年1月联合下发〉,坚持做好全市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管理,主要是对保教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查体,核发《健康证》。对人园儿童进行健康查体,杜绝传染病患儿入园,控制传染病的群体传播。每年一次对在园儿童健康体检和营养评价,并定期对幼儿园进行卫生指导和营养咨询,保证集体儿童健康成长。2004年:托幼教师查体471人,人园儿童查体3147人,2009年3月,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儿保科在实验幼儿园举办托幼教师培训班两期,对全市托幼教师指导手足口病的防治。6月份,在实验幼儿园举办托幼教师培训班,讲授儿童意外伤害的预防和急救知识。
  2010年11月1日,卫生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山东省和枣庄市卫生教育部门也出台相应的文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滕州市卫生局、滕州市教育局制定和下发了《关于加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的通知》(滕卫〔2012〕13号〉,按照新的文件要求,市妇幼保健院调整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的有关规范,并对保教人员及儿童查体项目作了相应调整,加大了对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培训和评价监督,更好地保障了幼儿的健康。
  2013年上半年共查保教人员459人,及时核发了健康证。人园儿童查体5387人,查出八1几异常28例,先天性心脏病5例,听力异常5例,并按规定进行了相应处理。

知识出处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院志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院志》

出版者:山东大学出版社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的同志送来志稿,嘱我作序。阅读这部内容翔实、体例完备、图文并茂的志稿,不禁心潮澎湃、思绪万千。《院志》记述的十年,正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的十年,是党和政府更加关注民生、加大公共卫生投人,妇幼卫生事业快速发展、成就辉煌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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