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人民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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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官桥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1000049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人民公安
分类号: D631
页数: 4
页码: 472-475
摘要: 《官桥镇志》中对人民公安的相关描述。
关键词: 公安工作 人民公安

内容

机构设置官桥境内清末设有兖州镇前路巡防,民国初年设有保卫团,抗日战争时期设有第七区公所,没有专门机构。1946年人民政府辖区设公安员。新中国成立初期,官桥境区仍称滕县五区,区驻地在大韩村。1950年改设公安助理员,1952年设立公安特派员。1959年10月建官桥派出所,设在公社院内(官桥村老街内),由指导员和所长主持日常工作,下设民弊2人,特派员刘景顺。1977年随官桥公社机关迁至滕州五中对过、公社机关院内。官桥派出所院内设9间办公室,有所长1人,指导员1人,民警3人。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公安工作的需要,官桥派出所在20〇9年10月从镇政府院内迁至善国南路(官桥铁路道口南500米处),占地6600平方米,建3层办公楼,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设有法制室、110接处箬指挥室、户籍室、电子监控室、国保室、信息室、询问室、活体指纹采集室、调解室.候问室、高科技全流程监控录音、录像办案功能室等。人员始终保持在25人左右,其中正式民瞀1〇人左右,其余为联防队员。1964年3月,成立莱村矿区派出所,1982年8月撤销。治安笞坷清末至民国初年,由于国家积贫积弱,外有帝国主义入侵,内有军阀混战,政权不稳,匪患严重,社会治安秩序混乱。1945年底,滕县第一次解放,治安保卫工作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依靠群众,除奸除猫,保卫民主政权。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主要开展打击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取缔反动道会门组织,对地、富、反、坏四类分子进行监督评审改造,组织群众防盗、防火、防毒、防灾“五防”工作。W51年4月,配合县统一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及时处理刑事案件,禁止迷信、赌博活动,维护党和国家各项法令的推行。是年,全县统一进行大逮捕,对罪大恶极的恶》1、地主、反革命分子,根据党的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分别对其采取“杀、关、管”的处理。之后加强对“四类分子”的监督和改造,定出守法公约,促使其加快思想改造,重新做人。1955年至1956年,集中进行第二次“镇反”运动。1966年至1976年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公、检、法受到冲击和遭到破坏。1970年,开展“一打三反”运动,深挖历史反革命分子,打击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分子。1977年,开展“一批两打”斗争。1978年10月,按照中央有关落实政策的文件精神,对全社518名 “四类分子”(地、富、反、坏)摘掉帽子。1983年9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精神,从1983年至1985年底全社共打击刑事犯罪分子195名,其中判刑96名,拘留90名,训诫9名,另有25名给予罚款处分。1989年以来,官桥派出所治安警力不断增强,职能范围扩大,在治安行政管理中本着保卫和服务于改革开放、服务于市场经济的指导思想,坚持“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打击违法、方便群众”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细致管理、科学管理、文明管理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其他治安管理法规,加强社会秩序管理。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的管理,加强对特种行业、枪支刀具、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管理。2001年以来,官桥派出所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紧密联系公安工作实际,把握政策,强化控制,有效地维护政治稳定。2010年以来,官桥派出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打击刑事犯罪,加大治安防范力度,确保社会治安稳定,有效地服务于经济建设。2017年2月10日,官桥镇发生大韩村特大盗墓案,公安部A级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刘建涛落网,8月2日,在逃人员李超投案自首。官桥派出所会同滕州市公安局刑骛大队缴获青铜器、编钟等各类国家级文物200余件。矿社路社联防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驻地矿区的经济繁荣及小城镇的开发建设,在官桥境内设立了矿社联防、路社联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监察中队。矿社联防1975年,八一煤矿、莱村矿、官桥机厂,同官桥人民公社派员组成联防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八一煤矿西生活区,时称“官桥区治安委员会”,主任孙凤雷,隶属派出所、八一矿保卫科领导。1988年1月增设滕州市公安局官桥派出所矿区民警值班室,其任务是维护矿区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路社联防1975年,官桥火车站、官桥人民公社联合组建路社联防办公室,主任孙凤雷,维护从时店至魏楼11公里线路安全。沿铁路东侧建护路房12处,配备护路员24名,毎房由沿线建房大队专人驻守。1978年时店村西发生跳车事件,护路员温宜轩、时耿文当即向官桥车站、南沙河车站发报,会同社路联防及时将摔伤旅客送往医院抢救,避免了一次人身死亡事件。遇有中央领导人及外宾专列过往,联防组织人员上路巡道。路社联防对绿化路线,扫除障碍,进行爱路护路教育,起到积极作用。户箱筲理在清代,官桥区境没有正式的户籍管理机构。民国时期,对户籍人口亦无严格的管理。其中,日伪时期,实行不定期的清査户口,颁发良民证。1947年,国民党政府对辖区内居民进行过户口清查和人口登记工作。新中国成立后,官桥区人民政府开始进行户口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常住人口进行户口登记。1471年,区政府建立生死登记簿;1955年,区下辖各乡、村均建立了户口簿和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登记簿。1953年7月,官桥区境内进行第一次人口普査,对农业及非农业户口进行清査登记、建立户籍档案。1964年7月1日,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査,对居住人口设立登记卡,一式两份,分别由公社、大队管理。1982年7月,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査,对农村和城镇户口重新整顿换卡,按生产大、小队及单位,按民族、文化、年龄、职业、性别分项归档统计。户箱管理工作纳入正常化、制度化。1988年3月,全镇开始办理第一代身份证,并有专人负责。1990年7月,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査时,按户填报项目为6项。1991年,对辖区内农村户口实行城市管理,实行村方位图、门牌号、户口本、家庭档案“四统一体”的管理方式,即一村一图一簿,一户一本一档。1992年,全镇人口基本信息实行微机化管理,提高了户籍管理的工作效率。2000年11月,进行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分家庭户和集体户为单位登记。是年,官桥派出所完成户箱管理微机的更新换代,并对辖区暂住人口、重点人口进行微机录入工作,完善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2004年6月,官桥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山东省公安厅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划分”,按照常住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2005年7月,办理第二代身份证。
  在暂住户口管理上,派出所设立了暂住人口管理站,定期对暂住人口、出租房屋进行集中清理整顿。2010年11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是普查官桥镇辖区内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2011年对暂住人口实行信息化管理。特种行业管理为加强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保证从业单位的合法经营.打击非法行为,维护社会治安,官桥派出所结合本辖区实际,对废旧物品收购站、旅店、印刷、复印打字、刻章、网吧游戏厅等场所加强管理,堵塞犯罪漏洞。1.废旧物品收购业是盗窃分子销赃的最佳场所。因此,对此类工商户加强监管,建立了“废旧金属物品收昀登记档案”,并定期检査,严防其从事不法活动。2.旅店是流动人口管理的重要部位。因此,对此类工商户严格建档立卡,签订《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治安管理责任书》,同时对暂住、流动人口、“租赁私房”进行系统管理。3.对爆炸物品严格管理。对烟花爆竹经营户实行持证经营,严格检査,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1"1年以来,对辖区内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多次清理、登记和收缴。4.对印刷、刻字业、网吧等进行登记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上岗,协同文化部门定期检査,对网吧,设立义务监督员,同时出台了严禁未成年人上网的规定和管理措施。自行车管拽新中国成立后,20世纪60到70年代少数家庭有自行车。1978年改革开放后,自行车增多,特别是2000年左右达到最高峰,平均每户两辆左右。因此,自行车被盗或错骑案件时常发生,有的年份被盗案件多达近百起。1978年成立“三车"(自行车、地排车、三轮车)管理站,由工商行政管理所负责登记、填发执照。1979年又将“三车管理站”改为“自行车管理站”,由官桥派出所负责,加强对自行车的管理。1979年底开始换发牌证、砸钢印号码、验证。以后一年一度的验证、发验条,毎7年换发一次新车牌。1985年1月,实行自行车保险制度,其保险方法是:交保险费1元,自行车被盗以后,由保险公司赔偿100元。同时严厉打击偷盗自行车的犯罪分子,维护车主的利益和社会秩序。2002年8月,自行车管理站撤销。官桥派出所获得荣誉:2009年,获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先进集体”;2013年,被评为枣庄市“十佳巡防联系点”;2014年,获评枣庄市精神文明单位;

知识出处

官桥镇志

《官桥镇志》

出版者:黄海数字出版社

官桥镇文化底蕴深厚,民风淳朴,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是全国及山东省先进文化乡镇,全国历史文化名镇。盛世修志,志载春秋。史志是记载一个地方的百科全书。作为官桥镇志的编纂,汇集了上下七千年的文明史.记述了百年以来的创业史、发展史,系统的记载了官桥镇的自然地理、人文历史、政治经济、军事政法、文教卫生、风土民情,融地方性、时代性、科学性为一体。特别是把古薛文明单列一编,突出了地域释部了解宫桥人文历史的教科书、研究官桥镇情的资料库,她不仅是官桥镇悠久历史的缩影,更是官桥镇美好未来的明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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