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旧兵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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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官桥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1000048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旧兵役
分类号: E125
页数: 2
页码: 465-466
摘要: 《官桥镇志》中对旧兵役的相关描述。
关键词: 旧兵役 兵役制度

内容

募兵制清末至民国初年,实行募兵制,由军官直接招募,招募时由官府或部队在城市集镇等公共场所设立招兵处,张贴布告,挑挂招募旗帜。应募者多为贫困农民或游手好闲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入家的青壮年,投军混饭吃。入伍手续简单,一般是登记姓名、箱贯,有一人介绍或出具一张铺保即可,地方、部队任意招募。抽丁抓丁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6月19日,国民党政府颁布了《兵役法》。规定兵役分两种:国民兵役和常备兵役。常备兵役征集20至25岁的男子,服役3年。18岁至45岁的男子不服常备兵役时,服国民兵役。由于受“好儿不当兵,好铁不打钉”习俗观念的影响,兵役法在本地没有得到实行,且应招者寥寥无几,后来便采取了“按丁抽兵制” “三丁抽一”或“二丁抽_”。伪区乡公所按各村土地、人丁摊派。伪第七区公所、官桥警备队则配合日军出动人马下乡抓苦力填充队伍。1947年3月,国民党军队占领滕县城,为了扩充实力,填补军队空额,县政府按地亩摊派壮丁,进行征兵。实行“抽签摊派制”,按号次由壮丁抽签,谁抽到签谁当兵。但富裕人家不愿应征,常花钱雇人顶替,称为“买壮丁”。买主和卖主事前签订生死文书,有中人作保。后国民党因兵源不足,大量扩军,一段时间内,除向各乡派名额征兵外,代之以不择手段地围集、包村、截路和夜摸“抓丁”和“拉丁”,尤其是对1946年当过村干部和民兵的人进行捉拿。抓丁数量以1947年为最多,被抓壮丁都是绳捆索绑、持枪押送。人民群众对当时兵役制度恨之入骨,为此用各种办法对抗逃避兵役。收买招纳日军占领滕县后,大肆扩充军队,或收买不务正业的地痞无赖之流,或招纳股匪武装,或接受投降叛变的零散部队,或从以地主武装为骨干的保安队中抽调人员向正规的部队输送,穿上日军服装,即为“伪军”,成为老百姓眼中的“二鬼子”。

知识出处

官桥镇志

《官桥镇志》

出版者:黄海数字出版社

官桥镇文化底蕴深厚,民风淳朴,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是全国及山东省先进文化乡镇,全国历史文化名镇。盛世修志,志载春秋。史志是记载一个地方的百科全书。作为官桥镇志的编纂,汇集了上下七千年的文明史.记述了百年以来的创业史、发展史,系统的记载了官桥镇的自然地理、人文历史、政治经济、军事政法、文教卫生、风土民情,融地方性、时代性、科学性为一体。特别是把古薛文明单列一编,突出了地域释部了解宫桥人文历史的教科书、研究官桥镇情的资料库,她不仅是官桥镇悠久历史的缩影,更是官桥镇美好未来的明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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