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金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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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官桥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10000459
颗粒名称: 第四章 金融
分类号: D922.28
页数: 6
页码: 445-450
摘要: 《官桥镇志》中对金融的相关描述。
关键词: 金融法 金融

内容

第一节概览官桥境内,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没有统一的金融机构,乡村只有私人开办的“钱庄”。这些“钱庄"“银钱桌子”大都在富户、富商手里操纵着。他们凭借手中的大量物资和货币,开钱庄、放高利贷。办钱庄的形式有三种,即:
  1.通过商业兼办钱庄;2.专开钱庄(也叫钱桌子);3.以自己开办商业铺号的名义出票子(在约8—10厘米宽、15—20厘米长的白纸条上,用毛笔写明票款,加盖铺号章),票面有一、二、
  三、五、十吊等多种,自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以后,又改为一、二、五角和壹元等多种。这些小票能在附近集市、村庄流通使用,市场金融较紊乱。农民遇有急难事用钱,到私办的“钱庄”或“钱桌”借贷,叫做接债,接钱时必须有中(保)人担保,无保人接不下来,并与“银钱桌”和接债者双方当面议定利率和归还日期。贷出的钱叫“放账”或“放钱”,接钱人按手印,此约由放账户保存。当时的银钱桌几乎村村都有,利率根据时间长短,价高低价不一。时间短利率髙,时间长(至少10个月)利率低,到期不还,本利之和再生息叫“利滚利”,俗称“驴打滚”,如一时物价膨胀,有的放账者又巧立名目,改用折实(粮食或银元)放账。日伪期间,本辖区的很多“钱庄”“银钱桌” 倒闭、歇业。新中国成立后,以区为单位建立了社会主义的金融机构——全民所有制的银行营业所及集体所有制的信用合作社,由国家统一放贷标准,明确放贷对象,其主要做法是:打击放高利贷者,扩大发放农业贷款范围,支持和扶持农业生产,调节农民群众之间的资金余缺,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贷存利率低,金融物价市场较为稳定。土地改革后,党和政府在农村实行农业、供销、信用三大合作社政策。官桥区于1951年9月设农业银行营业所,1954年建立了“信用合作社”,负责全区存贷业务,农业银行营业所与信用合作社合署办公,1994年又分开各自独立经营。2000年后,逐渐取消各村代办点,形成较稳定的社会金融体系。第二节货币种类历史上流通的货币名类繁多,春秋战国时期,已有各种铸币在官桥地区流通,诸如布币、刀币等,从很多发掘的秦汉古墓看出,远在秦代以前就有货币,圆形方孔的“半两”币为通行货币,明朝则称“制钱”。以银为币材始于汉武帝元狩三年。汉至唐到明、清,在社会上交易的货币有制钱、铜板、银元,均由官方铸造,一直沿用2000余年。18世纪末叶外国银元流入,继之清政府自铸银元(龙洋),袁世凯称帝时铸有袁头像的银元(袁大头),孙中山大总统时铸有孙中山头像的银元,同时铸制铜元 (俗称铜子、铜板 >为辅币,代替“制钱”流通。晚清纸钞在官桥流通,一是乡票,二是官票。乡票有常茂钱庄、鼎新公司、泰升票号发行的纸币,官票则种类繁多。清末、民国初期,铜板、银元、纸币混合流通使用,并同币值。建国后,金属币和纸币混合流通。金M币金属币包括制钱、铜板、银元。制钱即“孔方钱”,外圆形,中间有一方孔,上铸朝代铭文,为秦以后两千多年来通行的钱币(除王莽一度实行刀币外 >,秦朝的“半两”钱、汉代的“五铢”钱为最早,“宣统通宝”为最晚。一个制钱顶一文,500文为一吊。制钱规制大小不一,较大者发行少,以小者为最多,流通最广,后由铜板代替,制钱成了辅币,民国初年制钱渐渐消失。铜板,又称“铜子”,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开始铸制,从清末到民国年间,铜板流通30多年。1935年,国民党政府发行角票、枚票和镍铜金属辅币,禁止各种银元、铜币在市场上流通,从此铜子逐渐退出市场。18世纪末,外国银元流入,继之清光绪十七年 (1889年)在广州设局开铸“光绪元宝”(龙洋)。
  民国元年(1912年)铸有孙中山头像的开国纪念银元叫“现大洋”。民国三年铸袁世凯头像俗称“袁大头”,银元作国币发行。1933年,国民党政府先后发布废“两”改“元”的布告和训令,铸造有蒋介石头像银元。1935年,国民政府在全国推行“法币”政策,从此市面银元交易逐步为法币所代替。1946年银元又出现,1948年后渐少。纸币自民国十七年发行流通纸币,时官桥境内流通的纸币有山东地方币、法币、土杂钞、日伪货币、北海币、人民币。民国十七年(1928年张宗昌主政山东时,由山东省银行发行库券;韩复榘主政山东时,由山东民生银行、山东平市官钱局发行纸币。1935年11月4日,国民政府公布了《法币政策实施办法》规定: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后又称“农民银行”)三大银行发行的钞票定为法币。1942年,国民党政府发行“美金券”,1元美金券折法币20元,当时市面两种货币并存通行。1948年通货膨胀,法币贬值,国民党政府又发行“金元券”,当时两元券兑换银元壹元,壹元金券兑换法币3万元。不久金元券因印刷太多,同样贬值,出现通货膨胀。清末和民闽期间,滕县除流行“官票”外,官桥镇辖区的商家也发行纸币,同市场官币同值,称之为:“地方票” 或“乡票”。日军在中国建立“中国联合储备银行”,发行40多种版面的票币,美其名曰“金票”,群众称之为“伪钞”,强制推行使用,借以掠夺中国人民的物质财富,致使大量物质流入日本。日本投降,伪钞成为废纸,人民深受其害。中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府,为发展生产,支援前线,扩大商品交流,抵制敌伪币入侵,于1937年在革命根据地掖县建立北海银行,发行“北海币”。1942年,北海银行在滕县设立机构后,东部山区流通“北海币”。1945年末,官桥境内流通“北海币”。1948年12月1日,北海银行、华北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官桥镇境内开始流通“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纸币,简称“人民币”(后称旧人民币>。1955年3月1日起,官桥镇境内开始流通“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新人民币,同时收回旧人民币,新币壹元兑换旧币1万元。1980年4月15日,发行伍拾元、100元大面额人民fp。1999年,又发行一种面值20元纸币。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发行5套人民币,第一套、第二套和第三套人民币已经退出流通,第四套人民币于2018年5月1日起停止流通(1角、5角纸币和5角、1元硬币除外),目前流通的是1999年发行的第五套人民币。第三节货币流通民国期间,军阀混战,灾荒不断,民国政府以弥补其财政不足滥发纸币。1937_1939年3年间,法币贬值,物价膨胀。每100元法币的购买力,在1937年可买耕牛2头,在1945年只买鸡蛋2个,1947年买煤球1个,法币基本上成为废纸一张。抗战初期,滕县抗日民主政府实行“打击伪币,保护法币,调剂金融,活跃市场”的金融政策,禁止伪币在根据地市场流通。在边沿地区积极扩大“北海币”的流通市场,不断提髙“北海币”的信誉,增加币值。1938年,“北海币”与伪“联合币”的比率为1:1,1945年, 增加为1:25。1941年,国民党积极反共,根据地对“法币”改为限制政策,禁止“法币” 在根据地流通。1945年底滕县第一次解放,“北海币”流通全县。1947年,华中银行撤退到山东境内,与北海银行联合办公,“华中币”与“北海币”等价流通。1949年前后,人民政府对群众手中残存的“法币”按一定的比率进行兑换,官桥镇开始使用人民币。从此,中国人民银行的新人民币取代了“法币”。1949年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财力不足,货值不稳,投机奸商乘机扰乱金融市场,人民政府对一些国营、集体企业进行扶持,发放贷款,同时控制各项事业费的开支,减少市场货币投放,组织货币回笼,财政经济日趋好转。“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极左思想的影响下,生产力受到严重破坏,货币投放与社会产品的增长失去平衡。中共十_届三中全会后,国家积极采取措施,解放并发展生产力,搞活市场,紧缩贷款,动员储蓄,吸收存款,组织货币回笼,严格控制消费基金的增长,使货币投放与社会产品的增长很快恢复平衡。借贷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官桥境内的借贷形式主要有三种:即高利贷(包括高粮贷)、抵押贷款、民间互助。高利贷即农民急需用钱时,托中间人作保,到富裕户家求借,立约生息,利息较高,故称高利贷。利率月息最低三分,最高十分以上。高利贷也有以粮放贷的,叫“粮滚粮” “利生利”,“利生利”即本金加翻,亦称为“印子钱”。抵押贷款即以不动产做抵押,土地,宅房,经中人说合,言明当价,期限,成立当约,交足当价后,土地归押当人耕种,宅房归押当人居住,到期以原价赎回,不计利息。1950年后,典当业被全部取缔。2000年之前在滕州县城又新兴典当行铺,兼有拍卖业务。官桥境邻里之间,自古就有互相借贷,不定期限,不计利息,有借有还的习俗,这种借贷方式流传至今。信贷1950年以后,官桥区的银行营业所、信用社相继建立,根据国家政策,组织流动资金,支持农、工业生产,为解决群众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发放了大量的贷款,服务于社会的发展。1963年根据中央指示,减免1963年以前农村集体和私人的贷款。信用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群众入股、存款、逐年积累的,1954年至1955年入股金毎股2元,1984年扩大了入股股金,按年提取盈余的10%到15%股金分红。1985年对无力偿还的集体和个人贷款有进行了挂账处理。2012年9月根据中央、省文件精神,进行清理核实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按比例给以豁免。储蓠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官桥镇境内储莆是以富户、商户为主的家庭私有经济,没有专设银信机构。1951年,官桥区成立信用合作社,后又建立农业银行营业所。到2017年,境内有农业银行、农商银行,代办点4个,后来,官桥邮政分局也办理储蓄业务,方便了群众。第四节管理服务机构20世纪50年代初,官桥区建立农业银行营业所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各乡(片、管区)设信用社1处,主要任务是收集农户的闲散资金,支援集体生产、扶持农户生产和生活。金融部门的设立,对调整资金运作,促进资金合理流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均起到良好作用。1958年冬人民公社成立后,信用社人员转为脱产,工作片派代办员办理业务,发生的一切业务由信用社统一办理。1979年银行营业所与信用社合署办公,所、社单独核算,一库两账,人员统一管理,办公经费统一使用。1981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信用社向集体经营组织发放贷款的同时,向农民发放贷款17万元。1984年4月,信用社进行体制改革,逐渐扩大股金,组织扩股入股达12000户,股金24100元,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杨家科为官桥信用社理事会主任。信用社既是集体所有制金融组织,又是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1994年银行、信用社分署办公。宫桥佶用合作社(农商银行)官桥信用合作社成立于1954年,位于官桥区官桥村,由苏疃、官桥、掌大、韩村、望河五处信用社合并而成,主任李兆树,会计杜守财,信用社实行自愿入股,认缴股金,民主管理,经营存贷款业务。1954—1956年,入股社员3310户,缴纳股金6800元;1955年发放生产贷款2300元,1957至1961年间共发贷款15000元。1958年,实行三社合一归人民公社领导。1972年,吸收集体存款19470元,社员储莆90570元;发放集体生产贷款50500元。1976年,集体存款78120元,社员储莆382700元;发放农业贷款253000元;增设大队信用社13处,信用储蓄80000元。1985年底,社员储蓄达282万元,发放贷款114.2万元,其中集体承包户贷款34.8万元,个体承包户贷款34.6万元,乡镇企业贷款41.5万元,官桥镇工副业生产值比1983年增加500万元,利润达174万元,比1984年增加137万元。1985年信用社自官桥村街里迁至育才(五中西侧)路北,占地6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平方米。2009年,又迁至镇府前路北侧,营业场所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2011年10月更名为滕州农商银行官桥支行。2017年底,农商银行贷款余额5900万元,存款余额32700万元,工作人员16人,村设代理性网点4个。中国农业银行滕州支行官桥办事处滕州农业银行官桥支行建立于1951年9月,原名滕县农业银行官桥办事处,位于官桥村,是县行最早设在乡镇的金融机构。1980年10月,滕县农业银行成立,官桥营业所更名为滕县农业银行官桥办事处,并于1984年办理保险业务。2010年7月上市,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桥支行。主要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偾券、代理收付款项、经总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中国工商银行滕县支行八•煤矿办事处八一银行办事处建于1958年,原称中国人民银行滕县支行八一矿区办事处,1985年8月改称中国工商银行滕县支行八一煤矿办事处。办事处原辖魏庄煤矿、莱村煤矿分理处,1976年分别办公。办事处除对工矿生产支付业务外,并办理储蓄业务。银行主任李道勤。后于20世纪90年代撤掉。

知识出处

官桥镇志

《官桥镇志》

出版者:黄海数字出版社

官桥镇文化底蕴深厚,民风淳朴,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是全国及山东省先进文化乡镇,全国历史文化名镇。盛世修志,志载春秋。史志是记载一个地方的百科全书。作为官桥镇志的编纂,汇集了上下七千年的文明史.记述了百年以来的创业史、发展史,系统的记载了官桥镇的自然地理、人文历史、政治经济、军事政法、文教卫生、风土民情,融地方性、时代性、科学性为一体。特别是把古薛文明单列一编,突出了地域释部了解宫桥人文历史的教科书、研究官桥镇情的资料库,她不仅是官桥镇悠久历史的缩影,更是官桥镇美好未来的明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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