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税收种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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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官桥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1000045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税收种类
分类号: DF432
页数: 3
页码: 441-443
摘要: 《官桥镇志》中对税收种类的相关描述。
关键词: 税法 税收种类

内容

税收制度的主体是税种,普遍实行由多个税种组成的税收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各种税既有各自的特点,又存在着多方面的共同点。把性质相同的或近似的税种归为一类,而与其他税种相区别,这就是税种分类。征税对象是税法的一个基本要素,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按照这个标准,税种大体可分为以下几大类:1984—1994年征收种类1.流转税类: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2.所得税类:国营企业所得税和调节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私营企业所得税、中外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企业所得税;3.资源税;4.特别行为税:建筑税、后变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烧油特别税、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筵席税、特别消费税;5.完善地方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牲畜交易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6.健全涉外税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后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改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1994年以来征收的税种1.对流转额的征税开征的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对流转额的征税简称流转税,或商品和劳务税。它是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类税收。商品交易发生的流转额称为商品流转额。这个流转额既可以是指商品的实物流转额,也可以是指商品的货币流转额。商品交易是一种买卖行为,如果税法规定卖方为纳税人,商品流转额即为商品销售数量或销售收入;如果税法规定买方为纳税人,商品流转额即为采购数量或采购支付金额。非商品流转额是指各种社会服务性行业提供劳务所取得的业务或劳务收入金额。按销售收入减除物耗后的增值额征收的增值税,也归于流转税一类。流转税与商品(或劳务)的交换相联系,商品无处不在,又处于不断流动之中,这决定了流转税的征税范围十分广泛;流转税的计征,只问收入有无,而不管经营好坏、成本高低、利润大小;流转税都采用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计算简便,易于征收;流转税形式上由商品生产者或销售者缴纳,但其税款常附着于卖价,易转嫁给消费者负担,而消费者却不直接感到税负的压力。由于以上这些原因,流转税对保证国家及时、稳定、可靠地取得财政收入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它对调节生产、消费也有一定的作用。因此,流转税一直是税收的主体税种。一方面体现在它的收入在全部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一直较大;另一方面体现在它的调节面比较广泛,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一直比较显著。2.对所得额的征税开征的所得税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对所得额的征税简称所得税。税法规定应当征税的所得额,一般是指下列方面:一是指有合法来源的所得。合法的所得大致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如利润等 >,提供劳务所得(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投资所得(如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和其它所得(如财产租赁所得、遗产继承所得等)四类。二是指纳税人的货币所得,或能以货币衡S或计算其价值的经济上的所得。不包括荣誉性、知识性的所得和体质上、心理上的所得。三是指纳税人的纯所得,即纳税人在一定时期的总收入扣除成本、费用以及纳税人个人的生活费用和赡养近亲的费用后的净所得。这样,使税负比较符合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四是指增强纳税能力的实际所得。例如利息收入可增加纳税人能力,可作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而存款的提取,就不应列入征税范围。总的来说,所得税是对纳税人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的合法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法定允许扣除的其他各项支出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征收的税。所得税按照纳税人负担能力(即所得)的大小和有无来确定税收负担,实行”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无所得的不征"的原则C 因此,它对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缩小纳税人之间的收入差距有着特殊的作用;同时,所得税的征收面也较为广泛.故此成为经济发达国家的主要收入来源。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所得的增加,所得税已成为收入增长较快的一类税。3.对资源的征税资源的征税主要有: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对资源的征税是对开发、利用和占有国有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征收这类税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取得资源消耗的补偿基金,保护国有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二是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以利于企业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竞争。4.对财产的征税财产的征税主要有:房产税(外资为城市房地产税)、契税、车船使用税(外资为车船使用牌照税)。对财产的征税是对纳税人所拥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数量或价值额征收的税。包括对财产的直接征收和对财产转移的征收。开征这类税收除为同家取得财政收入外,对提高财产的利用效果、限制财产的不必要的占有量有一定作用。5.对行为的征税行为的征税主要有:印花税、车辆昀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屠宰税(税费改革中停征)、筵席税等。对行为的征税也称行为税,它一般是指以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收。征收这类税,或是为了对某些特定行为进行限制、调节,使微观活动符合宏观经济的要求;或只是为了开辟地方财源,达到特定的目的。这类税的设置比较灵活,其中有些税种具有临时税的性质。其中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17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由国务院决定从2000年起暂停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中央级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地方级收入: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知识出处

官桥镇志

《官桥镇志》

出版者:黄海数字出版社

官桥镇文化底蕴深厚,民风淳朴,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是全国及山东省先进文化乡镇,全国历史文化名镇。盛世修志,志载春秋。史志是记载一个地方的百科全书。作为官桥镇志的编纂,汇集了上下七千年的文明史.记述了百年以来的创业史、发展史,系统的记载了官桥镇的自然地理、人文历史、政治经济、军事政法、文教卫生、风土民情,融地方性、时代性、科学性为一体。特别是把古薛文明单列一编,突出了地域释部了解宫桥人文历史的教科书、研究官桥镇情的资料库,她不仅是官桥镇悠久历史的缩影,更是官桥镇美好未来的明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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