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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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官桥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1000045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概览
分类号: F810.423
页数: 1
页码: 435-435
摘要: 《官桥镇志》中对概览的相关描述。
关键词: 概览 税务

内容

据滕县明清及民国旧志记载:明代中期以前,农业税大多以“租庸调”收取,后期实行“地丁银”之法。清沿明制,称农业税为“完银”,实行“一条鞭法”,将丁银并入田亩,每年分春、秋两季交纳。杂税有厘金、烟、牙、当等,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开征牛驴税、印花税、皮毛油布税、牲畜屠宰税、土药税、统捐税等。民国初年,滕县地区仍实行“一条鞭法”和厘金税制,民国十七年(1928年)以后,除正税外,其他杂税增加到二三十种,如教育捐、卫生捐、救国捐、二五捐、城防捐、防共捐、官眘捐、落地捐、慰劳捐、兵役捐、花捐、房产捐、筵席捐等。旋即将牙、厘等杂税合并,称营业税。增统税、添当税、烟叶税、屠宰税等。日伪时,各种捐税达100多种。1945年,日本投降后,滕县国民政府先后开征货物税、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牌照税、屠宰税、娱乐税、筵席税等20多种。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实行简化税种,降低税率,到1972年仅收税种7项。1973年改革工商税制,合并税种,采取多积累多纳税的税制,不利于工商企业经济的发展。1983年实行利改税,1995年实行农业税改革,降低税率,减轻农民负担,再次实行税费改革,合并及取消了部分工商企业费,同时农村再次实行税费改革,降低农业税。2005年,根据国家政策,官桥镇取消了实行2600多年的农业税,且给予农业种植户以补贴。

知识出处

官桥镇志

《官桥镇志》

出版者:黄海数字出版社

官桥镇文化底蕴深厚,民风淳朴,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是全国及山东省先进文化乡镇,全国历史文化名镇。盛世修志,志载春秋。史志是记载一个地方的百科全书。作为官桥镇志的编纂,汇集了上下七千年的文明史.记述了百年以来的创业史、发展史,系统的记载了官桥镇的自然地理、人文历史、政治经济、军事政法、文教卫生、风土民情,融地方性、时代性、科学性为一体。特别是把古薛文明单列一编,突出了地域释部了解宫桥人文历史的教科书、研究官桥镇情的资料库,她不仅是官桥镇悠久历史的缩影,更是官桥镇美好未来的明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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