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官桥镇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020020210000344 |
颗粒名称: | 第二章 地方权力机构 |
分类号: | D035.1 |
页数: | 6 |
页码: | 179-184 |
摘要: | 官桥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最高权力机构,毎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均按照农村、机关、学校、工企业人数分配代表名额。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政府领导人,提出提案监督政府工作,罢免不称职的政府有关人员,决定辖区内重大事宜。选举前先进行宣传教育,做好选民资格审查和选民登记,并张榜公布。“文化大革命”期间,公民选举被废止。官桥镇第十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于1986年4月5日在官桥召开,大会补选赵俊台为副镇长。十六届六次人民代表大会于2006年3月12日在官桥召开,大会选举施振海为人大主席。第十八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于2014年3月26日在官桥召开,无选举任务。 |
关键词: | 地方权力 行政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