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滕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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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大事记(1987—2001)》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10000297
颗粒名称: 第二编 滕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624
页数: 13
页码: 48-60
摘要: 对关于滕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事件描述,归录于《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一书中。
关键词: 滕县 人民代表大会

内容

1984年5月17日上午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通过了大会议程;选举产生了由55人组成的大会主席团,选举张恒才为大会秘书长;选出了由7人组成的代表资格审査委员会,田慎平为主任委员;选出了由6人组成的预算审査委员会,马昭航为主任委员;选出了由6人组成的议案审査委员会,李杰为主任委员。
  同日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会议。通过了大会日程;推定马昭航、王庆玺、田慎平、甲许南、朱锡光、刘凤礼、李杰、李育坠、杨芝义、张恒才、张振玉、陈慕兰、段振方、徐国信、高守太、郭良志、彭开荣、樊毅为主席团常务主席;通过常务主席分组名单;决定马昭航、王延臣、周公严、柴学志、韩允祥为大会副秘书长;通过了关于征集议案的办法、列席会议人员名单和田慎平主任委员所作的代表资格审査报告。
  5月17日一22日滕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
  5月17日下午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幕。杨芝义主任致开幕词。代理县长朱锡光作《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三个部分:(一)三年来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鼓舞的进展;(二)加快步伐,乘胜前进,全面开创新局面;(三)立足改革,改进和加强政府工作。县财政局局长赵崇教作《关于滕县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计委主任邱以成作《关于滕县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5月19日上午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杨芝义主任作《县九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共分六个部分:(一)审议决定我县的重大事项;(二)主持和领导县、乡直接选举;(三)组织全民讨论宪法修正案,贯彻实施新宪法;(四)打击犯罪活动,消除精神污染,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五)加强与代表联系,认真处理代表提案;(六)进行人事任免,加强自身建设。王振常院长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孙传炳检察长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5月21日下午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及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长、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和县检察院检察长进行了预选,预选结果向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作了汇报,主席团会议决定了正式候选人。
  5月22日上午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杨芝义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恒才、田慎平、李杰、甲许南为副主任,马昭航、周公严、王庆玺、李育坠、林祖平、万树瀛、许志伍、郭祖清、周树樱、徐美芳、杨桂荣、崔景云、符晋康、刘怀河、王念河、刘大振为委员;选举朱锡光为县长,高守太、彭开荣、张振玉、陈慕兰、刘凤礼为副县长;选举侯以贵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徐曰洪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请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5月22日下午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 《关于财政预、决算的审査报告》;《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关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滕县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滕县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通过了《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朱锡光县长讲话,李杰副主任致闭幕词。
  5月24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张恒才、田慎平、李杰、甲许南及委员共21人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1984〕8号文件《关于印发彭真同志两个讲话的通知》、9号文件《关于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理的通知》及〔1981〕16号文件,听取了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议案情况的汇报,并研究了处理意见。
  6月25日一27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张恒才、田慎平、李杰、甲许南及委员共19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代表肖衍雄传达的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学习了中共中央〔1984〕8号、9号文件和彭真委员长的讲话;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机关机构改革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1984年工作要点和关于联系代表、开展代表活动的办法。
  决定任命:周公严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张兴安、李方健为副主任;赵克银为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法制科科长;王继美为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科副科长;褚俊亭为县人大常委会联络科副科长。
  决定任命:韩允祥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单其岩为县计委主任、彭开荣为县经委主任(兼)、郝松龄为县科委主任、刘念志为县建委主任、周文运为县计生委主任、朱绪昌为县体委主任、张普惠为县民政局局长、姜金科为县人事局局长、胡惠民为县劳动局局长、李云霓为县公安局局长、刘殿扬为县司法局局长、徐祥霭为县统计局局长、张友业为县物价局局长、赵崇教为县财政局局长、徐承奎为县税务局局长、杨家振为县物资局局长、黄崇元为县商业局局长、杨传玉为县粮食局局长、张金伟为县工商局局长、柴学志为县交通局局长、王兴槭为县水利局局长、张继美为县乡镇企业局局长、杨位存为县卫生局局长、张显岱为县教育局局长、马培文为县农牧渔业局局长、孔祥高为县林业局局长、徐红专为县机械化工局局长。
  决定任命:侯以贵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高均珊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审判人员40人,免职4人。
  决定任命:徐曰洪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李树平、吴修善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任命检察人员16人,免职3人。
  7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颁发任命书大会。向被任命的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共95名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县委书记段振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分别在会上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恒才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慎平、李杰、甲许南,常务副县长高守太、副县长张振玉出席会议。
  7月24日一8月2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防疫站、爱卫会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査组,对商业、粮食、一轻系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情况开展调査活动。
  7月30日一8月3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环保办、市政公司、防疫站、城关镇、自来水公司等单位的人员组成调査组,对《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活动。
  8月28日一9月1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张恒才、田慎平、李杰、甲许南及委员共19人出席会议。
  副县长彭开荣作《关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赵崇教作《关于今年1一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后五个月工作意见的报告》,县环保办公室主任刘绪伦作《关于贯彻执行〈环保法〉情况的汇报》,县卫生局副局长魏绪成作《关于我县食品卫生工作的汇报》。
  与会人员分三个组视察了县官桥镰刀厂、日用玻璃厂、二建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的经济体制改革情况,落凤山水泥厂、水泥制品厂、城关防潮纸厂、硫化碱厂执行《环保法》情况,鲍沟食品站、食品公司加工厂、丰盛楼饭店、中心粮店熟食加工点贯彻《食品卫生法》情况。
  会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解放思想,把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推向前进的决议》,通过了《关于建立财经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的决定》,财经委员会主任张恒才,副主任周公严,委员7名;法制委员会主任李杰,副主任许志伍,委员5名;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甲许南,副主任马昭航,委员8名。三个委员会的性质是县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承办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
  会议决定任命朱旭光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10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接待木石中学干部、教师上访,反映该校受落凤山水泥厂粉尘、噪音污染,给师生的学习、生活和身体造成严重危害的问题。杨芝义主任、张恒才副主任向县政府通报了接访情况,要求县政府妥善解决。县政府派出调査组査明情况,拨出专款选新址建校,一年后该校搬迁。
  11月1日一3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张恒才、田慎平、李杰、甲许南及委员共19人出席会议会议学习了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传达了全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
  副县长张振玉作《关于县十届人大常委会3次会议决议、纪要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乡镇企业局局长张继美作《关于乡镇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县教育局副局长徐祥大作《关于当前教育工作几方面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侯以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曰洪分别作《关于打击刑事犯罪,保护专业户和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通过了《县人民政府民主建村工作方案》。根据法律规定:县级行政机构无权制定属于地方性法规的细则、条例、规定、办法,本次会议否决了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滕县城市管理暂行规定(草案)》。决定任命了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14人,免职6人;任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6人。
  11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举办法律讲座。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许志伍讲授了法律的概念、我国的宪法法律、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等知识。
  11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与县政协联合对部分学校、医院、影院、工厂、商店、车站、饭店、居民区等24个单位和区域的卫生情况进行了视察。部分驻滕省、市人大代表参加了视察活动。
  12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举办《宪法》基本知识讲座。
  12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任命李洪尧、董安桐、汤克诚、刘宝玲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韩允俊、刘玉璋为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法制科秘书,单森、郑广建为县人大常委会调査研究科秘书,宋文忠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科秘书。
  1985年1月8日_10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5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张恒才、田慎平、李杰、甲许南及委员共21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县长张振玉所作的《关于民主建村、县人大代表议案处理工作的报告》;副县长刘凤礼所作的《关于1984年财政收支情况和198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司法局副局长名士太所作的《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体委主任朱绪昌所作的《关于体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1985年工作要点及《关于在全县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决定任命:王效福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俊德为县交通局局长;马延明为县水利局局长。免去:彭开荣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柴学志的县交通局局长职务;王兴槭的县水利局局长职务。会议任命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21人,免职1人;任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27人,免职27人。
  2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群众来访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马河水库库区群众的生产致富和生活安排问题进行了调查,写出了调査报告。同时召集县政府及县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主要负责人,研究解决库区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
  3月8日一9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张恒才、田慎平、李杰、甲许南及委员共14人。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张振玉副县长所作的《关于解决马河库区群众生产致富和生活安排问题所采取措施的汇报》;县计委主任单其岩所作的《关于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5年计划的报告》;县建委主任刘念志所作的《关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实施方案和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决定:滕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4月召开。会议任命县法院审判人员12人,县检察院检察人员3人。
  3月18日一21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甲许南带领调查组,对《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调査。调査中,听取了县文化局、博物馆及姜屯、东沙河、张汪、官桥等4个乡镇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察看了古薛国遗址、滕国故城、北辛遗址、庄里西遗址、岗上遗址、县博物馆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情况。
  调査后写出调査报告。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文物保护重要性认识不高、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任意在遗址上取土烧砖;文物保护人员缺少、经费不足等。建议:抓好《文物保护法》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法制观念;严格执行 《文物保护法》,坚决制止并惩罚一切破坏文物古迹的不法行为;尽快公布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划出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严格加强管理;增加文物管理经费,抓紧抢救一批文物古迹。
  4月8日一12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恒才带领调査组到县保温瓶厂、化肥厂、印刷厂等5个工厂,调査工业生产和社会上向工厂乱集资、乱摊派,影响生产发展的情况,写出调査报告。
  5月3日一7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7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张恒才、田慎平、李杰、甲许南及委员共21人。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县长高守太所作的《关于贯彻中央1号文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情况的报告》;县文化局局长李书同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周公严所作的《关于对保温瓶厂等5个工厂调査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1985年5月24日召开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罢免公永清枣庄市人大代表资格的决定》。
  决定任命:张宜荣为县经委主任、刘桂芝为县审计局局长、王新凤为县轻纺局局长。任命了县法院审判人员9人。
  5月12日一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萍率领视察组来我县视察《文物保护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县委书记段振方、县长朱锡光接待了视察组一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张恒才陪同视察。林萍副主任就如何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等问题作了重要指示。察看了人大机关办公情况,并与工作人员亲切交谈、合影留念。
  5月24日上午县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选出了57人组成的大会主席团,选举张恒才为大会秘书长;选出了由8人组成的议案审查委员会,李杰为主任委员;选出了由9人组成的预算审査委员会,马昭航为主任委员。通过了大会议程。
  同日县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会议,推定段振方、杨芝义、郭良志、张恒才、田慎平、李杰、甲许南为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马昭航、刘生昌、周公严、韩允祥为大会副秘书长。
  5月24日一27日滕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
  5月24日下午县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县长朱锡光作《滕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三个部分:(一)1984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二)坚持改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三)改进政府工作,使政府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服务部。县计委主任单其岩作《关于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赵崇教作《关于198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5月26日上午县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作《滕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共分四个部分:(一)听取、审议政府、“两院”工作报告,逐步加强监督工作;(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证两个文明建设;(三)做好联系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改进工作。县人民法院院长侯以贵作《滕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曰洪作《滕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5月27日上午县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关于滕县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议案,作出了《关于制止乱集资、乱摊派问题的决议》。大会闭幕。
  6月14日枣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炳洪、副主任周子明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陪同下,深人到姜屯、张汪、城郊、洪绪四个乡镇察看水灾情况。周炳洪主任鼓励基层干部和受灾群众坚定信心,抗灾自救。
  7月4日一5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8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张恒才、田慎平、李杰、甲许南及委员共21人。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科委主任郝松龄所作的《关于科学技术工作如何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情况汇报》、县林业局局长孔祥高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森林法〉的情况汇报》、县民政局局长张普惠所作的《关于拥军优属工作的情况汇报》、县工商局局长张金伟所作的《关于贯彻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保障合法经营,促进经济建设的情况汇报》、县教育局局长张显岱所作的《关于如何迎接第一个教师节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通过了《关于以实际行动迎接教师节的决议》、《关于认真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的决议》、《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森林法〉的决议》。
  7月31日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全县百万人民向老山前线的解放军指战员发出慰问信,向他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节日的祝贺。
  8月19日一20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甲许南、委员马昭航到张汪、羊庄、东郭、党山等乡镇的中、小学校,检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以实际行动迎接教师节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9月6日一7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9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张恒才、田慎平、李杰、甲许南及委员共18人。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县长张振玉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制止乱集资、乱摊派问题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县教育局副局长徐祥大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县人大常委会以实际行动迎接教师节决议情况的报告》、县财政局副局长耿新所作的《关于198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卫生局局长杨位存所作的《关于〈药品管理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县物价局局长张友业所作的《关于物价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峄庄乡乡长吕景春所作的《关于峄庄乡深入开展尊师重教活动情况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的决议》。
  9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振,在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海一的陪同下,来我县视察工作并参观了县博物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张恒才、田慎平、甲许南,县长朱锡光参加了视察活动。
  李振主任作重要讲话。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联系实际,进一步开创新局面; 要大胆监督,对县政府的监督不理直气壮不行,县政府接受监督羞羞答答不行,勉强也不好。关系到全县的大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就要依法去管。
  11月5日一7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0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张恒才、田慎平、李杰、甲许南及委员共19人。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侯以贵所作的《关于审判和申诉案件处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曰洪所作的《关于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公安局局长李云霓所作的《关于“严打”和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史志办公室主任吴殿俊所作的《关于我县地方志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侨务办公室主任王开淮所作的《关于侨务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决议》。
  决定任命:李书同为县文化局局长、刘西平为县广播电视局局长、刘际生为县水产局局长、郝清才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5人,免职2人;任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3人。
  12月15日一16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1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张恒才、田慎平、李杰、甲许南及委员共17人。
  城郊乡程俊宇、城关镇闫宗成、峄庄乡吕景春、党山乡袁克亮、张汪镇颜炳芳、官桥镇王崇友作关于在联系代表工作方面的典型经验介绍;马延明、田华、任辉、王慎义、万树瀛、郭祖清、仇光荣、曹友山8名代表介绍了发挥代表作用的经验;听取了县长朱锡光关于县政府贯彻执行人代会、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情况以及如何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代表的监督,做好政府工作的汇报。
  决定任命:赵凤祥为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王介懂为县人事局局长;彭庆云为县财政局局长;秦孝贤为县机械化学工业局局长。免去:刘念志的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姜金科的县人事局局长职务;赵崇教的县财政局局长职务;徐红专的县机械化学工业局局长职务。
  1986年1月10日一2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张恒才、田慎平、李杰及驻会委员分片参加各代表组召开的代表座谈会,听取代表对县政府工作的意见。活动结束后,把代表反映的关于农业、教育、医疗和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整理成12条建议、批评和意见转给县政府及有关部门。
  1月15日一1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萧寒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孙志皓等一行5人,在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维芬陪同下,来我县调査了解贯彻执行《山东省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若干规定(试行)》的情况。刘凤礼副县长汇报了我县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减轻农民负担文件和规定的情况;杨芝义主任汇报了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减轻农民负担开展调査的情况。县委副书记王裕安陪同参加了活动,并汇报了县委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萧寒副主任等深人到南沙河镇、县保温瓶厂、县博物馆和县平板玻璃厂进行了调査。
  3月20日一28日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调査。
  4月6日一10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杰带领调查组到官桥、峄庄、柴胡店等乡镇开展普法工作调查。调查后写出报告,推荐了官桥镇的法制夜校、峄庄乡的联户学法等普法典型。
  5月7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3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张恒才、田慎平、李杰、甲许南及委员共20人。
  会议决定1986年5月13日召开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査报告,通过了拟提交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选举或决定的主席团、秘书长、常务主席、副秘书长等名单草案及大会议程草案;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决定任命王昌奎为县档案局局长,免去刘际生的县水产局局长职务。
  5月13日上午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杨芝义主任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通过了大会议程;选出由56人组成的大会主席团,选举张恒才为大会秘书长;选举了6人组成的议案审査委员会,李杰为主任委员;选举了5人组成的财政预算审査委员会,马昭航为主任委员。
  同曰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会议。通过大会日程;推定段振方、杨芝义、郭良志、张恒才、田慎平、李杰、万树瀛、马昭航、王庆玺、王念河、刘大振、刘怀河、许志伍、李育坠、杨桂荣、林祖平、周公严、周树樱、徐美芳、郭祖清、崔景云、符晋康为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马昭航、刘生昌、李子臣、周公严、韩允祥为大会副秘书长。
  5月13日一15日滕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
  5月13日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县长朱锡光作《滕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四个部分:(一)1985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二)1986年的基本任务;(三)坚定不移地把改革推向前进;(四)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县计委主任单其岩作《关于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彭庆云作《关于198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5月14日下午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杨芝义主任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共分四个部分:(一)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县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加强工作监督;(二)加强法制建设,履行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三)认真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办理好代表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四)加强代表联系,发挥代表作用。县人民法院院长侯以贵作《滕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曰洪作《滕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5月15日下午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 《关于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滕县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关于滕县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迅速制止乱占耕地滥用土地的决议》。大会闭幕。
  7月3日一5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4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张恒才、田慎平、李杰、甲许南及委员共19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副县长王效福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计量法〉情况的报告》、县教育局局长张显岱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汇报》、县水产局副局长胡士友所作的《关于贯彻〈渔业法〉、大力发展渔业生产的报告》、县卫生局局长杨位存所作的《关于贯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的决议〉和〈食品卫生法〉情况的报告》。
  会议期间视察了姜屯食品站、县食品加工厂、丰盛楼饭店、木石饭店、木石镇冰糕厂、文昌饭店、利群饭店和县啤酒厂。
  会议作出了《关于罢免陈永明枣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决议》。
  7月15日一18日县人大常委会对商业、供销系统的饭店、食品加工厂、冰糕厂等20多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部分个体食品摊点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情况进行了调査。
  8月27日一29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5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张恒才、田慎平、李杰、甲许南及委员共21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副县长刘凤礼所作的《关于198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实行目标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副县长张振玉所作的《关于实行目标管理以来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的报告》、县审计局局长刘桂芝所作的《关于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县农业局局长马培文所做的《关于贯彻执行〈滕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迅速制止乱占耕地、滥用土地的决议〉的情况的汇报k会议期间,视察了荆河西路、南环城路、善国路、龙泉路的开通和加宽工程建设以及塔寺路、中心大街的建设。视察了防空平战工程建设、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小区建设、棉纺织厂、县技校、龙泉植物园、博物馆等。
  会议决定任命闫业元为县环保局局长。
  9月1日一4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恒才、田慎平,办公室主任周公严到泰安市泰山区、诸城县学习人大工作经验。
  9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代表组长会议。张恒才副主任传达了 《中共中央关于全党必须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通知》和县委批转的县人大党组《关于汇报外出学习情况和几点建议的请示》的通知。会议要求各乡镇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务于9月15日前建立起来。城郊乡、木石镇、峄庄乡代表组组长分别介绍了建立代表联络办公室的经验和做法,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讨论。杨芝义主任作总结讲话。
  11月12日一14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6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张恒才、田慎平、李杰、甲许南及委员共19人。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司法局局长刘殿扬所作的《关于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县劳动局局长胡惠民所作的《关于劳动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县财政局局长彭庆云所作的《关于1986年1一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交通局局长赵俊德所作的《关于滕县交通建设和安全情况的报告》、县物资局副局长孙作桓所作的《关于为经济建设提供物资服务情况的汇报》、县粮食局局长杨传玉所作的《关于我县粮食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工商局局长张金伟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经济合同法〉情况的报告》。
  杨芝义主任传达了《山东省选举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通过了《关于成立滕县选举委员会的决定》,任命张恒才为县选举委员会主任,张振玉、周公严、张普惠、韩允祥、刘生昌为副主任,王振庆等9人为委员,周公严兼办公室主任。会议要求县乡两级换届选举工作要在1987年4月底前结束。决定乡一级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常委会主任会议审批。
  会议期间视察了官桥镇、县保温瓶厂、县酿酒厂、城关镇西关办事处、县土产公司等单位的普法工作情况。
  会议决定1987年2月17日举行县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并讨论决定了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
  11月20日一21日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传达了《山东省选举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选举委员会主任张恒才传达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县委书记段振方在会上讲话。
  12月1日一2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委员会主任张恒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慎平,副县长张振玉分别带领工作组对全县22个乡镇的选举工作进行了检査。
  12月5日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在我县召开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选举委员会主任张恒才介绍了我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开展情况,枣庄市五个区选举委员会分别汇报了选举工作情况。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委员会主任黄维芬在会上讲话。
  12月9日县选举委员会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选举委员会主任张恒才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决定;传达了枣庄市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对下步的选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12月15日县选举委员会召开选举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决定》;各乡镇选举委员会和县直各口选举指导小组分别汇报了各自的工作情况。会议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对县、乡两级代表名额的分配作了适当的调整。

知识出处

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大事记(1987—2001)

《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大事记(1987—2001)》

本书详细介绍了滕州市1981年到2001年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度发展的历史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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