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滕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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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大事记(1987—2001)》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10000296
颗粒名称: 第一编 滕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624
页数: 13
页码: 35-47
摘要: 对关于滕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事件描述,归录于《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一书中。
关键词: 滕县 人民代表大会

内容

第一编滕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1981.5——1984.5)91981年根据中共中央〔1981〕16号文件关于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的指示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县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设立县人大常委会的筹备工作就绪。
  5月11日上午滕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出72人的大会主席团,选举张恒才为大会秘书长;选出11人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张振德为主任委员;选出15人的提案审查委员会,李杰为主任委员;选出11人的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提一超为主任委员。
  同日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査委员会向大会报告代表资格审査情况:全县846645名选民,选出县九届人大代表457名。其中农民代表252名,占55.1%;工人代表40名,占8.8%;干部代表101名,占22.1%;专业技术人员和知识分子代表31名,占6.8%;其它33名,占7.2%。其中妇女代表105名,占23%;非中共党员代表185名,占40.5%;少数民族代表9名。确认选出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同曰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推定孔庆班、甲许南、刘长胜、寻玉超、孙庆传、李杰、李玉磊、张振德、张友瑞(女)、张恒才、张继祥、陈玉成、陈洪钧、杨芝义、郭良志、徐国信、殷昭瑞、黄友珊、提一超、程彬、樊毅为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张殿维、魏发堂为大会副秘书长。
  5月11日_16日滕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
  5月11日下午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县委书记孙庆传致开幕词。县长寻玉超作《滕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县财政局局长张锦秀作《关于滕县1980年财政收入决算和1981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作书面工作报告。
  5月15日上午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法》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规定,大会决定设立滕县人大常委会。选举杨芝义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樊毅、李杰、徐国信、张振德、李玉磊、提一超、甲许南为副主任。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革命委员会改称为县人民政府。选举寻玉超为县人民政府县长,郭良志、陈玉成、张恒才、张友瑞(女)、刘长胜、孔庆班、张继祥为副县长。选举王振常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孙传炳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同日下午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马昭航、王华川、王现田、王靖宇、冯汝海、刘怀河、刘金凤、孙振明、张传璋、陈洪钧、林祖平、商太峰、魏发堂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5月16日上午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财政预算审査报告》和《提案审查报告》;通过了《关于滕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财政收支决算和预算的决议》;通过了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杨芝义主任致闭幕词。
  同曰下午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樊毅、李杰、徐国信、张振德、李玉磊及委员共18人。
  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1981〕16号文件《关于批转彭真同志讲话纪要的通知》和省人大常委会赵林主任在部分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
  会议决定:年内组织县人大常委会全体委员进行视察,时间半个月至二十天。
  同时决定:县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魏发堂任主任、冯汝海任副主任。
  会议确定:县人大常委会的办公地点在县政府院内后部二层楼上。
  会议结束时,杨芝义主任讲话。讲话共分六个部分:(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维护、保障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二)组织好常务委员视察工作;(三)设置县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四)召开一次常委会工作会议;(五)抓好人事任免工作;(六)做好县人大常委会的日常工作。
  5月25日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印章启用。
  5月26日中共滕县委员会公布:滕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由杨芝义、樊毅、李杰、徐国信、张振德、李玉磊、提一超、陈洪钧、魏发堂组成。杨芝义任书记,樊毅、李杰任副书记。
  6月3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县委提交关于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的请示。建议办公室设秘书组、行政组、联络组。人员在现有3人基础上再配备13人。
  7月20日一22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樊毅、李杰、徐国信、张振德、李玉磊、提一超、甲许南及委员共17人。
  会议深人学习了中共中央〔1981〕16号文件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的讲话。县委副书记寻玉超到会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杰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副县长张继祥作《关于滕县县城总体规划(草案)的报告》、《关于城镇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草案)的报告》,副县长张友瑞作《关于城镇卫生管理暂行规定(草案)议案的说明》,县法院院长王振常作《关于贯彻实施〈婚姻法〉情况的报告》。
  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滕县县城总体规划的决议》、《关于城镇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决议》、《关于城镇卫生管理暂行规定的决议》和《关于进一步贯彻〈婚姻法〉的决议》。
  8月4日中共滕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支部委员会建立,冯汝海任支部书记。
  9月7日一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一行8人,赴曲阜县人大常委会学习。在自身建设,抓好提案工作,搞好调査研究及代表小组建设,与政府、“两院”配合等方面,获得了有益的经验。
  9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下发《滕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与县人民代表联系的试行办法》。《办法》共分十部分:(一)代表小组的建立;(二)代表职责;(三)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主要内容;(四)代表的作用;(五)代表联系选民的方法;(六)代表小组的活动;(七)县人大常委会成员与代表的联系;(八)认真处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九)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十)召开代表组长会。
  10月16日一11月26日全县公社级直接选举工作进行。全县30处公社共选出公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625名,依法举行了公社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公社领导班子成员281人。
  10月19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通知:山东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批准任命孙传炳为滕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0月24日_25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杰、徐国信、张振德、提一超及委员共14人。
  县委书记孙庆传到会讲话。他指出:党中央确定建立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组织的一项重要改革,是一项战略决策,是根据我们党和国际共运的历史经验提出来的。搞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有着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加强党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他们依法行使职权,对于应由人大常委会决定的重大事项和任免的干部,县委支持县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办事。县人大常委会要积极主动地向县委报告工作,积极履行职责,把人民的事情办好。
  副县长张友瑞作《关于贯彻实施县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有关决议情况的汇报》,副县长刘长胜作《关于处理提案工作情况的汇报》,县法院院长王振常作 《关于执行县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决议、进一步贯彻〈婚姻法〉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任命县检察院检察人员11名;决定罢免许永爱的县九届人大代表职务。
  11月19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樊毅、徐国信、张振德、李玉磊、提一超及委员共14人。
  会议增选寻玉超、杨芝义、樊毅为枣庄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2月9日一11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樊毅、徐国信、张振德、李玉磊、提一超分片召开县人民代表组组长会议。活动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向县政府、县法院、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转送了代表反映的农业生产及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等问题。
  1982年1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樊毅主持召开主任会议。决定:以给县委副书记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一封信的方式,对拟任命的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名单提出不同意见和建议。
  2月22日一23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5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樊毅、李杰、徐国信、张振德、李玉磊、提一超及委员共16人。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讲话,听取审议了县农委副主任厉德宪所作的《关于切实搞好抗旱双保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1982年3月9日举行县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加强与县代表联系的试行办法》、《关于加强抗旱双保的决定》。
  2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县中心人民医院和县监狱。要求县政府务于五一节前拆除保健旅社房屋,保证县中心人民医院新门诊楼的使用;务于十月一日前解决医院内住户搬迁以及尽快解决医院职工住房紧张、病房内更换病床用具等问题。对于县监狱工作,提出了改善监所条件、做到文明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的要求。并要求县政府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县人大常委会。
  3月7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樊毅、李杰、徐国信、张振德、李玉磊、提一超及委员共17人。
  会议听取了樊毅副主任关于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过了拟提交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选举或表决的大会主席团、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査委员会、预算审查委员会、提案审査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会议审议通过了县林业局局长王维福提交的 《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方案》,决定由县政府贯彻实施。
  3月9日上午县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选举产生了由60人组成的大会主席团,选举李杰为大会秘书长。通过了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通过了由15人组成的提案审査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徐国信;由11人组成的代表资格审査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张振德;由10人组成的预算审査委员会,主任委员为提一超。听取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同日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主持会议并讲话。通过了大会日程;推定马昭航、王华川、王庆玺、王现田、王道新、冯汝海、甲许南、刘怀河、刘金凤、孙庆传、孙振明、李玉磊、李杰、张传璋、张振德、杨芝义、林祖平、徐国信、殷昭瑞、商太峰、提一超、樊毅、魏发堂为大会执行主席。决定冯汝海、周公严、赵绍琪、柴学志、魏发堂为大会副秘书长。
  确认补选的界河公社朱承凤、城关镇王洪林、东沙河公社闵庆腾、金庄公社张庆恒、南沙河公社田玉茂、岗头公社王兆元、西岗公社郑友坤、姜屯公社关兴芳、鲍沟公社张志明、张汪公社张宝志、柴胡店公社金开第、龙阳公社韩永强、东戈公社张立信、夏庄公社韩廷耀、冯卯公社赵曰斌、店子公社冯宜亮、山亭公社韩金城、县总工会王道新、县纪委王庆玺、文化馆万树瀛、财税局赵崇教、粮食局冯传萍、农业局徐美芳、标件厂陈慕兰等24名代表资格有效。
  3月9日一13日滕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
  3月9日上午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致开幕词。寻玉超县长作《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三部分:(一 )1981年的工作情况;(二)1982年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三)加强政权建设,提髙工作效能。
  3月10日上午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樊毅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五部分:(一)听取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讨论决定了我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二)加强了与县代表的联系;(三)组织有关方面认真处理代表提案;(四)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五)抓了社(镇)级直接选举工作。
  3月13日下午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补选王庆玺、陈慕兰、徐美芳为县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枣庄市第九届人大代表197名。
  3月14日上午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 《关于代表提案的审査报告》、《关于滕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及1982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决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樊毅致闭幕词。
  5月7日杨芝义主任主持召开主任会议,传达县委常委会议精神,县委决定:今后凡属人大任免的干部,由人大负责公布和颁发任命书,县委不再对外公布。
  5月25日一28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7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樊毅、李杰、徐国信、李玉磊、提一超、甲许南及委员共19人。
  会议学习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及有关文件;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传炳所作的《关于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在全县开展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县司法局局长侯以贵所作的 《关于县司法局、县法院宣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犯罪的决定〉情况的汇报》;听取并审议了刘长胜副县长所作的《关于第三次人口普查准备情况和正式普査意见的汇报》;听取并审议了县建委副主任骆长苓《关于村镇建房用地管理规定的报告》。通过了《关于组织全县人民讨论宪法修改草案的决议》、《关于做好第三次人口普查工作的决定》,原则通过了《关于村镇建房用地管理的规定》。
  决定任命:张殿维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张继祥为县经委主任(兼)、贾金安为县农委主任、陈励亭为县财委主任、邱以成为县计委主任、周广寅为县科委主任、王忠歧为县基本建设委员会主任、李富晏为县劳动局局长、殷昭瑞为县公安局局长(兼)、侯以贵为县司法局局长、周廷扬为县民政局局长、裘绩臣为县教育局局长、商洪渡为县文化局局长、王健为县卫生局局长、李茂凯为县广播事业局局长、王昌奎为县档案局局长、李兴久为县二轻局局长、孔祥顺为县社队企业管理局局长、赵景森为县煤炭工业局局长、刘元常为县农业局局长、王维福为县林业局局长、岳彩泗为县畜牧局局长、李焕民为县农机局局长、晁宜文为县水产局局长、张建举为县供销合作社主任、郭继孔为县商业局局长、黄崇元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赵崇教为县财政局局长、马尚骥为县对外贸易局局长、刘荣德为县标准计量局局长、徐桂才为县建材局局长、赵斌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张洪彬为县物资局局长、吴殿俊为县统计局局长、张友业为县物价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陈贵吉、郭润森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47名。任命李维连、徐曰洪、吴修善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孙传炳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2名。
  5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樊毅、李杰、徐国信、张振德、李玉磊、提一超、甲许南及部分委员对县人民医院门前及周围环境进行视察,就存在的脏、乱、差问题,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5月28日一7月30日根据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县人民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据统计,参加学习讨论人数达100万人次,提出修改意见266条,提出疑问10条,涉及干部制度、计划生育、婚姻家庭等14个方面。整理后报上级有关机关。
  8月17日一19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8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樊毅、李杰、徐国信、李玉磊、提一超及委员共20人。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魏发堂所作的《关于全县学习讨论宪法修改草案情况的汇报》、县城建局副局长刘绪伦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城镇建设管理规定决议和县人民医院内群众搬迁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县卫生局局长王健所作的《关于城镇卫生管理决议情况的汇报》、副县长刘长胜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认真做好第三次人口普査工作的决定和处理代表提案情况的汇报》。
  应部分委员的要求,副县长张继祥到会作了《关于自来水管道铺设工程情况的汇报》。
  决定任命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7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8人。
  10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就任免干部工作向县委提交请示。请示问题是:应由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县委直接公布任命;已经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公布过的干部,县委又重新行文公布;罢免公社管委会组成人员职务,应提交公社人代会表决通过,县委直接行文决定撤职;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公布的干部,未经常委会免职组织部门就调出。建议今后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10月15日一17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9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樊毅、李杰、徐国信、李玉磊、提一超、甲许南及委员共19人。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二大精神及上级有关文件。听取审议了副县长刘长胜所作的《关于提案处理情况的汇报》;县城建局副局长刘绪伦所作的《关于人民医院群众搬迁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县建委副主任骆长苓所作的《关于执行村镇建房用地管理规定情况的汇报》。
  会议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的六项制度:(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 (二)常委会会议制度;(三)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四)视察和调研制度;(五)请示汇报制度;(六)与县人大代表联系制度。
  决定任命:郝松龄为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徐广景为县公安局局长、周文运为县计划生育局局长、刘德润为县交通局局长;决定任命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3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1名。
  10月20日县委组织部通知:褚俊亭、王洪泉、朱志民、王继美、李锡云、李兴廷等6人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
  12月16日一19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0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樊毅、李杰、徐国信、张振德、李玉磊、甲许南及委员共15人。会议学习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彭真副委员长关于宪法草案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教育局局长裘绩臣所作的《关于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民政局局长周廷扬所作的《关于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视察了岗头、姜屯、木石、官桥、辛庄、冯卯等6处公社的殡葬改革情况。
  会议作出了《关于积极推行殡葬改革的决议》。原则通过了滕县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若干问题规定〉的几点意见》。
  1983年2月16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1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樊毅、李杰、徐国信、张振德、李玉磊、提一超、甲许南及委员共18人。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传炳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1982年工作情况的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魏发堂所作的《关于补选市人大代表有关问题的说明》。樊毅副主任在会上作关于召开县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问题的讲话。
  会议决定1983年5月16日举行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并初步确定了会议的主要议题。补选王兴贓、罗仕仲、丁作堂、王允敏、叶青、张孝谦、庞希允、王正礼为枣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5月3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2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樊毅、李杰、徐国信、张振德、李玉磊、提一超、甲许南及委员共18人。
  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召开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决定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于1983年5月16日至19日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拟提交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选举或决定的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査委员会、预算审査委员会、议案审査委员会名单草案等。
  会议决定任命韩允祥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5月16日上午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会议通过了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选出了由58人组成的大会主席团,选举李杰为大会秘书长;通过了由6人组成的代表资格审査委员会,张振德为主任委员;由8人组成的预算审査委员会,提一超为主任委员;由9人组成的议案审査委员会,徐国信为主任委员。
  同日上午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推定马昭航、王华川、王庆玺、王现田、王道新、冯汝海、甲许南、刘怀河、刘金凤、孙庆传、孙振明、李玉磊、李杰、张传璋、张振德、杨芝义、林祖平、陈慕兰、徐国信、徐美芳、殷昭瑞、提一超、樊毅、魏发堂等24人为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通过了会议日程和常务主席分组名单;决定王延臣、厉德宪、周公严、陈守贞、赵绍琪、柴学志、韩允祥、魏发堂为大会副秘书长;通过了关于征集代表议案的办法;通过了列席会议人员名单。
  5月16日_19日滕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
  5月16日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樊毅副主任致开幕词。开幕式后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县长寻玉超作《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四个部分:(一)全县政治经济形势越来越好,各项事业都有新的发展;(二)明确目标,做好当前工作,开创我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三)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全县人民的共产主义觉悟;(四)认真贯彻改革的方针,加快改革步伐。
  5月17日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县财政局局长赵崇教作《关于滕县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计委主任邱以成作《关于滕县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点的工作报告》。
  5月18日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共分四个部分:(一)依法进行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二)组织全县人民讨论宪法修正案;(三)加强与县代表联系,认真搞好提案处理;(四)进行人事任免,加强自身建设。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振常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传炳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5月19日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 《关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县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财政预决算的审査报告》、《关于财政预决算审査报告的决议》、《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议案的审査报告》及《关于制止溺杀女婴的决议》。李杰副主任致闭幕词。
  7月15日一17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3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樊毅、李杰、徐国信、张振德、李玉磊、提一超、甲许南及委员共18人。
  全国人大代表肖衍雄汇报了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秦和珍主任在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听取了县城建局副局长郝相廷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城镇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决议情况的汇报》,县爱卫会办公室副主任张建臣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城镇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决议情况的汇报》,县环保局局长赵斌所作的《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任命生昌华为县供销合作社主任,免去张建举的县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
  9月23日一27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4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樊毅、李杰、徐国信、张振德、李玉磊、提一超、甲许南及委员共16人。教育系统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赵崇教所作的《关于今年1一8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全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物价局局长张友业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中纪委〈紧急通知〉和加强市场物价管理情况的汇报》、县教育局局长裘绩臣所作的《关于全县农村中小学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还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罢免孙增民、高福铲、司继俊县九届人大代表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关于罢免司继俊枣庄市人大代表的决议》。决定免去赵斌的县环保局局长职务。
  会议通过了《关于动员全县人民认真贯彻执行1983年财政预算、努力实现财政收入任务的决定》、《关于坚决制止乱涨生产资料价格和向建设单位乱摊派费用及加强市场物价管理的决定》、《关于加强教育工作,尽快改善办学条件的决议》。
  会议期间,视察了全县农村中、小学校舍改貌情况,向县委写出了《关于视察农村中、小学校舍改貌情况和几点建议的报告》。
  11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县委递交请示,请求解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及住宿用房紧张的问题。建议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机构及部分宿舍设在机关招待所西侧,原王家祠堂的旧址为宜。11月17日一21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査冯卯、辛召、级索、界河四处公社农村学校改貌工作,并写出了调查报告。提出了整顿民办教师队伍、提高山区公办教师待遇、加快学校改貌步伐要求。
  11月28日一29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5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樊毅、李杰、徐国信、张振德、李玉磊、提一超、甲许南及委员共16人。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教育局局长裘绩臣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教育工作,尽快改善办学条件决议情况的报告》;县卫生局局长王健所作的《关于改善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公安局副局长李云霓所作的 《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传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郭润森分别作的《关于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执行上级指示和法律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领导、努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的决议》、《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进一步搞好社会治安的决定》。
  会议决定免去陈玉成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1984年1月4日一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到南沙河、木石、东沙河、姜屯、大坞、西岗等公社,开展联系代表活动。把代表反映较为突出的群众生活用煤难、买化肥难、鲁南化肥厂污染、农村教育质量差等问题,归纳整理后交“一府两院”办理。同时,常委会党组行文向县委作了汇报。
  2月23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6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樊毅、李杰、徐国信、张振德、李玉磊、提一超、甲许南及委员共20人。会议因人事任免事项当日休会。
  3月9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复会。听取审议了县公安局副局长李云霓所作的《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利用淫秽物品进行犯罪活动的情况汇报》、县文化局局长商洪渡所作的《关于清除精神污染影响,促进文艺事业繁荣的汇报》、县教育局副局长刘冠芝所作的《关于教育战线抵制精神污染情况的汇报》、甲许南副主任所作的《关于滕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问题的报告》。
  会议决定任命朱锡光代理滕县县长。通过了《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问题的决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滕县选举委员会和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决定县选举委员会由19人组成,王裕安任主任,李杰、张振玉任副主任,周廷扬兼任办公室主任。
  4月9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7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樊毅、李杰、徐国信、张振德、李玉磊、提一超、甲许南及委员共18人。^会议决定:增补段振方、朱锡光为枣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了 《关于确认各乡、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决定的说明》。决定任命:刘信修为城关镇代理镇长;王崇友为官桥镇代理镇长、吕景春为木石镇代理镇长、刘福玺为东戈镇代理镇长、方向明为界河镇代理镇长、张武远为大坞镇代理镇长、赵曰军为西岗镇代理镇长、关兴芳为级索镇代理镇长、邵广礼为城郊乡代理乡长、马士山为南沙河乡代理乡长、司元礼为柴胡店乡代理乡长、韩永强为龙阳乡代理乡长、袁克亮为党山乡代理乡长、吕来贤为峄庄乡代理乡长、张大华为姜屯乡代理乡长、刘念贵为洪绪乡代理乡长、刘贤贵为鲍沟乡代理乡长、李柔喜为张汪乡代理乡长。
  5月2日一3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8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芝义,副主任樊毅、李杰、徐国信、张振德、李玉磊、提一超、甲许南及委员共20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张振玉所作的《关于县、乡两级代表选举工作情况的汇报》、李杰副主任所作的《关于召开滕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组织建立情况及大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1984年5月17日召开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杨芝义主任在会议结束时讲话,全面总结了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
  5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严格贯彻执行〈婚姻法〉的通知》。要求乡(镇)在召开人代会作出有关计划生育工作决议时,不得任意提高结婚年龄,已作出的应给予纠正。

知识出处

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大事记(1987—2001)

《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大事记(1987—2001)》

本书详细介绍了滕州市1981年到2001年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度发展的历史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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