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八届七次常委会议决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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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滕州市政协大事记》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10000149
颗粒名称: 县政协八届七次常委会议决定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593-593
摘要: 《滕州市政协大事记》中对县政协八届七次常委会议决定具体内容介绍。
关键词: 滕县 政协 常委会议

内容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88)鲁政函24号《关于撤销滕县设立滕州市的通知》精神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政协第八届滕县委员会第七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一、自五月一日起,将政协第八届滕县委员会改称为政协第八届滕州市委员会,并对外办公。
  二、原政协第八届滕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委、委员即为政协第八届滕州市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委、委员。
  三、原政协第八届滕县委员会各工作组(委)及其成员,即为政协第八届滕州市委员会的工作组(委)及其成员。
  四、政协滕县委员会办公室、各科的主任、副主任、科长、副科长和秘书,即为政协滕州市委员会的办公室、各科的主任、副主任、科长、副科长和秘书。

知识出处

滕州市政协大事记

《滕州市政协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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