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试规定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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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郯城县文史资料第四辑》
唯一号: 150034020220001430
专题名称: 岁试规定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352/001
起始页: 0037.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对参加岁试的考生有下列规定: 1、凡出身理发匠、成衣匠、道士、巫医、奴仆、乞丐等所谓低贱家庭者,以及三代中有妇女淫乱者,一律不准入场应考。 2、考生入场时应接受“承差”搜身检查,除韵本外,其他书籍一律不准携带入场。 3、文章规定用“八股文”,试帖诗规定为五言六韵,墨卷呈文。 4、文字不准触犯历代帝王、先圣先贤名讳,违者除名,重则治罪。

知识出处

郯城县文史资料第四辑

《郯城县文史资料第四辑》

山东素称“文物之邦”,据《中国古方志考》统计,宋、元以前,山东地方志就有三十六种之多。明、清以来,山东省、府、州、县所修志书达五百多种,在全国名列前茅。郯城古县,历史悠久,春秋时为郑子国。“溯所自出,郯子为少暤氏苗裔,武王分封茅胙,为鲁附庸,由来最古。”据《春秋左氏传》记载,郯子曾两次朝鲁。前525志源于史,古郯的历史文化对后世的巨大影响,是自不待言的,秦置郯县,郡县治所皆在郯。自明初设郯城以来,六百余年,县名无改,政区亦较稳定,修志之举,代不乏人。郯城地方志,明朝以前无可考。初志成于万历十三年,由县令颜若愚创体命意,教谕邱问礼编纂。其序文仍可向我们传递当时修志的某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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