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8年山东巡抚刘芳躅为首的会审团对文字狱案审理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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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即墨县文史资料第九辑》
唯一号: 150032020220010856
事件名称: 1668年山东巡抚刘芳躅为首的会审团对文字狱案审理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408/001
起始页: 0151.pdf
事件类型: 历史事件
起始时间: 1668年
发生地点: 山东省

事件描述

康熙七年(1668)正月三十日,以山东巡抚刘芳躅为首的会审团,开始了对这场错综复杂的文字狱案的正式审理。参加会审的有山东布政使、按察使、济南知府及历城知县等10多人。审讯地点设在巡抚衙门大堂。

知识出处

即墨县文史资料第九辑

《即墨县文史资料第九辑》

本书收入大沽河畔备战洞、即墨县第一座变电站及第一条35千伏输电线路、李毓昌命案审理原委追述、黄培文字狱始末、追述丈儿山庙会、.马兆基崔希珊孟吉方口述、龙塘埠大庙考、即墨乡间的基督教堂概况、抗战回忆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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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刘芳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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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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