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广州国会非常会议宣布黎元洪罪状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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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黄岛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
唯一号: 150032020220009506
事件名称: 1922年广州国会非常会议宣布黎元洪罪状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397/001
起始页: 010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22年6月6日
结束时间: 1922年6月

事件描述

6月6日广州国会非常会议宣布黎元洪罪状:(一)毁法:“黎于六年六月十二日竟下令解散国会,遂启南北连年战争”。(二)叛国:"六年宣统复辟,黎氏徇张勋之请,将中华民国统治权交付宣统,签字盖印,首先称臣”。(三)辱国:“宣统复辟则中华民国即倾覆,元首有殉社稷之义,黎氏竟逃往日使馆躲避,受庇外人治下,污辱国体,莫此为甚”。

知识出处

黄岛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

《黄岛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

为了纪念辛亥革命七十周年和整理研究青岛地区这期间的文史资料,特编写一八九四年至一九二五年史事纪要。 这个纪要的资料,取自《清史稿》《中华民国大事纪》《东方杂志》《中外历史年表》《中国近代史事记》《胶澳志》《青岛革命史稿》以及其他中国近代史和现代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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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黎元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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