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月18日发生震惊安丘的爆炸大案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安丘文史资料》
唯一号: 150032020220002438
事件名称: 1997年1月18日发生震惊安丘的爆炸大案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064/001
起始页: 044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7年1月18日
发生地点: 安丘市

事件描述

1997年1月18日,发生震惊安丘的爆炸大案,中百商厦职工刘林阁(精神不正常),通过有关单位传达室分别向工业公司李××,热电厂马×火等4人转交带有爆炸装置的包裹,致使李××及妻子、外甥女炸伤;马××重伤,其妻、子、孙3人被炸死,其余两份未爆。1月19日上午9时许,刘林阁在家中引爆自制炸药包与其妻同归于尽。

知识出处

安丘文史资料

《安丘文史资料》

本书为山东省安丘市公安的史料专辑,内容利用综述、案例、英模事迹、大事记等形式,忠实记载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安丘公安机关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历程,客观地总结了工作中的成就、经验及前进道路上的失误与挫折,重现了各个历史时期发生的重大事件,讴歌了广大公安工作者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斗争中,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严以律己、刚直不阿的高风亮节和不屈不挠、坚韧不拔、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精神风貌。

阅读

重要人物

刘林阁
相关

相关地名

安丘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