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八年秋,经核资,东元盛染厂财产折算人民币为一百八十万元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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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唯一号: 150032020220000045
事件名称: 一九四八年秋,经核资,东元盛染厂财产折算人民币为一百八十万元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087.pdf
事件类型: 军事事件
起始时间: 1948年
发生地点: 东元盛染厂

事件描述

一九四八年秋,经核资,东元盛染厂财产折算人民币为一百八十万元。主要股东是张伯萱、史懋曾、史懋冉、张让青、张东木。原是水牌经理后改为股东的有王文生、姜子俊、蔡润卿、史正己等。当时主要设备有:烧毛机一部、洗水机两部、开布机一部、精练罐两部、丝光机两部、卷布机一部、染槽二十四个(木槽八个、铁槽十六个)、烘干机四部(17筒)、拉宽机两部、跑空机一部、轧光机一部、挂码机一部、卷板机一部、锅炉(五吨的)两台,以及水泵、马达等等。

知识出处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山东文史资料选辑》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书为山东文史资料选辑第十三辑情况,包括回忆周恩来、陈毅同志在济南军调小组、军事调处在山东、山东省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纪要、回忆我在红军时期的战斗生活、济南东元盛印染厂历史概述、私营济宁玉堂酱园、济南宏济堂药店简史等。

阅读

重要人物

张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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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懋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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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懋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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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让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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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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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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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子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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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润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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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正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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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地名

东元盛染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