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教育基金委员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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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郯城县文史资料第四辑》
唯一号: 150031020220001852
机构名称: 郯城县教育基金委员会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352/001
起始页: 0217.pdf
地址: 郯城县城隍庙张公祠内办公(现在面粉厂后部)
起始时间: 一九二七年

机构描述

郯城县教育基金委员绘,在一九二七年(民国十六年)由九人组成。在城隍庙张公祠内办公(现在面粉厂后部)。用每年征收的“地丁捐”、“呈文捐”(行政状纸每张征收一角)、“契纸捐”(契纸每张征二角)、学田租、“行捐”、“庙会捐”等项收入的二万三千元(银元)左右作为放款基金,进行放款获利。民国十七年获利2617元、十八年2019元、十九年4679元、二十年4000元、二十一年5296元。 教育基金的放款对象,主要是县政府的官员,平民使用不上这项放款。这项放款由自己写借约,找殷实铺户作保,用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一年,年息二分。用款户必须按规定三个月缴息一次,期满利随本清。届期无力偿还本息,经教育基金委员会厨意,可以结利和本金加在一起,重新立借约,再次无力偿还,由铺保负责催还。教育基金的放款,多以老同职、老同学、亲近者为对象,因而放款信用没有保证。

知识出处

郯城县文史资料第四辑

《郯城县文史资料第四辑》

山东素称“文物之邦”,据《中国古方志考》统计,宋、元以前,山东地方志就有三十六种之多。明、清以来,山东省、府、州、县所修志书达五百多种,在全国名列前茅。郯城古县,历史悠久,春秋时为郑子国。“溯所自出,郯子为少暤氏苗裔,武王分封茅胙,为鲁附庸,由来最古。”据《春秋左氏传》记载,郯子曾两次朝鲁。前525志源于史,古郯的历史文化对后世的巨大影响,是自不待言的,秦置郯县,郡县治所皆在郯。自明初设郯城以来,六百余年,县名无改,政区亦较稳定,修志之举,代不乏人。郯城地方志,明朝以前无可考。初志成于万历十三年,由县令颜若愚创体命意,教谕邱问礼编纂。其序文仍可向我们传递当时修志的某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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