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塾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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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郯城县文史资料第四辑》
唯一号: 150031020220001825
机构名称: 私塾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352/001
起始页: 0040.pdf
地址: 郯城县

机构描述

私塾:私塾主要有两种。一是富家大户聘请塾师,自设“家馆”,为他们的子弟受教育专用;一是属于祠堂庙宇地租收入或私人捐款举办的。学生一般不拿学费,或每月少拿一些,也兼有学生轮流供奉塾师茶饭的。私塾规模较小,一处只有一个塾师,教授一二十个不同年龄、不同程度的学生。女生是极少的,一般没有。 私塾没有修业年限,没有教学计划。塾师、学生同在一屋。每天早晨,塾师把学生逐个叫到面前,单独授课。根据学生接受能力的强弱决定教读章节的长短,然后学生回到自己座位上去读,直到学生熟读成诵,塾师检查合格后再向下进行。为了防止学生偷懒,如此教背三次后,塾师在书眉上贴一张小红纸,签上月曰,学生称它为“号子”。早饭后习字(写毛笔字),下午学生逐个到塾师面前去背诵早晨所学的章节,或教授新课,根据实际情况,没有定规。每当学完一本,必须从头到尾背诵一遍,这叫"包本”。为了考察学生背诵的熟练程度,塾师往往任意提起一句,让学生接着往下背诵。就这样一直到背诵完“四书”,这才“开讲”。所谓开讲,就是塾师把四书逐句讲解。同时兼学“五经”,以后才练习作文。私塾的传统教材是《百家姓》、《三字经》、《千字文》、《幼学琼林》、《日用杂李》、《论语》、《大学》、《申庸》、《孟子》、《诗经》、《书经》、《易经》、《礼记》、《左氏春秋》、《千家诗》、《古文观止》等。作文教学,多从“四书”、“五经”中摘句为题,要求学作“八股文”。所谓八股文,即每篇文章中必须包括“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隶股”这一格式。

知识出处

郯城县文史资料第四辑

《郯城县文史资料第四辑》

山东素称“文物之邦”,据《中国古方志考》统计,宋、元以前,山东地方志就有三十六种之多。明、清以来,山东省、府、州、县所修志书达五百多种,在全国名列前茅。郯城古县,历史悠久,春秋时为郑子国。“溯所自出,郯子为少暤氏苗裔,武王分封茅胙,为鲁附庸,由来最古。”据《春秋左氏传》记载,郯子曾两次朝鲁。前525志源于史,古郯的历史文化对后世的巨大影响,是自不待言的,秦置郯县,郡县治所皆在郯。自明初设郯城以来,六百余年,县名无改,政区亦较稳定,修志之举,代不乏人。郯城地方志,明朝以前无可考。初志成于万历十三年,由县令颜若愚创体命意,教谕邱问礼编纂。其序文仍可向我们传递当时修志的某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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