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华同酒厂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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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郯城文史资料 第七辑》
唯一号: 150031020220001655
机构名称: 美华同酒厂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329/001
起始页: 0035.pdf
起始时间: 民国20年

机构描述

民国20年正式开业,字号“美华同”。经营资金约在3000元(银元),雇用人员20多,大都是近水人,当地人只有三四个,经理名叫孔寿山 (沂水人),二经理是高相藩,会计是丁立斋,一切事情都由经理孔寿山一手操办。 “美华同”酒厂在生产过程中,由于酿造技术不佳,产酒率低,质量差,老是赔钱,到民国二十一年初春就停产了,原来雇用的人员大部分都辞退了,只留丁立斋、周守文和我几个人,于当年暮春后筹划改行专营土特产品,字号仍是“美华同”。土特产品商店,没有特聘经理,一切业务大权都由东家自己掌管,丁立斋任会计,周守文和我外出设点收购。后来丁立斋调到“同益”槽油坊任会计,周守文任“美华同”商店会计,又招收两个学徒工协助我在外地设点搞收购。当时主要收购小麦、黄豆、花生、栗子、核桃等土特产品,由水路运往上海、常州等地销售,再购回棉纱、火纸、煤油等各种货物进行批发。经营土特产品,实际就是搞长建贩运,当时称这种生意为“走洋票”,这种生意每年都能赚一大笔钱。经营这种买卖需要大量的资金才能周转开,"美华同”商店虽有七八千元的资金,但仍不够支用,还需要贷款。在本地贷款利率高,在上海转运公司贷款利率低,不过在上海哪家转运公司贷款,土特产品就必须卖给哪家,要严守信用,方可行通,如果一次失信,便会一败涂地,难以挽回。

知识出处

郯城文史资料 第七辑

《郯城文史资料 第七辑》

《郯城文史资料第七辑》重点记述山东省郯城县码头镇建国前的民间手工业、服务行业、较大的经济实体、颇有名气的商业字号等情况。共收录文章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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