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宜春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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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沂水县文史资料第四辑》
唯一号: 150030020220014704
人物姓名: 郭宜春
文件路径: 1500/01/object/PDF/150010020220000365/001
起始页: 0038.pdf
性别:

传略

郭宜春,男,1942年夏天,县委决定由公安局负责对刘兴户、田相德之流进行惩罚。公安局长郭宜春遂将这一任务交给了短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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