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市北文史资料第二辑》 图书 |
唯一号: | 150020020220010412 |
颗粒名称: | 青岛旧规一斑 |
分类号: | K295.2 |
页数: | 5 |
页码: | 232-236 |
摘要: | 有着百年历史的青岛,其中的六十年是在满清王朝、德日占领及军阀、国民党统治下度过的。在各个时代里存在着一些旧规,现记其一斑如下:。在德日管制时代,群众从菜市买回来的活鸡,只能放在菜篮里,不准绑着鸡腿倒提着。如果倒提着从马路上走,警察看见就出面制止。据说这是出于“人道”观点,对鸡也应该如此。旧社会的青岛,市政当局规定“不准盖五层以上的楼房”。另外,还严格规定,穿浴衣不得离开海水浴场。当时日伪不准市民有短波收音机,日本宪兵挨户检查,如果发现轻则没收,重则扣上抗日的帽子被带走,后果不堪设想。 |
关键词: | 地方史 青岛旧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