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青楼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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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临沂文史集粹 第二册》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9350
颗粒名称: 临沂青楼史话
分类号: I207.73
页数: 9
页码: 418-426
摘要: 清末民初,兰山县(后更名为临沂县。辖今临沂市之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全境,沂南、费县、苍山、鄕城、临沐、莒南和江苏省连云港市的部分地域)是沂州7属的首县。县城临沂,又是沂州府治所,鲁南政治军事重镇,经济文化中心。同旧中国其它城镇、商埠一样,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制度下,作为一种腐败、堕落的人类文化一一娼妓业,也得以畸型发展。
关键词: 临沂 青楼史话

内容

清末民初,兰山县(后更名为临沂县。辖今临沂市之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全境,沂南、费县、苍山、郯城、临沭、莒南和江苏省连云港市的部分地域)是沂州7属的首县。县城临沂,又是沂州府治所,鲁南政治军事重镇,经济文化中心。同旧中国其它城镇、商埠一样,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制度下,作为一种腐败、堕落的人类文化一一娼妓业,也得以畸型发展。
  形成原因及特点
  旧社会娼妓业有其历史的原因和特点,就临沂城而言:
  (一)贫穷所迫
  临沂城,地处鲁南苏北,经济以农副业、手工制作业为主,缺少大型近现代工业。因此,与较发达城市不同,这里没有大型的、设施奢华的妓院,只有一些分散“经营”的明娼或暗娼,内部行话叫做“自己身”。其中多是因父母贫穷,为家庭生活所累,以致走上卖身道路。这类人中,父母自己无能力养家活口,往往有一种负疚感,不仅不能像专业妓院中的老板、鸨母那样打骂、虐待妓女,而且多是低声下气、委屈求全,尽量在生活上、精神上给予照顾抚慰,以求得女儿们的凉解。同时,也没有大妓院那种激烈竞争的现象,对妓女不分什么三六九等,只有“红”与“不红”之别。按当时当地标准,所谓“走红”的妓女,也仅是对“色相”的评估,至于琴棋书画是否造诣高深,弹唱歌舞是否艺境独到,是没有多少嫖客计较的。但其中也有“明娼”与“暗娼”之分。明娼是由暗娼“升格”而来的。其初以娼之家,尚有羞辱之心,怕为世人不齿,总要设法掩人耳目,只能暗中“营运”。后来,“业务”发展了,影响面大了,也就无法遮遮掩掩、藏头藏脚了,于是干脆亮出牌子,迫使社会见怪不怪,也就成了“正经”行当。于是由“暗娼”而“明娼”化了。
  (二)逼良为娼
  20世纪30年代,军阀韩复蕖的第三路军第二十二师第六十六旅驻防临沂(自1933车来临沂,至“七七”事变后调防,历时5年之久)。旅长李占标(字锦辉)热衷寻花问柳。除了指派心腹到城内窝娼安赌之家物色"猎物''外,还以每夜陪睡身价50块银元的重宽,专到民间搜寻十七八岁的黄花处女。以其淫威,逼良为娼。在其驻防临沂的5年期间,不知糟蹋了多少处女的贞操。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因此沦为娼妓,终生不得超脱。“上行下效”, 李旅官兵,也四处猎艳,为非作歹,身受其害者,更无从统计。
  (三)军阀拐卖
  1925年10月,江苏省驻军陆军第七师蒋旅(俗称“苏军”)进驻临沂。上至旅长蒋毅,下至护兵、马夫,军纪败坏,行同禽兽,专以诱骗良家妇女为能事。该旅在临沂驻防3个月,年底奉调返防海州(今属江苏省连云港市)。部队以载运“军事物资”为名,向临沂县衙门征用大车100辆。可在开拔时,竟载运了200多名少妇、少女,招摇过市。其中有的充任“官太太”,有的充当耕头,有的原本是暗娼,也叼了"丘八爷'’的光,于沿途众目睽睽之下,一展风采了。可是到了防地不久,这批妇女中,即有的被脱手转卖到外埠,有的在当地沦为娼妓,只有少数人,不堪蹂躏,几经周折,逃回临沂城。但因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在相当时间内,不能恢复正常生活,也不能为社会所容。
  “运营”方式及分布地点
  明娼专以卖淫为业,嫖客可以公开进出,俗称“逛窑子”。只在娼家说笑玩乐,或者留酒留饭的,叫“打茶围”。吃喝玩乐之后就离开,所费不多。另有专门宿夜的,叫“留宿”,则依人论价。
  暗娼俗称“半掩门子”。不能在家中接客。往往要通过“中介人”拉拢介绍,才可按商定价格,在隐蔽地点见面、宿夜。”中介人''(俗称"扯皮条的”)从妓女收费中提取原商定比例的“回扣”。
  “安窝子”。暗娼接客地点,多是选在城内僻静去处的孤寡人家。这类住户,地处僻处,切又人口稀少,便于保密。在他们提供接客场所,答允为妓女、嫖客保密(如双方姓名、年龄、身份、住址、亲属等情况均不外传)条件后,可从妓女收费中提取1/3作为"报酬”。以此为业的住户,即称之为“安窝子”。
  “转运公司”。长期经营“安窝子”的人家,也便难于保密。于是揭开帏幕,大白于众。长期经营收入,积累渐丰,有条件加大投资,用于改善、增添“服务”设施,于是扩大“经营”范围,除了“窝娼”之外,又开“安赌”。以“安赌”掩护“窝娼”。为寻求保护,又处心积虑想方设计地贿赂衙门里的军警差役,充做耳目。一旦得悉官府査禁,即可预先通风报信,得以及时藏匿防范。因此,这类行当长期禁而不止,甚而有常盛不衰、愈燃愈烈之势。对于这类与官府勾结,半公开地进行窝娼安赌的所在,当时人们给送了个号,名之谓“转运公司”。
  “叫条子”。30年代初,随着商业的繁荣,临沂的旅馆业也有所发展。当时在南大街中段(今沂州路派出所以北),先后建起了两家豪华的宾馆。一家叫做“金台旅舍”,另一家叫做“惠商旅舍''。设施豪华,服务周到,是专以临沂城内外的达官贵人和富商巨贾为服务对象的。为了招徕客商,旅舍还专门开设了“叫条子”的业务。所谓“叫条子”,即是客商要想找妓女陪坐、陪吃、陪酒或者陪睡,可以将自己喜欢的妓女的名字(无真名,多是艺名或绰号如“黑牡丹”、“小三妑”之类)写在纸条上,交由旅馆内的茶房(即服务员)前往联系办理。如系新来客商,无相熟的妓女,也可由旅馆老板或者茶房“推荐”。代办此事的茶房,可以向客商和妓女双方收取一定数额的“服务费”(当时叫做“赏钱”)。这种方式,称为“叫条子”。娼家叫做“出条子”。应召妓女也就成了 “条子”。
  旧时临沂城内娼妓,多分布在城内偏东和东北隅一带。那时,临沂知县衙门设在城东北角,俗称“后县衙门”(在今市供销社院内)。因这一带上下差官、城乡绅民前来办事的人很多,所以旅舍、饭馆、店铺等行业也便异常兴旺。随之在衙门以东的鼓楼台巷,以西的狱西街,道门首的北面以及衙门后面的煤山后、狱后,也便成了娼妓麋集,窝娼安赌的地方。此外,在考棚西(今临沂影剧院西南往北)和城内的城墙根一些地方,也曾是娼家之所在。“扬州班”在临沂活动的情况“扬州班”到临沂开设妓院,始于1934年。她们在官府登记注册,交纳花捐,服从卫生管理,接受地方保护,公开经营,具有“官办”性质。最初来临沂的,有五六个班子,妓院分设在旧县府衙门以东、以西及后面一些地方。门头上公开挂着“XX书寓”的招牌。妓女通称为“姑娘”,没有真名,只称艺名,什么“凤喜”、“牡丹”、“桃红”、"荷花”、"春香”、“柳翠”、“秋菊”等。名字文雅动听颇有书卷气,不像当地土娼的浑号什么“三妮”、“二妃”、“大站厨”、“辣子鸡”那样俗不可耐。每个妓院都有男女两个老板,名义上,她们是“夫妻”,实则多是生意上的合伙人。男老板俗称“王八”或“龟头”,女老板叫“鸨母”或“老鸨儿”,她们自称“小老板”。妓院内自聘厨师司厨,琴师教授妓女弹唱。每个妓院有妓女七八人、十来人不等。除十七八岁,二十来岁的成年妓女外,另有十二三岁的“雏妓(接受妓业培训)。妓女多是老板在当地向其父母“租赁”而来。租期3年、5年不等。租金以“色”、“艺”、年龄而定。扬州班的妓女,除陪宿外,还多会弹唱歌舞,对于作诗、绘画也可以来一手,所以,“服务项目”也就不那么单一了。为客人清唱京剧折子,陪客人吃饭玩笑而不陪宿,叫做“开盘子”;成年妓女陪宿,叫做“住局”;陪客人喝酒,叫做“喝花酒”;应召到院外陪客,叫做“出条子”。雏妓长到十七八岁,第一次接客,叫做“开包”。“开包”时,老板特备“喜宴”为嫖客、妓女祝贺“新婚燕尔之喜”。
  “扬州班”来临沂之后,使地方风气更形腐化,诸多富家子弟以此为务,不求进取,家道败落者,不胜枚举。一般居民,受此淫风影响,也多有精神麻木,不辨良莠者。
  悲惨的人生
  妓女在旧社会,备受压迫、欺凌。含冤忍辱,抱恨终生。实例几则略记于后:
  (一)好梦难园,小陆殉情
  20年代初,临沂城内出了个名妓,阖城多少富商政要,争相拜倒在这位姑娘的石榴裙下。这位姑娘与寡母一起度日,家中雇了一个姓陆的青年干杂役。小陆十七八岁年纪,长得眉清目秀,且又忠厚老实,手脚勤快。自幼父母双亡,孤苦一人。时间一久,姑娘对小陆产生了爱情,小陆更是受宠若惊。两人山盟海誓,决定再熬个三年二载,攒点钱财,即可完婚,不再做此营生。有了生活目标,小陆干活更加勤快了。可自从有了这重关系之后,再见到姑娘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同别的男人亲热,心里就难免醋波翻滚。但想到自己的处境和以后的美好前景,也只得忍气呑声。
  某夜,一阵阵欢声笑语从姑娘的卧室传出,小陆身不由主地来到窗下倾听。只听得姑娘把平日对自己说的那一套千恩万爱的话,一字不变地向嫖客倾诉。小陆越听越懊恼,愤然转回自己的卧房,哭一阵,恼一阵……等天亮时,人们发现小陆竟在房梁上自缢而死。
  姑娘抚尸恸哭,埋怨小陆不该“小心眼”,更埋怨自己苦命,不该生在娼门。
  (二)醋海生波,妹妇被害1923年,临沂西南某村,一个20岁少妇,因婆媳不和,偷跑到城里。不久,为坏人勾引,沦为暗娼。后来被某酒店掌柜包下,千僧王庙前戏台后(今砚池街东段)赁屋姘居。时,酒店掌柜已近50岁年纪,家中已有妻室,切又经常外出。该女清寂难耐,遂又与近处一20余岁青年勾搭成奸。不久,奸情为酒店掌柜察知,虽经拷打逼问,女方拒不承认。掌柜只得搬到南关一条街上居住。搬家后仍经常进行拷冋。时间不久,即有传闻,该女不堪拷打,自缢而死。又有传说,并非自缢,而是被酒店掌柜折磨而死。
  (三)珠老花黄,名妓成饿殍
  清光绪年间,临沂城出了个名妓“小银香”。因她“色”、“艺”双佳,一些举监生员乃至秀才一类风流才子,为之倾倒。小银香因而名噪一时。可是年华流逝,岁不饶人,30岁以后的小银香,“珠老花黄”,成了无人问津的残花败柳,被逐出娼门,沦为乞丐。60多岁时,住在僧王庙的一个门洞内。在一个冬天,冻饿而死。
  (四)朱月英,杀贼留美名
  清咸丰十一年,在捻军被清政府镇压下去之后,临沂地方上,仍长期不能平静。当地一些土寇(俗称“拥子”)结伙成群,打家劫舍,为害甚烈。时有妓女朱月英,不幸为土寇绑架。土寇见朱容貌妍丽,欲行淫辱,未加杀害。朱自忖难以脱身,遂虚与委蛇,与众匪宴饮,频频劝酒。待匪酋醉不可支,朱遂取匪所佩刀,手刃数匪,既而自刃身亡。
  (五)“九只鞋”含恨九泉下
  清同治年间,临沂城内名妓"九只鞋'',红极一时。嫖客某,系“九只鞋”熟客,一日留宿,半夜虚脱而死。死者亲属,以此为羞,草草收尸装殓,并未报官。事为“九只鞋”的仇人所知,遂具状告官。时,兰山县知县长庚(旗人,清末酷吏之一)接状后,传拘“九只鞋”到案。酷刑逼供,要“九只鞋”承认“害死”嫖客的罪名。“九只鞋”拒不承认,遂被收入死囚牢。不久,长庚升任沂州府知府。新任知县继审“九只鞋”一案,仍无口供。新知县心知其冤,但又不敢违忤顶头上司,于是顺水推舟,将该案转送至知府衙门法落。长庚接案,依旧严刑逼供,不得结果。又拖了七八个月,长庚升调山东巡抚衙门东司(掌管全省刑案),案件悬而未决。新任知府到任后,亦知此案难办,于是写了文书,详到巡抚衙门。“九只鞋”又被发往东司候审。“九只鞋”自知此次难脱长庚之手,当堂大骂长庚。长庚恼羞成怒,几天后以“走热鏊子”的酷刑,折磨“九只鞋”。当堂安了九盘铁鏊子,用烈火烧红,强行脱掉“九只軽”的鞋袜,由两名差役架持,让她赤脚从热鳌子上走过。“九只鞋”几次昏死过去,被用冷水喷醒。醒后仍大骂不止。后长庚升任河南藩司。不久,擅杀费县籍进士刘淑愈一案事发,清廷军机处令长庚进京述职。长庚于进京路上畏罪自杀。新任东司,以査无实据由,宣布“九只鞋''无罪,当堂开释。“九只鞋”因长期以来,身心遭受严重摧残,回临沂不到半年,即饮恨而亡。
  1948年10月10日,临沂古城宣告解放。娼妓业,同旧社会的一切污泥浊水一起,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对于解放前的从娼人员,政府根据她们各自的条件,分别在工作、生活上,进行了妥善安排。有些年老多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街道居委实行“五保”,做到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有位老人曾感激地说:“在旧社会,我们这道号的,不被当人待,现在老了,还能过上幸福日子,还是社会主义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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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文史集粹 第二册

《临沂文史集粹 第二册》

《临沂文史集粹第二册》收入临沂历史沿革、临沂古地名考略、费城、郯城旧时婚丧习俗、沂南乡风民俗漫话、幅军军师刘淑愈事略、僧格林沁与临沂僧王庙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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