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沂水縣文史資料第七辑》 图书 |
唯一号: | 150020020220009032 |
颗粒名称: | 略述解放前沂水县的田赋税捐 |
分类号: | F810.42 |
页数: | 13 |
页码: | 76-88 |
摘要: | 解放前,沂水县的主要税收来源是田赋,俗称钱粮。农民交田赋,称之为“赋粮”。所以那时有句俗语“拿上钱粮不怕官”,就是指田赋。田赋单位是“两”,俗称一两银子,两以下是钱、分、厘、毫、丝,都是十进位。全县负担田赋四万两以上的为一等县,四万两以下三万两以上的为二等县,三万两以下的为三等县。沂水县原来负担田赋是三万二千两,后来由于国家征用土地,土地减少,田赋亦随之减少。 |
关键词: | 税务工作 田赋税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