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解放战争时期德县征收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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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州文史》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8116
颗粒名称: 三、解放战争时期德县征收制度的改革
分类号: K295.23
页数: 2
页码: 112-113
摘要: 解放战争期间,渤海地区号称“山东粮仓”,德县当时也是粮仓的组成部分。1946年底,德县开始设立正式粮食机构。德县第一任粮食局长由县委书记阎川兼任,副局长由行署委派。征收的粮食也由过去农村分散存粮,改为由国家粮库直接保管。德州解放初期,大部分土地仍掌握在地主、富农手里。出了大量不在册的“黑”地,掌握了确切的土地实有数量。第二步,根据土地的好坏肥瘠,划分为三等九级,并预定产量。这一规定一直延续到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由于当时的工作量很大,经研究抽调300人组成工作队,大干了一冬、春,才完成了这两项艰巨任务。总之每人平均占有土地亩数越多,缴纳公粮也越多。
关键词: 德州市 解放战争 征收制度

内容

解放战争期间,渤海地区号称“山东粮仓”,德县当时也是粮仓的组成部分。1946年底,德县开始设立正式粮食机构(在这以前一直由原县财政科代管)。德县第一任粮食局长由县委书记阎川兼任,副局长由行署委派。征收的粮食也由过去农村分散存粮,改为由国家粮库直接保管。
  随着形势的变化,粮食用量逐渐增多,因而对原来的征粮制度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德州解放初期,大部分土地仍掌握在地主、富农手里。这时,在区党委工作的德州大地主子弟—刘灏同志于1946年末在《渤海日报》发表了大意为献千顷土地归还农民的文章。在这篇文章的影响下,部分地主、富农看到大势已去,感到与其被清算斗出土地,不如主动向农会献出土地,这样还可以留肥去瘠。如此一来,虽然使部分农民分得了土地,但土地占有仍不平衡,地主、富农占地多而且是好地。对此,征粮方式进行了调整。首先于1946年秋后对农村所有土地进行了普遍丈量,清
  出了大量不在册的“黑”地,掌握了确切的土地实有数量。第二步,根据土地的好坏肥瘠,划分为三等九级,并预定产量。这样就改变了多年来农民缴纳公粮不合理的现象,也是农业税征收的重大改革。这一规定一直延续到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由于当时的工作量很大,经研究抽调300人组成工作队,大干了一冬、春,才完成了这两项艰巨任务。在此基础上,第三步制定了按累进率征收粮食政策(但执行时期很短,土改后就停止了)。这一规定,按每人平均占有土地计算不足半亩者免征公粮;半亩至一亩者每亩地交公粮七斤;一亩至一亩半者每亩交公粮14斤;一亩半至二亩者每亩交公粮20斤;五亩半以上者每亩交公粮70斤。总之每人平均占有土地亩数越多,缴纳公粮也越多。这样一方面可促使占地多的户愿意交出多余的土地,另一方面也多征了粮食,支援了解放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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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文史

《德州文史》

本书收“清代满蒙汉八旗兵简述”、“德州志尊堂老公所”、“德州孔庙”、“我对博文中学的点滴回忆”等20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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