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支前物资供应工作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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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州文史》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8110
颗粒名称: 我对支前物资供应工作的回忆
分类号: K295.23
页数: 10
页码: 106-115
摘要: 抗战以来,我一直在德县做基层粮食和其它军需物资的征集、供应工作,直到全国解放。根据自己的回忆,现将当时的工作情况撰写成文,以供史料工作者参考。在这种情况下,部队精简了一批人员,地方政府也动员群众。餐证由县政府统一印制,每个餐证定量四两小米,并加盖县政府公章。最后这些借条和餐证由财政助理向各村结算,并收回借条和餐证。日伪占据的据点村庄公粮无法外运,就折价交代金,至于灾情严重的村庄和无力交纳的困难户,则允许其依法免交。民进行反攻倒算,制造了许多骇人听闻的杀人血案,有许多翻身农民和积极分子及其家属被杀害,广大人民忍无可忍,强烈要求渤海军区领导为民除害。
关键词: 德州市 支前物资 供应工作

内容

抗战以来,我一直在德县做基层粮食和其它军需物资的征集、供应工作,直到全国解放。根据自己的回忆,现将当时的工作情况撰写成文,以供史料工作者参考。
  一、抗战时期物资的征收、供应情况
  1942年,德县遭受严重旱灾,自年初到农历七月没下场透雨,致使小麦枯死,晚秋作物迟迟不能播种,一直到七月末,才凭借“老天”降下的一场喜雨播了种。看着长势喜人的秋苗,人们衷心希望秋季能有个好收成,但是九月中旬又提前降了霜冻,绿油油的晚谷和秋玉米都被冻死。农民们辛劳一年只收获了一点秕糠和瘪玉米。加之日军在这一地区推行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致使广大农民过着缺衣少食的贫困生活,因此影响了部队的军需供应。在这种情况下,部队精简了一批人员,地方政府也动员群众
  每人至少准备100斤干野菜“度荒”,并千方百计为部队筹集一部分粮食,存放在部队经常活动的地区村庄内,保证部队干部战士食用。
  当时,地方对部队的粮草被服等军需用品的供应,都由县、区各级财政负责。部队走到哪村就由哪村供应。部队来到村庄后,由连队司务长先与村干部或财政人员联系,设法筹集粮食、柴草和蔬菜等物资,并备足部队三至五天的给养(部队战士每人都有一个细长的粮袋,能装七至十斤粮食,像背子弹袋一样斜搭在肩上)。然后再给村里打个借条,注明所借物资的名称、数量,并加盖部队公章和经手人私章。村干部再凭借条向区财政助理结算。至于平时单独活动或执行任务的地方干部,则实行“餐证”制度。餐证由县政府统一印制,每个餐证定量四两小米,并加盖县政府公章。就餐者每在村里吃一顿饭就交一张餐证。最后这些借条和餐证由财政助理向各村结算,并收回借条和餐证。该村如有代存粮,就从代存粮内抵消,并更换代存粮手续;该村如无代存粮,则由财政助理开具提粮手续,到有代存粮村去提取。
  抗日战争时期,我军的主要军需物资,如被服粮草,枪支弹药等主要来源有三个方面:
  (一)取之于民,向群众征收1942年至1944年
  期间,德县县政府遵照上级指示,每年向农民征收一期田赋(每亩地三元法币)和两期公粮(每亩地征小麦三斤,秋粮七斤),并开给收据。这些田赋和公粮的征收都由上级统一安排,县、区两级政府无权多征。各区财政工作人员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按时完成上级部署的征收任务。一般来讲,田赋多在每年的四五月份开始征收,随收随上解县府财政科。公粮征收后则暂存各村,但是靠日伪据点近的村庄公粮征收后,就运到基础较好或部队常驻的村庄保存。日伪占据的据点村庄公粮无法外运,就折价交代金,至于灾情严重的村庄和无力交纳的困难户,则允许其依法免交。
  (二)自己动手生产部分装备抗战时期德县县大队和军分区就曾经生产过手榴弹和地雷等。
  (三)通过战斗向敌人夺取用缴获敌人的枪支弹药及其它物资来装备我们的部队。
  那时,对于部队被服鞋袜的供应方法也不统一。1943年,我在德县九区工作时,曾遵照县财政科指示,为部队收购了约1.5万尺(截半尺)土布,随收随解县财政科(县财政科常驻八区关辛庄郭肥家),有时直送县大队军需供应部门。县财政科再经过各区财政助理,将土布分发给灾民代为加工鞋袜。每双鞋袜
  给土布八尺(截半尺)其中包括一定数量的以布代加工费,要求限期完成后,由财政助理验收上解县财政科或县大队。主力部队的鞋袜,平时由财政科供应,打收条领取,环境好转时就委托给鞋作坊来做。区中队的被服则由区队司务长编造预算,向县大队领取实物。地方行政人员,则由财政助理编造预算向县财政科领取。当时地方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发给一元钱津贴,30斤口粮(发餐证),一袋牙粉,半斤烟叶,每年一身单衣(发土布15尺),三年一身棉衣,五年一床被子(发土布、棉花等实物),但1943年以前,地方干部的被服则自备。
  二、解放德州的战前形势与粮草供应情况
  德州解放前渤海地区除德州和沧县两个县城外,均已解放,且已进行了民主改革。各县、区、村都建立了民主政权及农救会、妇救会、儿童团等群众组织。部分地区进行了雇工增资、减租减息活动,少部分地主、富农向农会献出了土地,使部分贫雇农得到了土地。农民在政治上、经济上初步得到了解放。
  潜逃在德州城里的地主、富农和汉奸特务不甘心他们的灭亡,在国民党军指挥官王继祥之流的反动势力庇护下,组织了还乡团等武装组织不断向解放区人
  民进行反攻倒算,制造了许多骇人听闻的杀人血案,有许多翻身农民和积极分子及其家属被杀害,广大人民忍无可忍,强烈要求渤海军区领导为民除害。结合整个斗争形势,我军于1946年6月6日在冀南军区紧密配合下向盘据在德州(县)城的守敌发起了总攻。全体指战员经过几个昼夜的浴血奋战,于6月11日全歼县城守敌1200余人,生俘守敌官兵4500余人,缴获各种炮20余门,轻重机枪140余挺,长枪4000余枝,汽车70余辆,机车17台,客货车5列等大量物资,但我军在解放德州之战中也付出了很大代价,渤海军区和冀南军区独立二团共牺牲350余人,伤600余人。
  解放德州之战的胜利,与德州人民的大力支援是分不开的。早在战斗打响之前,便以县委书记余继先,县长李向平为首组建了德州之战支前指挥部(设在土桥,兵站设在第三粮库驻地抬头寺区武庄),动员全县人民作好人力、物力、财力的支前工作;同时组织了民兵担架队、粮草供应站,由县财政科分管全县粮草调拨。兵站工作由县教育科长金绍华同志驻站指导,渤海军区也派军事代表刘参谋参加兵站工作。兵站下设两个组,一组为粮草收发组,组长由原粮库主任赵玉龙担任;另一组为宣传鼓动组,组长由教育
  助理刘桂琴担任,每组由15人组成,人员不足由人事科负责临时抽调。
  兵站的供应对象和范围,主要是渤海军区特务一团、二团、十七团,八个县大队,一个骑兵营等近两万人。各区民兵则自带熟食。供应工作自5月份开始,计划由全县集中劈柴30万斤,马草15万斤,马料5万斤,面粉20万斤(其中马料从库存的大豆、高粱中调拨)。当时的供应手续很简便,用粮单位向兵站打一借条,注明部队番号,用粮草数量,经手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手人手章即可领取。战斗结束后,由兵站把借条集中起来,逐级上报财政科、行署,最后由行署开具粮、草调拨命令结账。
  在整个战斗中的军需物资供应,唯有面粉供应较困难。总攻前对部队都供应原粮小麦,部队再委托当地群众加工成面粉。总攻战斗打响后,改由兵站直接供应面粉。由于用量很大,每天至少需要两万斤以上,加之运输工具落后,加工地点又分派给武庄周围20几个村庄,为此兵站20余名同志发扬连续作战精神,昼夜奔波,最后终于按期完成了20万斤面粉的加工任务,保证了战斗部队的军需供应。同时,还为部队筹备并供应了劈柴25万斤,马草10万斤,马料4万斤。战斗结束后,特务一团、二团的同志们来兵站
  时,特将步枪五枝,手提式冲锋枪一枝,手榴弹50枚和军用饼干30余斤等战利品赠送给兵站全体同志,以示慰问和感谢。
  三、解放战争时期德县征收制度的改革
  解放战争期间,渤海地区号称“山东粮仓”,德县当时也是粮仓的组成部分。1946年底,德县开始设立正式粮食机构(在这以前一直由原县财政科代管)。德县第一任粮食局长由县委书记阎川兼任,副局长由行署委派。征收的粮食也由过去农村分散存粮,改为由国家粮库直接保管。
  随着形势的变化,粮食用量逐渐增多,因而对原来的征粮制度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德州解放初期,大部分土地仍掌握在地主、富农手里。这时,在区党委工作的德州大地主子弟—刘灏同志于1946年末在《渤海日报》发表了大意为献千顷土地归还农民的文章。在这篇文章的影响下,部分地主、富农看到大势已去,感到与其被清算斗出土地,不如主动向农会献出土地,这样还可以留肥去瘠。如此一来,虽然使部分农民分得了土地,但土地占有仍不平衡,地主、富农占地多而且是好地。对此,征粮方式进行了调整。首先于1946年秋后对农村所有土地进行了普遍丈量,清
  出了大量不在册的“黑”地,掌握了确切的土地实有数量。第二步,根据土地的好坏肥瘠,划分为三等九级,并预定产量。这样就改变了多年来农民缴纳公粮不合理的现象,也是农业税征收的重大改革。这一规定一直延续到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由于当时的工作量很大,经研究抽调300人组成工作队,大干了一冬、春,才完成了这两项艰巨任务。在此基础上,第三步制定了按累进率征收粮食政策(但执行时期很短,土改后就停止了)。这一规定,按每人平均占有土地计算不足半亩者免征公粮;半亩至一亩者每亩地交公粮七斤;一亩至一亩半者每亩交公粮14斤;一亩半至二亩者每亩交公粮20斤;五亩半以上者每亩交公粮70斤。总之每人平均占有土地亩数越多,缴纳公粮也越多。这样一方面可促使占地多的户愿意交出多余的土地,另一方面也多征了粮食,支援了解放战争。
  四、带队运粮支援前线的工作实况
  1947年秋,我在德县粮局任粮食股长。当时征收的公粮除保证德县军政市民用粮外,对临时驻德州市的军队机关用粮也负责供应,如1947年至1948年期间,德县东部地区驻扎了大批军队,而且华东军区后
  勤医院很大一部分伤病员也移驻德县。此外,我们还担负着粮食外运支援前线的繁重任务。
  1947年10月,我奉命与调运股长刘静如同志分别带领全县200辆大车,运40万斤小麦支援胶济线的解放战争。大约在10月20日,我分工带领三十里铺、李家桥、抬头寺、曹村、魏家集儿五个区的100辆大车和20万斤小麦外运(每区出20辆大车,并派一名保管员和一班民兵押车)。出发前,首先在土桥集合开了个带队人员紧急会议,交待了各区车队行进的前后顺序,行进路线,交粮地点以及发现敌情后的联络信号和对付小股敌人的方案。会后由我带着曹村车队在前领队,随后由100辆大车组成的车队就浩浩荡荡地出发了。路经陵县、临邑,商河的白桥,济阳的仁凤,从玉皇庙过黄河后,再经章邱的明水、高青、长山到周村,行程700华里。一路上不断遇到国民党军派遣的小股敌人袭击。每遇敌情我便组织押车民兵沉着应战,白天遇上用排枪将其打退,晚上遇上敌人偷袭,就叫全体民工以枪声为号,齐声呐喊抓特务,以强大的声势威慑敌人。在济阳白桥和小清河我们曾两次遇到小股敌人骚扰,最后都被我们打跑、吓跑,使敌人一无所获。
  在运输途中,我们还与敌人飞机进行了机智顽强
  的斗争。在黄河以北,车队是日行夜宿。过河以后,敌机干扰频繁,车队就改为日宿夜行。白天把车辆隐藏在树林里和不靠大路的山根下,使敌机不易发现目标。遇到山口、桥梁等夜间不好通行,而敌机又经常侦察、扫射的危险地段,我们就利用一早一晚敌机尚未出动的时候分组迅速通过,从而躲过了敌机的多次空袭。
  此外,在行进途中我们还要随时做好运粮民工的思想工作。因为车队半数以上的牲畜都是农民自己喂养的黄牛,过黄河后走的多系山路,使牛蹄磨损出血,行走腿瘸,不食草料,农民心疼牲口便缓慢前进,有的干脆就不想走了。经过反复动员,说明前线军队正在流血奋战,急等粮食的道理后,农民们又都加快了前进步伐,终于按时将20万斤粮食运到了目的地,并将100辆大车安全带回家乡。就这样历时20余天,圆满完成了这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
  1990.6

知识出处

德州文史

《德州文史》

本书收“清代满蒙汉八旗兵简述”、“德州志尊堂老公所”、“德州孔庙”、“我对博文中学的点滴回忆”等20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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