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州文史》 图书 |
唯一号: | 150020020220008103 |
颗粒名称: | 十一、指腹为婚 |
分类号: | K295.23 |
页数: | 1 |
页码: | 85 |
摘要: | 指腹为婚是封建社会士大夫阶层中的个别婚姻。指腹为婚系指“门弟相当”、“地位相等”的官宦之家,为巩固两者的名禄、地位而交往甚厚。恰遇两家夫人都身怀有孕,双方则通过一个适当的场合,对着各自夫人郑重声明:为使两家的友好关系世代相传,如双方的夫人皆生男儿便可结为金兰之好;如均生女儿则可结为异姓姊妹;如一方生男,一方生女定要结为“秦晋之好”。空口无凭,当场各自拿出能作为信物的珍贵物品,如玉佩、玉镯等作为信物。民国时期,在德州民间只有传闻并未见实例。 |
关键词: | 德州市 封建婚姻 指腹为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