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州文史》 图书 |
唯一号: | 150020020220008092 |
颗粒名称: | 二、二婚 |
分类号: | K295.23 |
页数: | 3 |
页码: | 72-74 |
摘要: | 二婚即“鳏夫再娶”和“寡妇改嫁”。他们中多数怕子女受气,只好自认倒霉,委屈求全把希望寄托在子女身上,安心守命苦度后半生。他们并不为丧偶耽心,也不为年龄发愁。正因为如此,才给社会带来许多的“未亡人”。上述这些封建社会的牺牲品,丈夫死后她们没有别的选择,只有遵循着“从一而终”的信条,活着甘当“未亡人”,梦想死后争取后人为其立座贞节牌坊,借以光宗耀祖留芳百世。旧社会,鳏夫接后婚,寡妇改嫁,手续简便,只要经媒人,或中间人暗中牵线介绍,讲明条件,双方同意便可成婚。女方的子女一般都是在生母改嫁后三天才到继父家认亲。 |
关键词: | 德州市 封建婚姻 二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