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位于市中心稍偏东南,北界东方红路,东临湖滨路,南与德州地委以路相界,西北至人民影剧院,西南方向过柴市街,向南直至地建予制厂等处。湖面宽广,湖中有湖心路及柴市街,将湖界分为三个部分。三个水面的相交处,当属新湖公园的“重心”所在,即假山所在地。此地原是清代修建的一座药王庙(在柴市街东首,距德州老城墙东南角300米处)。由正殿、配殿、大门等建筑构成。庙西50余米处还有一座菩萨庙(白衣堂),土坯建筑,规模不大。两庙周围是一片低注庙地。一九四六年解放后,当时这两座庙宇还保留完整。一九五五年以后,药王庙改为玻璃厂,白衣堂的白衣尼姑逐一返俗,房屋失修倒塌。
距离东南城墙角150米处,有一座日伪时期残存的21个窑室的轮窑,附有一个砖烟囱。由于常年挖土烧砖,所以洼地更加低洼。以后玻璃厂的规模发展越来越大,原药王庙院内不能容纳,一九五七年冬窑厂迁址,玻璃厂继后又移至轮窑厂地址(现在的市招待所地址)。以后玻璃厂迁走,一九六六年建市招待所。现在的新湖就是原来的低洼地的利用。这是因为城市规模发展越来越大,市内排水不畅,常年大面积积水,洼地形成湖势。在这样一个基础上,一九五八年,搞市区总体建设规划时,就考虑到利用这一区域,建设一个大面积的“文化休息公园”,后因种种原因没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