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宏济堂的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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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济南开埠与地方经济》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6352
颗粒名称: 三、宏济堂的管理
分类号: F127.52
页数: 3
页码: 198-200
摘要: 按照过去商业的惯例,企业东家(资方)和西家之间要订立契约,东家出资、西家出人,钱股人股共分盈利,非至资本亏蚀,资方不得要求散伙;散伙时须清理企业资产,并分得西方一股应得部分,乐镜宇开设的宏济堂则不按惯例。东西家之间没有契约,东家可随时解除西家工作,并且东家直接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乐镜宇就自任宏济堂的总经理。盈利分配,人事安排均须由东家决定。如宏济堂第一任经理沈锡五,就是以经营无状的借口被乐镜宇解除职务,后刘瀛洲又以与内东辛德馨有矛盾,而被辛氏的亲信黄孟稀和乐镜宇年青时在北京的昵友钱宝亨所顶替。宏济堂对职工的休假期规定二年一次,在家休息两个月,来回路费由企业发给。
关键词: 济南市 宏济堂 药店 管理

内容

1.管理
  按照过去商业的惯例,企业东家(资方)和西家(经理即资方代理人)之间要订立契约,东家出资、西家出人,钱股人股共分盈利,非至资本亏蚀,资方不得要求散伙;散伙时须清理企业资产,并分得西方一股应得部分,乐镜宇开设的宏济堂则不按惯例。东西家之间没有契约,东家可随时解除西家工作,并且东家直接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乐镜宇就自任宏济堂的总经理。西方经理只负责企业中的日常事物。盈利分配,人事安排均须由东家决定。如宏济堂第一任经理沈锡五(原官药局的经理继任经理),就是以经营无状的借口被乐镜宇解除职务,后刘瀛洲又以与内东辛德馨有矛盾,而被辛氏的亲信黄孟稀和乐镜宇年青时在北京的昵友钱宝亨所顶替。
  1924年后,宏济堂生意最兴隆时期,在济南有三个门市部,一个胶厂,一个栈房。乐镜宇为了加强他对企业的控制,在栈房内设企业总理处(总账房),安排4个经理,都在总理处办公。当时的4个经理是分管总账的赵玉符、分管柜务的黄孟衡、分管外交的钱宝亨和分管生产的张慎庭。总账上还有两个干具体工作的职工,一管钱账、一管货账。另外还有一个专管进货的。此外,三个门市部都分别设有经理一人、查对员(当时宏济堂抓汤剂统是各包各号,即柜台上营业员按处方称准分量,每味药分倒在一张小纸上,再经查对员检查无错,包起小包,号上药名,最后用一张大纸把这些小包包在一起)二人、营业员、学徒、厨师和杂活工等。每个门市部20余人。胶厂有厂长和职工20余人。栈房(包括配制和仓库管理人员)共有40余人,5处总共有职工120余人。
  2.工资,待遇。
  宏济堂职工的工资很低。从经理到店员都不分红。个人主要所得是靠提成。职工提成是按每月生意好坏而定,如这月收进销货款1万元,则提出10%即1000元来,再从这千元中提出10%即100元,用所谓“神福”名义,归资方所有。其余90%即900元留给乐镜宇全家和宏济堂全体职工,按每人占“分”的多少,则由管总账和管柜务的两个经理,按各人进店年限和职务及工作能力而定。首先由东家乐镜宇拿头分(即五分),内东家乐镜宇的妻子拿四分,大少东乐铁庵,二少东乐绍虞各拿三分;其次是乐镜宇的大姑娘、二姑娘、大儿媳、二儿媳、孙辈乐芝田兄弟也都各拿二分。四大经理拿的是五分、四分、三分五厘不等。门市部的经理则拿三分或二分上下。查对员则是一分、一分五厘不等。营业员(指柜台卖药的)、学徒、干杂活的伙计则分一分、二分、五厘、四厘不等。这一制度,就叫“分批零钱”。宏济堂就是利用这个办法,使它的职工把企业的利益和个人的利益联在一起。
  另外,宏济堂还有一种“小账钱”,也叫“提成钱”。就是营业员(只限站柜台卖药的)当天经手售出的膏丹丸散片(汤剂不算)等20种成药,由门市部后柜人员列表记录在各人的名下。一天一清算,按当天谁卖的多少,提出提成钱来分归个人。一般每天可分到四五角以上,有时能得到几元。所以当时宏济堂的职工都愿意站柜台,据说在1926年前后,宏济堂的生意兴隆时期,一个站柜台的营业员,固定工资每月只有四五元之谱,而每天所得到的“小账钱”,积累起来一月可得三五十元不等。
  乐镜宇对企业职工的任用(包括营业员和学徒),多是从北京前门外大蒋家胡同开设的宏济堂阿胶庄里的伙计和学徒中挑选来的。所以当时济南宏济堂的职工和学徒,一般不犯什么大错误误,是不会解雇的。对有实际经验的老药工都很重视,如徐仲齐、贾显周、李敬山等人。宏济堂对职工的休假期规定二年一次,在家休息两个月,来回路费由企业发给。“七七”事变以后,改为一年休假一次,时间是40天,只发一半路费。

知识出处

济南开埠与地方经济

《济南开埠与地方经济》

出版者:黄河出版社

本书内容包括:济南开埠前后地方经济的变化、济南开埠始末、济南开埠的经济及其历史发展、20世纪初济南大规模招商引资措施、济南开埠后的修建情况、济南市各种营业统计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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