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锡田和他创建的“永”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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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章丘老字号》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4930
颗粒名称: 马锡田和他创建的“永”字号
分类号: K295.2
页数: 5
页码: 96-10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章丘的马锡田和他创建的“永”字号的经营管理。
关键词: 章丘 工商业 发展

内容

《清代山东经营地主经济研究》一书记载:“清光绪末年,文祖镇大地主马锡田占有土地150亩,雇工经营面积140亩,开酒店、药铺、布店数座,在本村及周围各村多有放债。”一提起马锡田,文祖镇的老年人无人不晓,是铁道南的头号大财主。说他是大财主,不仅仅指马锡田家有良田百亩,积粮万担,四宅八院,房楼百间,而且还指马家经营的“日进万银”的诸多商业字号。
  从经营土地到经商
  马锡田,生于清朝咸丰三年,卒于民国十八年,终年七十七岁。幼读经书,精明睿智。少年时就在齐家理财上显示出不凡的才能。一生识文解字,精通阴阳八卦。而立之年继承了祖上的家业之后,羽翼渐丰,手中也有了创大业的实力。光绪十年,利用家中一小部分积蓄,建起了字号为“大升堂”的药店,聘请了姓仇的为掌柜,有坐堂先生一人,主要经营中草药,兼营日用杂货,伙计三人。经营一年,买卖红火,盈利可观。第二年,又投资五万两白银,建起了字号为“红星”的酒店,马锡田亲自担任了酒店的掌柜。聘请酒大工酿酒,自酿自销。酒销售范围扩展到章丘、莱芜两县。年终,算盘一响,马锡田喜出望外,万担积粮,变成了花花白银,就这样干了五年,积累越来越多,胃口也越来越大。越干越有信心,他想:旧军孟家以地为辅,以商为主,他能在济南立字号开店,日进斗金,实在过瘾。我马锡田虽然说搞个“大升堂”、开个“红星”,生意还算可观,足够一家老少三四十口人花销的。可是商业地域实在狭窄,规模也小,比起“祥”字号,真是小本经营,只在小小牛蹄子坑内打扑腾,混个仨核桃两枣,章丘、济南两地商贾“唇齿相依”,为什么不去济南闯闯天下?这时的马锡田野心越来越大:孟家“日进斗金”,我马锡田就来个“日进万粮”,凭我马某的心机,不会比孟洛川弱多少。说干就干,不几日,马锡田安排好了“大升堂”和“红星”,立即去济南创业去了。
  创建“永”字号
  马锡田一到济南,就立即打通政界,联络济南各大巨商,特别是“祥”字号孟洛川那里,马锡田又是认老乡,又是称兄道弟,使那位善良的孟洛川答应帮助他起号开店。就这样,光绪十六年,马锡田投巨银买下两处占地面积五千平方米的大宅院。一处在普利门路南,起号为“鸿祥永”布店,资金三十万两白银,聘请一姓孙的为大掌柜,招伙计17人,专营布帛的批发。进货地点是上海和天津各大公司,一次进货就进花布五箱,白布五槛(一槛十二匹)。批发范围:济南、济宁、聊城、惠民、滕州等地布店。一处在普利门东,静安巷,起号为“鸿茂水”绸缎店,资金二十五万两白银,聘李执浩(沟头人)为掌柜,马恩峦为购货业务老板,常驻杭州;招小掌柜(柜台小掌柜)伙计共十一人,算帐先生一人,专营绸缎零售,销售范围广泛。民国十四年,马锡田已是老态龙钟,为了扩大经营,又在纬四路路西买下一处占地面积千余平方米的宅院,起号为“鸿华永”绸布店,资金二十万大洋,马恩堂(号称马老二,马锡田之子马宏建的老二)为掌柜,招伙计及小掌柜十人,主营绸缎布匹的零售,规模比原来两处稍微小一点,但是处在闹市,买卖也相当红火。当时“永”字号营业额月达二百五十万大洋,曾一度与“祥”字号抗衡,号称济南第二巨商,真正达到了马锡田“日进万银”的目的。
  铺规与管理
  为了加强对“永”字号店铺的经营管理,马锡田也仿照“祥”字号,对自己“永”字号制定了铺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条:
  1.凡本号人员必须遵规守法,严于律己。
  2.凡本号人员必须善待顾客,百挑不厌,以礼待人,与顾客打骂者,立即出号。
  3.本号人员,不得怠工,有事出店须向掌柜请假,掌柜允许方可出店,无故延误时间,扣发一个月工钱。
  4.本号人员营业时间不得吸烟,违者严惩不贷。
  5.货真价实,童叟无欺,讲道义重信用。
  6.凡本号人员要精诚团结,不得拉拉扯扯,挑拨是非,不得酗酒制造事端,违者出号。
  7.进货出货,收支款项,日清月结。
  8.凡本号人员,不得赌搏、嫖娼、吸毒,违者出号。
  几条铺规,严格的组织纪律,成为马锡田的“永”字号买卖兴隆、常盛不衰的可靠保证。一九二七年至一九二八年,“鸿祥永”购货员聂厚吉,因两次违反店规,被孙掌柜两次撵走出号,只因聂厚吉是马锡田的同村人,加上聂厚吉胸怀宽宏,赔罪乞求马锡田看在同村人的面子上,才向孙掌柜讲情谅解了他。后来,聂厚吉感恩不尽,孙掌柜出号自立门头之后,聂厚吉做了“鸿祥永”的掌柜与二掌柜叶然(营西人)协作,为“鸿祥永”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使“鸿祥永”年利润在百万元以上。
  发战争财
  马锡田经营了大半辈子“永”字号,有他“儒商”的一面,又有他“奸商”的一面。据说一九二四年,第二次直奉战争,济南督鲁陈士琦为了作战的需要,将所有商家的布匹绸缎、皮箱等全部搬到街上修筑了工事。马锡田老奸巨猾,认为有机可乘,于是身带“永”字号大章,挨着所有工事中的布匹绸缎统统盖上了“水”字号大印。结果战争结束后,各商家上街认领自己的财产,一看都有“永”字号大印,又无证和“水”字号争辩,只好自认倒霉,马锡田着实发了一笔为数不小的战争财。只有一只本来是“瑞蚨祥”的贵重皮箱,虽然也盖有“永”字号大印,可箱内有“祥”字号的标记,在无可辩驳的事实面前,马锡田不得不让“瑞蚨祥”老板领了回去。
  日寇进犯,日趋衰落
  一九三0年,马锡田病死,“永”字号由马锡田的次孙马恩堂做资东兼总掌柜,管理三个“永”字号商店,“鸿华永”绸布店由马恩堂的次子马照惠作掌柜。一九三七年,济南沦陷,日本人组织了一个叫“纤维组合社”的组织,将济南所有绸布店的资产登记造册,每一匹绸缎布匹的销售或进货,都必须经过日本人的帐目,否则将没收所有资产,以此方式向日本人交纳税金。各大商店的经营受到了极大影响。日本投降后,经营有些好转。直到一九四八年济南战役,马恩堂被手榴弹炸死,由马恩堂的五弟马恩越作资东兼总掌柜。“永”字号经历了战争的创伤,加上马恩越的经营逐步混乱,店员开不出工钱,大部分辞职,以卖烟卷和小杂货谋生。
  一九五六年,实行公私合营,“永”字号完成了它的使命。

知识出处

章丘老字号

《章丘老字号》

本书记述了章丘的古文化,包括手工业和工商业的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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