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优秀共产党员孙建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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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丘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4889
颗粒名称: 省级优秀共产党员孙建涛
分类号: D631.13
页数: 14
页码: 330-34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省级优秀共产党员孙建涛的先进事迹。
关键词: 安丘市 警察 孙建涛

内容

孙建涛,1962年生,安丘市景芝镇孙家沙浯村人,1982年参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安丘县公安局刑警队侦察员、副队长,安丘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等职。2002年1月任安丘市公安局副局长。
  1982年7月,19岁的孙建涛以优异的成绩从山东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分配到安丘县公安局刑
  警队任侦察员。二十多年来,他同违法犯罪分子英勇斗争,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提升为领导干部后,他怀着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带领刑侦人员昼夜奋战,侦察破案工作取得节节胜利,使刑事犯罪分子纷纷落入法网。他积极做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搞好队伍的自身建设,促进了刑侦业务的开展,杜绝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他自觉遵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共产党员、机关工作人员廉洁勤政的一系列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奋战在破案第一线
  孙建涛对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他亲自侦破、参与侦破和指挥侦破各类刑事案件千余起,使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下面仅举几例:
  1995年,王家庄、石堆、担山、景芝、黄旗堡等乡镇连续发生农用变压器铜芯被盗拆、铝质电线被盗割的案件,给农业生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市公安局领导将破获此系列案的重担压到了刑警大队副大
  队长孙建涛的肩上。为尽快破案,他带领专案组人员展开拉网式的排查和控制全市各乡、镇废旧物品收购站、点,组织各派出所加强夜间巡查。
  1995年11月3日凌晨二时,安丘派出所副所长刘宗玉等人在石泉路口巡查,发现两名男青年合骑一辆摩托车自西向东驶来,行迹可疑,便令其停车检查。两青年随身携带断线钳2把,绝缘手套2付,铁鞋1双,引起了巡查人员的警觉,便把他二人送到了安丘派出所,并将情况迅速向刑警大队作了汇报。孙建涛带领专案组人员立即对两名嫌疑人进行突审,经过几个回合,两名嫌疑人交代了多次合伙盗拆变压器铜芯、盗割铝质电线的罪行。经审查,嫌疑人马海龙、郝金山,均系王家庄镇农民。二人供认:自1994年冬至1995年10月,与于德顺、于德仁交叉结伙,夜间携带断线钳、铁鞋、绝缘手套、扳子等作案工具,乘农用机动三轮车、摩托车或自行车,先后窜至王家庄、石堆、赵戈、景芝、黄旗堡、诸城市郭家屯、寿光市稻田的16个村庄作案19起,破坏变压器5台,盗割铝质电线13140米,以废
  铜废铝出售,获赃款10370元。马海龙、郝金山被抓获归案,于德顺、于德仁闻风潜逃。1996年4月22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马海龙、郝金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专案组几经周折,于1996年9月15日将于德顺、于德仁抓获归案。1996年12月26日,安丘市人民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于德顺有期徒刑17年,判处于德仁有期徒刑7年。
  1997年11月29日晚8时许,三名“顾客”来到安丘市宝丰宾馆大厅,声称找老板有事。老板李胜名赶忙接待,并吩咐服务员上茶。就在这时,一“顾客”朝李胜名的颈部猛刺一刀,李胜名顿时血流如注,倒在地上,罪犯逃跑。接到报案后,孙建涛率刑警孔德选等火速赶赴现场。李胜名虽经解放军第89医院抢救,但终因颈部动脉破裂、流血过多而死亡。案发时在场的宾馆服务员提供:三名“顾客”是20来岁的男青年,操外地口音。对李胜名生前交往人员进行调查时发现,11月27日坊子区沟西镇大营子村裴天民(男,37岁)到宝丰宾馆联系煤炭业务
  时与李胜名发生口角,并互相扭打,裴临走时扬言事后要给李胜名点颜色看看。孙建涛分析认为裴天民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几经周折于11月30日在诸城市将裴天民抓获。审讯时,裴大呼冤枉,声称:“11月29日晚我在诸城市跟别人玩麻将,愿去宝丰宾馆让目击者辨认作案的三入中是否有我。”富有破案经验的孙建涛猛然喝问:“你怎么知道宝丰宾馆发案?你又怎么知道是三人作案?”孙建涛的一句话如刺心长剑,将裴天民逼到了悬崖边,不得已交代了指使女儿之男友刘保祥(25岁,高青县高城镇耿家村人,潍坊市联桥毛纺厂临时工)找人教训李胜名的经过,并说出了刘保祥的传呼机号码。刘保祥被抓后,又供认了伙同张俊吉(男,25岁,寒亭区高里镇一孔桥村农民)、于孟章(男,18岁,寒亭区双羊镇马家村农民)受裴天民雇用伤害宝丰宾馆李胜名的作案过程。孙建涛带领刑侦人员乘胜追击,很快在奎文区将张俊吉、于孟章抓获。经审讯,张、于二人对伙同刘保祥到宝丰宾馆伤害李胜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自1997年
  以来与刘保祥持匕首等凶器到潍城、寒亭、广饶、淄博等地盗窃、抢劫作案26起,盗窃、抢劫手机、BP机、现金等价值达6万元的罪行。1998年7月10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裴天民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刘保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俊吉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处罚金2千元;于孟章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千元。
  1997年11月30日凌晨6时,城北派出所接到安丘市北海宾馆报警:本单位茶炉工孙长信失踪。城北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出人员与北海宾馆职工寻查孙长信的下落,该找的地方都找了,未发现孙长信的踪影。凭直觉,城北派出所感到出事了,便迅速将情况报到了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孙建涛带领刑侦人员火速赶到北海宾馆,展开了查寻和调查。经了解,孙长信,男,59岁,家中无任何亲人,是老光棍,为人随和,省吃俭用,有一定积蓄。经多方查寻,从北海宾馆西北侧的暖气管道地沟里发现
  孙长信的尸体。经尸检,孙长信是被人用绳索勒脖颈窒息而死移尸沟内。在现场勘查中,从移尸现场暖气管道地沟内提取了两枚残缺的鞋印。分析案情时孙建涛指出:从藏尸情况看,作案分子熟悉周围地形和宾馆内部情况,很可能是内部人员或曾在北海宾馆工作过的人员作案。从孙长信的为人和经济状况看,仇杀的可能性不大,很可能是图财害命。排查重点放在宾馆职工或曾在宾馆工作过的人员身上。在北海宾馆排查嫌疑人时,宾馆服务员反映:原在北海宾馆工作,后被开除的于忠顺(男,22岁,安丘市王家庄镇东莲子屯村人)前几天在北海宾馆喝酒时,曾与一男青年说过“孙老汉很有钱”之类的话。查于忠顺档案,有偷盗恶习,因在宾馆内偷盗被开除。孙建涛分析认为:于忠顺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干警在景芝镇景阳西村于忠顺的姨家,得知于忠顺作案后逃往吉林市。孙建涛迅速电告吉林市警方,请求查找于犯的躲藏地点。12月5日凌晨,吉林市警方来电:“凶手已受控,请速来人。”接到来电后,孙建涛迅速带领别永前、王献忠、
  胡树富踏上北去列车。到达吉林市后,他们迅速与吉林警方取得联系,并马不停蹄地奔向于忠顺的躲藏处,将于犯生擒。在吉林市,孙建涛就地对于犯进行突审。于忠顺供述了伙同本村王生刚,于11月30日凌晨1时,杀害孙长信抢走现金(70元)和存折(7200元)的经过。孙建涛从吉林市打电话给刑警大队,告知王家庄镇东莲子屯村的王生刚是同案犯,速派人赶往抓捕。刑警大队接到孙建涛的电话后,立即派人赶往东莲子屯村,于12月7日凌晨将王生刚擒获。经审讯,王生刚对伙同于忠顺在北海宾馆杀人劫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孙建涛对从藏尸现场提取的两枚残缺鞋印作了鉴定,系于忠顺的双星牌休闲皮鞋所留。198年5月4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于忠顺、王生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努力提高干警素质
  1998年11月,孙建涛提升为刑警大队大队长,并担任了刑警大队党支部书记。他暗下决心:决不
  辜负市局党委的期望,要建一流队伍,创一流工作。孙建涛深知,侦察破案的任务越重,越要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否则就很难确保破案任务的完成,甚至会出现违法违纪问题。为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开创刑侦工作新局面,他认真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方针,狠抓刑侦队伍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他持之以恒地利用“三会一课”(党支部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上党课)、政治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党支部成员,全体党员、民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在党员、干警队伍中,深入开展了共产主义理想,“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和党风党纪、警风警纪、职业道德、反腐倡廉教育活动。针对干警队伍中不同程度存在的宗旨观念淡薄、作风漂浮、执法不严等问题,开展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事求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教育活动。针对个别干警在办案中出现的动手动脚、使用警械不当、超期羁押等现象,
  深入开展了治理刑讯逼供,治理滥用枪支警械、治理滥用强制措施的“三项治理”活动。他还结合刑侦业务工作,开展争创优秀党员、优秀民警、优秀执法者、先进基层组织、优秀刑警大队、人民满意单位等活动,提高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干警的为民意识。
  侦察破案是政策性、法律性、技术性很强的一项工作,刑侦人员的业务素质直接影响办案质量。孙建涛高度重视刑侦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他带头自学业务知识,并取得了省公安厅痕迹检验工程师职称。在他的带领下,刑警大队形成了刻苦学习的浓厚气氛。为了督促学习,每星期一次采用抽签的办法,确定一部分人员参加业务知识闭卷测试,并张榜公布测试成绩,不及格的,取消当月评选优秀民警的资格。为进一步加强刑侦队伍的管理,他和刑警大队领导班子成员,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刑侦业务特点,先后制定了《刑事民警行为规范》、《刑事民警社会交往的规定》、《刑事民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定的贯彻实施,使干警的行为和工作做到了有章可
  循。
  通过加强刑警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了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促进了刑侦业务工作的开展。在孙建涛任刑警大队长的三年期间,破案率得到了很大提高,发生的杀人、绑架、抢劫66起涉命案件,破获了65起,命案的破案率在潍坊市及至全省都是比较高的。他所领导的刑警大队被安丘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政法系统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称号;被潍坊市公安局授予“优秀刑警大队”称号;被潍坊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执法单位”称号;被山东省公安厅授予“学题词、创满意活动先进集体”称号;经潍坊市公安局批准,5次立集体三等功;1名干警立个人二等功、24名干警立个人三等功、51名干警受嘉奖。
  廉洁自律
  孙建涛身为刑警大队长,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他时刻告诫自己:手中的权力只能用于为人民服务,用于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决不能
  用于谋取私利。一些被依法拘留和逮捕的犯罪分子的家属和亲友,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有的请他吃饭,有的请他喝酒,有的用钱向他行贿。面对这些人的做法,孙建涛头脑清醒,始终保持共产党员、人民警察的优良传统,秉公执法,铁面无私。2000年夏天,他的一位亲戚的儿子因犯罪被捕,这位亲戚求他手下留情,网开一面,遭到他的婉言拒绝。这位亲戚以为没有送礼才遭到拒绝,就买了一台冰箱趁孙建涛不在家时送过去。孙建涛回家发现了冰箱,问清事由,立即找人把冰箱退了回去,对亲戚的儿子作了依法处理。在2001年1月的“打黑除恶”斗争中,一位沙场业主雇用的一名邪恶分子被刑警大队抓获,这位沙场业主来到刑警大队,以赞助刑警大队为名,将2万元现金塞到孙建涛手中,要求从宽处理。孙建涛将钱抛给这位沙场业主,并义正辞严地说:“刑警大队再穷,也不会花一分不干净的钱。在我面前,钱是买不通法律的!”沙场业主听后,面红耳赤,拾起钱灰溜溜地走了。据不完全统计,孙建涛在任大队长的三年期间,拒吃请80多
  次,拒贿30多次,拒贿金额达3万多元。
  孙建涛对己要求严格是出了名的,从不因为自己是领导干部而搞半点特殊,有一次,他的孩子因故上学晚了,没能赶上班车,妻子打电话让他找刑警大队的汽车送一下,他却坚持让孩子步行。身旁的一位民警说:“情况特殊,就用队上的车送送吧。”孙建涛坚决地说:“公车不能私用的制度是我定的,我应当自觉遵守,否则又怎么能管理别人呢?”
  孙建涛无论在工作方面,还是在廉洁自律方面,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受到了广大民警的信赖和赞扬。他连续多年被评为安丘市公安局先进工作者;多次被安丘市委、市政府记功、记大功、嘉奖等奖励;多次受到潍坊市公安局嘉奖并授予“平安工程先进个人”称号;被潍坊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执法者”称号;先后立个人三等功5次。2001年6月被山东省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在荣誉面前,孙建涛没有陶醉。他深知荣誉只能代表过去,要将荣誉作为前进的动力。现在,他正在安丘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的岗位上,带
  领广大民警认真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力维护政治稳定、社会稳定、治安稳定。

知识出处

安丘文史资料

《安丘文史资料》

本书为山东省安丘市公安的史料专辑,内容利用综述、案例、英模事迹、大事记等形式,忠实记载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安丘公安机关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历程,客观地总结了工作中的成就、经验及前进道路上的失误与挫折,重现了各个历史时期发生的重大事件,讴歌了广大公安工作者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斗争中,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严以律己、刚直不阿的高风亮节和不屈不挠、坚韧不拔、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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