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市中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50020020220004312 |
颗粒名称: | 4.劳动与工资。 |
分类号: | F427 |
页数: | 2 |
页码: | 42-43 |
摘要: | 解放前振业火柴公司工人每天劳动十几个小时,但工资收入却极其微薄,据1934年《济南大观》记载:工人工资最高者每月24—25元,低者4—5元。日本占领济南后,生产萎缩工人工资下降,制造火柴的主要工序排梗车间的工人每月只挣120—150斤玉米,而职员工资比一般工人却高出2—3倍。其次是封建把头,再其次是技工和单身男工,而女工和童工则处于最低层。此外,在火柴行业还有一种特殊工种——糊盒,其人数相当多,厂方把糊盒材料发给济南东南关一带农民,每人一天只能糊1000个盒子,所得工资约折合4—5斤玉米,只能用铜子支付,铜子使用不方便,振业火柴公司特印制了专付糊盒工钱的工资流动券,先后发行了二百文、四百文、两角、伍角共四种。 |
关键词: | 振业 劳动 济南 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