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里冢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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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州文史第二辑》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3943
颗粒名称: 五里冢遗址
分类号: K917
页数: 2
页码: 195-196
摘要: 本篇记述了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五里冢遗址,位于市南郊五里冢村北30米处。冢为台形,遗址底面东西长110米,五里冢遗址的情况。
关键词: 德州市 五里冢遗址

内容

乐陵市五里冢遗址,位于市南郊五里冢村北30米处。冢为台形,遗址底面东西长110米,南北宽约60米,总面积6600平方米。其中,重点保护范围,东西长94米,南北宽45米,台高2.3米,占地面积4230平方米,为一阜状。
  建国前后,此处曾出土过陶俑、陶狗、陶罐、釉瓦、宝剑和铀鼎等,大都流失于民间或被外地文物商贩收购。
  1956年开展文物普查,县文化部门于此处采集到黑陶片、蚌片等,山东省人民委员会确定该遗址为乐陵县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
  1972年9月、1975年7月,山东省博物馆和省社科院考古队,先后两次派专家到此实地考查,通过对出土的石斧、石镰等文物的鉴定,确认该遗址距今已有4000多年的历史,是德州市发现最早的一处龙山文化遗址。该遗址含有三个以上文化因素,突破了我省新石器时期文化分布的界限,扩大了认识原始社会物质文明的视野,对研究当地历史具有重要的资料价值和保护价值。1977年2月23日,山东省革委正式公布为第一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78年3月,原德州地区文化局组成工作组,再次对该遗址进行了考查,在遗址南侧面进行了局部剖拆,划出了一般保护范围和重点保护范围,并协助五里冢村成立了保护小组,订立了《五里冢遗址保护公约》。
  五里冢遗址出土的文物标本主要有:1971年3月出土灰陶罐2个;1972年8月出土磨制石斧1个;1973年在遗址南侧底部出
  土磨制石镰2个;1975年出土卜骨1个、骨锥2个、鹿角1个、陶环残块2个、鬲足2个、陶纺轮2个等。此外,还有汉砖、唐罐等。遗址西侧和南侧已露出汉砖墓壁,南侧还有明显的灰坑。
  五里冢被确认为龙山文化遗址,彻底纠正了乐陵县名来历因“阿斗墓”得名说的谬误。传蜀汉后主刘禅降魏后,封为“安乐公”于此地,死后葬于今县治南(五里冢)一大高丘上,而县因此得名乐陵县。此说在境内盛传,历时已久,甚至连乐陵旧志也照录不察。山东社科院和河南社科院的考古专家对此说已予以彻底否定。《历代陵寝备考》、《三国志·蜀志卷》等历史文献指出:刘禅降魏后,于景元五年(公元264年)封为安乐县公,但只虚封爵,而无户邑,至泰始七年(公元271年)“薨于洛阳”。《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指出:“安乐县为三国魏置,后封蜀后主刘禅为公国……,故城在今京北顺义县西南”而乐陵自前202年(汉高帝五年)置县,从未改称为安乐县,《洛阳古今谈》载“考:今(洛阳)城东北35里,翟家村东北,约当故洛阳城东北角,有地俗称‘阿斗城’者,想系后主刘禅之墓地也”。河南社科院洛阳考古队考证,阿斗墓在汉魏洛阳故城东北侧,并对其进行过发掘。由上所述,五里冢遗址,绝非刘禅之墓葬,乐陵县名的来历用“阿斗墓得名说”更是完全错误的。五里冢遗址确有古墓葬,但所葬何许人也,有何遗物,尚待发掘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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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文史第二辑

《德州文史第二辑》

出版者:山东新华印刷厂德州厂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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