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侨胞对山东省的贡献和山东省侨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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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中国的山东(下)》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3636
颗粒名称: (二)侨胞对山东省的贡献和山东省侨务工作
分类号: D922.15
页数: 4
页码: 279-282
摘要: 本篇记述了山东省许多侨胞把自己的子女送回国内上学,学业完成后,积极参加祖国和家乡的各项建设事业,侨胞对山东省的贡献和山东省侨务工作的情况。
关键词: 山东省 侨胞 贡献侨务

内容

山东省籍侨胞素有爱国爱乡的光荣传统。五十年代初期,不少侨胞放弃了国外舒适的生活环境,毅然返回祖国,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许多侨胞把自己的子女送回国内上学,学业完成后,积极参加祖国和家乡的各项建设事业。有相当一部分人成为各条战线的骨干。广大侨胞为支援祖国和家乡建设所做出的努力是值得称道的。一九五三年三月,山东省籍华侨参加投资,建成福山县华侨农场。一九五八年四月在青岛成立了山东省华侨投资公司,下设济南、烟台两个办事处,投资项目有:昌邑县华侨畜牧场、烟台市刺绣厂、平度县制药厂、牟平县绣花厂、牟平县拖拉机站、牟平县华侨农场等。此外,华侨还积极捐款捐物支援家乡工农业生产和文教事业。一九五六年十月,旅居东南亚的519位山东籍侨胞捐资人民币30万元,在侨乡平度建成江北地区第一所华侨中学——山东省华侨中学。此后,侨胞又在全省各地捐建了12所小学。在三年困难时期,不少山东籍侨胞积极向家乡捐献生产资料和粮食,支援生产救灾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山东侨务工作遭到严重破坏,许多归侨、侨眷因“海外关系”受到迫害。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侨胞仍不改爱国初衷,继续捐资为家乡创办工厂、学校和发展水利、电力事业,并捐献了一批农用机械和医疗、卫生设备。但是,由于五十年代中期以后国家工作重点长期没有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加上侨务工作受“左”的思想影响,因而广大侨胞支援家乡经济建设的优势没能得到充分发挥。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山东省侨务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在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的领导下,山东省侨务战线在思想上和实际工作中完成了拨乱反正的任务,落实了各项侨务政策。包括落实了“文化大革
  命”期间以及以前的冤假错案和历史老案;落实了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政策;清退了“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挤占的华侨私房,基本落实了历史遗留的华侨私房政策;妥善处理了六十年代初期被精简下放的归侨职工。此外,在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以及“适当照顾”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随着侨务政策的落实,广大侨胞和归侨、侨眷爱国爱乡热情空前高涨,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山东省侨务工作出现了一个新的局面。尤其是在为经济建设服务方面,利用自己的优势,发挥着特殊的作用。
  1.引进资金和设备方面。各级侨务部门通过多种途径和各种形式,一方面向海外侨胞、外籍华人和港澳同胞宣传对外开放政策,投资政策,投资环境,宣传山东省开展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优势;一方面向省内有关部门介绍海外侨胞情况,投资意向,了解有关部门需要引进的项目,有的放矢地开展“穿针引线”的工作。这些工作包括为合资、合作双方作“媒介”;为引进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帮助出访的经济、贸易团组取得前往国家和地区的侨团、侨社和侨胞的支持,促进经济考察和经济洽谈取得成果;为开放城市的对外经济合作洽谈会、交易会提供侨情和合作对象,并协助做好接待工作。据统计,自对外开放以来,山东省引进的外资当中大部分是侨资。这些侨资约半数以上是通过侨务渠道引进的。特别是青岛、烟台两个沿海开放城市,由于投资环境比较好,引进工作进展较快。据一九八四年统计,青岛市侨务部门引进的项目占全市引进总额的56.3%,烟台市通过侨务部门引进的项目占全市引进总额的81.7%。
  各地侨务部门还利用邀请侨胞参加大型外事活动的机会,铺路搭桥,开展经济工作。例如在青岛举行的山东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及潍坊国际风筝会、淄博元宵花灯会、孔子诞辰故里
  游等活动,与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开展经济技术合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果。侨汇在山东省非贸易外汇中占有重要地位。从一九七九年到一九八三年,山东省侨汇以每年25%的幅度递增,居全国第六位。
  2.引进智力方面。各级侨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利用华侨华人学者、专家回省探亲、旅游的机会,以及通过公费邀请来山东进行各种形式的学术技术交流活动。诸如举办学术讲座,向有关部门提供科技信息和咨询,聘请担任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技术顾问、客座教授、名誉教授,或与有关单位进行合作研究、合作开发。还有一些海外学者、专家来山东省定居或短期工作。此外,侨务部门还组织和发动归侨、侨眷中的知识分子,利用他们与海外有广泛联系的有利条件,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收集和翻译一些国外先进科技信息及科研成果。引进智力工作,对于促进山东科学技术的进步、厂矿企业的改造挖潜、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工作,都起了积极作用。
  3.组织归侨、侨眷集资兴办侨属企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归侨、侨眷兴办的集体企业,在全省各地有很大发展。截至一九八五年底,全省已有侨属集体企业122个,共集资2123万元,其中归侨、侨眷集资1402万元,占66%。侨属企业的发展,促进了侨乡经济的繁荣。同时,侨胞、外籍华人、港澳同胞捐款捐物支援家乡建设的积极性日益高涨。自一九七九年到一九八五年,经批准接受侨胞、外籍华人和港澳同胞自愿捐赠的款物折合人民币1732万元。此外,各级侨务部门还认真做好安置归侨的工作,积极扶持贫困归侨脱贫致富。从新中国成立至一九八五年,已妥善安置了来山东省定居的归侨1万多名。他们中有五十年代初期回来为祖国服务的高级知识分子,有回来参加祖国建设、留
  学或与亲人团聚的侨胞,也有“落叶归根”回来安度晚年的老侨胞,还有因排华而回国的难侨。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怀下,他们都能各得其所,安居乐业。

知识出处

当代中国的山东(下)

《当代中国的山东(下)》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山东省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主要城市建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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