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积极稳步地搞好财政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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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中国的山东(下)》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3513
颗粒名称: 五、积极稳步地搞好财政体制改革
分类号: F812.7
页数: 4
页码: 61-64
摘要: 本篇记述了山东省财政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政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积极稳步地搞好财政体制改革的情况。
关键词: 山东省 财政体制 改革

内容

财政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政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山东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和《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在支持经济改革的同时,积极进行了自身的改革。经过几年的努力,财政管理中存在的“统”(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之间统收统支)、“包”(国营企业的盈亏、行政事业单位的开支等都要由财政包下来)、“均”(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工资福利待遇平均分配)等弊端逐步得到克服,使财政工作较好地适应了新的经济形势的要求。
  (一)在处理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方面,实行“分灶吃饭”的财政管理体制。一九八〇年,国家对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决定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即按经济管理体制规定的隶属关系,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收支
  范围,然后实行分级包干,“分灶吃饭”。一九八五年国务院又决定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体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财政部门的权利、责任和收支范围。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中变化因素较多的情况,确定一九八五年先采取过渡的形式,没有按照税种划分收入,而是按地方财政收入,实行总额分成,分级包干。在保证完成上交中央财政任务和保证省级必不可少的支出的前提下,省对市、地和市、地对县的收入分成,采取了较为灵活的办法。(1)总额分成,即按规定的比例对收入总额进行分成。(2)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即按规定的比例对收入总额进行分成,其中比上年增长部分再按规定的比例进行分成或分档分成。(3)定额上交加比例递增,即按规定的数额上交,上交数按一定比例每年递增,其他部分全部留用。(4)收入全留,不足支出部分定额补助。省内实行的这种灵活办法,较好地适应了市(地)、县之间情况各不相同的特点。
  (二)在处理国家与国营企业的分配关系上,实行利改税。长期以来,国营企业基本上是实行统收统支的办法,企业自主权很小,不利于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一九七八年实行企业基金制度,一九七九年又实行了利润留成制度,企业可以按一定比例留用一部分利润,建立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扩大了企业财权。一九八一年以后实行利润包干办法,打破了统收统支的局面。一九八三年、一九八四年,经国务院决定,先后实行了两步利改税:将国营企业应上交的利润改为以税收的形式上交,税后利润留归企业自行安排使用,并同时对工商税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改革。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它把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用税收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国家所得和企业所得都有了法律保证。在实行利改税时,山东
  财政部门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给企业以较多的财力。对国营小企业进一步放宽了标准和使用范围,在调节税减征办法上,给了企业更多的优惠;对国营小企业和集体企业实行新的所得税率,使企业税负比原来降低;对某些商办、粮办工业给予了特殊照顾等。一九八三年实行利改税的1387户国营工业企业,各项留利比上年增长30.89%;一九八四年实行利改税的1413户国营工业企业,各项留利又比上年增长12.46%。当然,国营企业利改税仍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调节税,一户一个税率,仍带有上交利润的性质,有待于改进。对大中型企业如何进一步改革,也还需要探讨新的办法。
  (三)在处理国家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分配关系方面,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基本上都是靠国家供应经费,“花钱向上要,开支国家包”,是一种“供给制”、吃“大锅饭”的状况。这种状况压抑了事业单位及其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事业单位失去了活力,既影响事业的发展,又增加了财政的负担。因此,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势在必行。到一九八五年底,全省除大中小学外,共有事业单位1.6万个,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单位5500个,其中已达到经费自给或自给有余的单位1562个,其他有的开始逐年递减国拨事业经费。全省有收入的事业单位,一九八五年纯收入达到1.22亿元,除用于事业发展和建立三项基金外,还上交税金1042万元,上交财政或主管部门575万元,充实了支援事业发展周转金。有不少长期亏损的事业单位,通过实行企业化管理扭亏为盈,出现了兴旺发达的新局面。
  (四)在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对一部分生产性资金改无偿供应为有偿供应。一是基本建设投资自一九八四年由财政拨款改为建设银行贷款。这是一种有偿供应基本建设基金的国家财政信用制度,有利于发挥信贷和利率的杠杆作用,增强建设单位的经济责任,合理地使用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二是自一九八〇年以来,逐步将一部分支农资金由原来的无偿拨款改为有借有还、有偿使用的周转金,按信用原则定期收回,周转使用。从资金的性质和来源看,仍然是财政支农资金的一部分。这一改革既支持了生产的发展,又壮大了财政支农力量。到一九八五年底,各级财政发放的支农周转金已有4亿元。一九八三年至一九八五年,各级财政部门用于扶持乡村企业加工增值、储藏、保险的支农周转金2亿元,为受援单位增加一次性收入即达2.1亿元。一九八一年至一九八五年,各级财政部门用支农周转金扶持的生产项目,累计提供税收1.5亿元。

知识出处

当代中国的山东(下)

《当代中国的山东(下)》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山东省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主要城市建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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