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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财政和金融事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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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中国的山东(下)》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3507
颗粒名称:
第十八章 财政和金融事业
分类号:
F812.7
页数:
27
页码:
53-79
摘要:
本篇记述了山东省财政和金融事业、财政事业、金融事业等情况。
关键词:
山东省
财政
金融事业
内容
第一节 财政事业
新中国成立以来,山东省的财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运用财政的分配、调节、监督职能,积极支持社会主义建设,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一、财政事业的发展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山东省经济处于恢复阶段,一九五〇年工农业总产值为45亿元,其中工业只有13.5亿元,财政的收支范围也比较小。一九五〇年全省财政收入4.43亿元,扣除关税后,只有3.82亿元,其中农业税占40%,工商企业上交的利润只有672万元。这一年的财政支出1.03亿元,主要是用于政府和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供给,生产性的支出只有635万元。随着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财政力量不断壮大。到“一五”时期最后一年的一九五七年,全省财政收入达到10.73亿元,比一九五〇年增长1.42倍;财政支出4.92亿元,比一九五〇年增长3.77倍。
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三大改造完成以后,中央和地方先后在山东建立了一批起主导作用的大中型国营企业,为
财政的发展和壮大打下了越来越雄厚的基础。到“四五”时期的最后一年一九七五年,地方财政收入达到45.97亿元,比一九五七年增长3.18倍;财政支出21.26亿元,比一九五七年增长3.32倍。但是这一时期由于“左”的错误,使经济发展几经挫折和破坏,财政事业也不例外。“二五”时期,由于“大跃进”的失误,造成国民经济比例失调,工农业生产下降,财政收入开始几年出现虚收。一九六一、一九六二两年又连续下降,五年平均递增速度只有3.2%,大大低于“一五”时期和后来几个时期的增长速度。“文化大革命”期间,国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特别是一九七四年的“批林批孔”,导致生产大幅度下降,工农业总产值比上年下降18.8%,财政收入下降40%,减收18亿元。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进行,财政收入也有了较快的增长。一九八五年全省财政收入达到67.53亿元(如果加上中央管理的企业的收入,在山东省内实现的财政收入实际为130亿元),按相同口径比一九七八年增长51.75%,比一九五〇年增长14倍,年递增8.1%,其中“六五”时期递增速度为11.4%。财政收入的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民交纳的农业税和其他个人交纳的税收在总收入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小,90%以上的收入是由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上交的,这一变化是财政发展和壮大的一个重要标志。
三十多年来的财政收支状况表明:在山东省的财政收入中,有一半左右是由本省安排地方财政支出的,一半左右是上交中央统一分配使用的。因此,山东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不仅对本省,而且对全国的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财政支出有了较快的增长。一九八五年全省财政支出为51.3亿元(包括当年由冲退收入改列支出的粮
油超购加价款),比一九七八年增长60.82%,比一九五〇年增长48.8倍,平均年递增11.8%,其中“六五”时期增长11.3%。在财政支出中,生产性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一五”时期为22.52%,“二五”、“三五”、“四五”时期均占40%以上,“五五”时期为29.73%,“六五”时期约占20%。不论生产性支出,还是非生产性支出,大部分都是直接用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方面,体现了社会主义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特征。
除了上述国家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外,还有一部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不纳入国家预算管理,而由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自收自支的财政资金,即预算外资金。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改革,预算外资金的数额越来越大。全省一九五四年预算外资金只有6200万元,相当于当年财政收入的7%;而一九八五年增加到54亿元,相当于当年财政收入的80%。管好用好这部分分散在千家万户的预算外资金,对于发展地方生产建设和各项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新中国成立三十六年来,山东省的社会主义财政事业不断发展壮大,但是在前进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一些收入较大较稳定的企业(如石油、石化、电力、煤炭、汽车等)上划中央管理,地方财政收入“底盘”缩小,对地方财政有一定的影响。二是省内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财政状况相差也很悬殊,一九八五年全省有48个县全部财政收入抵不上支出,差额为2.1亿元。三是有些企业经济效益不高,在政策性的减收增支因素较多的情况下,成本上升,亏损增加,利润减少,对财政收入的增长是个不利因素。这些问题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加以研究解决。
二、积极支持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经济是财政的基础,只有生产发展了,经济繁荣了,财源才
能茂盛,财政才会有坚实可靠的基础。三十六年来,山东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各个方面积极支持和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
早在五十年代,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就强调树立“三大观点”(即政治观点、生产观点、群众观点),多年来坚持面向生产,服务生产,利用财政税务部门联系面广、经济信息灵通等特点,积极为企业穿针引线、挂钩搭桥,解决了许多生产、流通中的问题,被企业誉为服务生产的“红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财政税务部门进一步端正了财政税收为生产服务的指导思想,不断研究和开拓生财、聚财、用财之道,实行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促产增收措施。一九七八年省财政厅动员全省基层税务部门开展“五处、十项、万元”活动,即要求每个基层税务所一年帮助社队发展工副业五处,多种经营十项,增加集体收入1万元。当年,各基层税务所搞支农点1470多个,支工点2100多个,帮助社队发展企业5400多处,发展多种经营5300多项。据不完全统计,增加产值2.15亿元,为社队增加纯收入5000多万元。一九八四年以来,各级税务部门针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创造性地开展“促产、导流、增收”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德州地区各级税务部门一九八四年一年建立促产点1800多个,帮助筹集资金453万元,发展多种经营1700多项,当年实现纯收入1080万元,增加税收246万元。
为了支持工业生产的发展,全省财政每年都安排一定数额的基本建设投资和企业流动资金。一九五〇年至一九八五年,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共142亿元,其中相当一部分是用于工业交通及能源建设。同期,增拨企业流动资金24亿元(一九八四年以后
改由银行管理)。从一九七六年开始,又设置了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项目,从预算内安排一部分资金专门用来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更新设备,到一九八五年共安排这方面的资金11.52亿元。为了支持轻纺工业的发展,从一九七二年开始,由财政发放轻工借款和小型技措性贷款,主要扶持轻纺企业中投资少、见效快的技措性项目,到一九八五年共发放7.5亿元。一九七八年以来,国家对国营企业先后实行了企业基金、利润留成、利润包干和利改税等办法,将企业实现利润中的相当一部分留给企业,建立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一九七八年全省地方国营工业企业留利额为7500万元,一九八五年增加为7.7亿元,占当年企业实现利润总额的41.8%。同时对企业生产中出现的暂时困难,以及某些政策性亏损企业,按照税收管理权限,从税收方面给予减税免税照顾。经过各方面的努力,包括财政方面的大力支持,山东省的工业有了较快的发展。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支持农业的发展,是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新中国建立以来,财政部门除通过基本建设拨款拿出相当数量的投资用于农业外,每年还安排一定数量的支援农村集体生产资金和农业事业费。从一九五〇年到一九八五年,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支农资金(不包括基建投资)共计64.18亿元。这对于兴办农田水利建设,开展农业科学研究,推广应用新技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支援农业,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各级财政部门普遍建立了扶持农村多种经营、山区开发、水产养殖、饲料加工等专项基金,特别是对资金暂时有困难的乡、村、经济联合体、专业户和农民,重点给予支持。同时,按照管理权限,从财政税收政策上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支持农业的发展。如对新办乡镇企业免
征所得税一年,其中对菏泽、聊城、德州、惠民、临沂、东营6个经济困难地、市,以及海岛地区、沂蒙山区、南四湖等地新建乡镇企业,免征所得税二至三年;新办乡镇企业交纳销售税金有困难的,给予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一年的照顾。这些措施对于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增加文教卫生事业投资
新中国成立三十六年来,财政部门把文教卫生事业作为支持的重点,除通过基本建设拨款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文教卫生方面外,还拨付了大量的文教卫生事业费。一九五〇年全省文教卫生事业费为2052万元,一九八五年增加到16.76亿元,增长80多倍;三十六年共开支150亿元,占同期财政总支出的25.73%,平均每年递增13.4%。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更加注意了这方面的投资。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五年,全省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达77.8亿元,相当于前二十九年支出的总和。
为了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财政部门拨付的教育事业费逐年增加,一九八五年达到9.76亿元,比一九五〇年增长了61倍。特别是一九七九年以来,为了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各级财政部门在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仍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五年间,全省共拨付教育经费45.66亿元,与一九七八年相比,七年增加投资19.44亿元,平均每年增加2.77亿元,递增14.7%,大大高于同时期财政收入递增6.1%、财政支出递增7%的速度。
为了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各级财政部门还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集中一部分资金,与地方集资相结合,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帮助一些困难地区的中小学改善教学条件。到“六五”时期末,农村学校黑屋子、土台子当课桌的状况已有了明显改变,部
分县、区的公办中学教学条件也有了一定改善。原来教学条件较差的临沂地区,通过财政补助和社会集资,到一九八五年,新建、改建校舍9.87万间,占校舍总数的57.9%,购置课桌凳38.6万套,改善了全区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各级财政部门还积极支持开展勤工俭学,合理组织收入,弥补教育经费之不足。为此,一九八五年省财政部门发放了扶持文教卫生等事业周转金1500万元,其中用于教育部门774万元,结合教学兴办了一些生产服务项目。另外,还发放了一部分勤工俭学周转金,帮助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初步统计,一九八五年全省教育系统的勤工俭学收入9000多万元,占当年教育事业费的9.33%。这一活动的开展,既锻炼了学生,又增加了收入,对支持和促进教学发挥了很大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了支持和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全省财政部门作出了很大的努力。财政用在卫生事业费方面的支出,一九五〇年只有312万元,一九八五年增加到3.62亿元,增长115倍,平均每年递增14.5%。自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五年,全省财政用于卫生事业方面的开支共计18.03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1.6%。为了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财政部门还结合分配和安排经费,积极帮助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和改善财务管理,改进拨款办法,实行内部经济责任制,充分挖掘内部潜力。针对公费医疗经费和计划生育经费超支多、增长快的问题,各级财政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公费医疗、计划生育等项经费进行改革,实行经费包干,改变了过去敞口花钱的状况,使经费的增长有所控制。
四、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在发展生产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一贯方针。山东财政部门根据“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改善人民生活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尽可能
地保证了城乡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的需要。
新中国建立初期,在财政经济还十分困难的时候,国家就拿出大量资金进行生产救灾和安排就业,迅速稳定了人民生活。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山东财政在保证重点建设资金需要的同时,积极贯彻国家为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有计划地提高了职工工资水平,一九五七年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达550元,比一九五二年增长51.93%;在农村,国家直接拨付大量投资发展农业生产,逐步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使农民从增产和价格两个方面增加了收入。
一九五八年以后的一段时间,由于经济工作的失误,国民经济遭受严重挫折,人民生活的改善受到严重影响,居民消费水平一度下降。后来经过国民经济调整,财政经济状况有了显著好转,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又有所提高。一九六五年全省城乡居民平均消费水平比一九五七年提高23.52%。在十年动乱期间,由于国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城乡人民生活的改善受到很大的影响。一九六五年全省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6元,一九七六年只有568元。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了解决十年动乱期间遗留下来的人民生活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逐步调整了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通过各种渠道,提高城乡人民的消费水平。在城市,扩大了城镇劳动就业,逐步提高了职工工资,实行了奖励制度,增发了各种补贴。一九八五年全省职工平均年工资总额达到1110元,比一九七八年增长96.11%。为了加强城镇建设,按照国家规定,在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泰安、枣庄等市先后实行从工商利润中提取城市维护和建设资金,以及在部分县城征收专项附加税的办法;从一九八五年起又全面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专门用于建设职工住宅和城市公用设施,加强环境保护,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一九八五年全省财政支出的城市维护费3.56亿元,比一九七八年增长8.49倍,七年间这方面开支共12.21亿元,平均每年递增37.9%。在农村,实行低税免税政策,连续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农副产品收购价格,较多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一九八五年全省农民平均每人全年纯收入408元(按新口径计算),比一九七八年增长3倍。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五年七年间,仅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一项,全省农民从中增加收入107亿元,平均每人160元。此外,国家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抚恤和社会救济,帮助贫困的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五年,全省支付的抚恤和社会救济费达12.84亿元。
五、积极稳步地搞好财政体制改革
财政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政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山东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和《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在支持经济改革的同时,积极进行了自身的改革。经过几年的努力,财政管理中存在的“统”(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之间统收统支)、“包”(国营企业的盈亏、行政事业单位的开支等都要由财政包下来)、“均”(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工资福利待遇平均分配)等弊端逐步得到克服,使财政工作较好地适应了新的经济形势的要求。
(一)在处理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方面,实行“分灶吃饭”的财政管理体制。一九八〇年,国家对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决定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即按经济管理体制规定的隶属关系,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收支
范围,然后实行分级包干,“分灶吃饭”。一九八五年国务院又决定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体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财政部门的权利、责任和收支范围。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中变化因素较多的情况,确定一九八五年先采取过渡的形式,没有按照税种划分收入,而是按地方财政收入,实行总额分成,分级包干。在保证完成上交中央财政任务和保证省级必不可少的支出的前提下,省对市、地和市、地对县的收入分成,采取了较为灵活的办法。(1)总额分成,即按规定的比例对收入总额进行分成。(2)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即按规定的比例对收入总额进行分成,其中比上年增长部分再按规定的比例进行分成或分档分成。(3)定额上交加比例递增,即按规定的数额上交,上交数按一定比例每年递增,其他部分全部留用。(4)收入全留,不足支出部分定额补助。省内实行的这种灵活办法,较好地适应了市(地)、县之间情况各不相同的特点。
(二)在处理国家与国营企业的分配关系上,实行利改税。长期以来,国营企业基本上是实行统收统支的办法,企业自主权很小,不利于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一九七八年实行企业基金制度,一九七九年又实行了利润留成制度,企业可以按一定比例留用一部分利润,建立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扩大了企业财权。一九八一年以后实行利润包干办法,打破了统收统支的局面。一九八三年、一九八四年,经国务院决定,先后实行了两步利改税:将国营企业应上交的利润改为以税收的形式上交,税后利润留归企业自行安排使用,并同时对工商税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改革。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它把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用税收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国家所得和企业所得都有了法律保证。在实行利改税时,山东
财政部门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给企业以较多的财力。对国营小企业进一步放宽了标准和使用范围,在调节税减征办法上,给了企业更多的优惠;对国营小企业和集体企业实行新的所得税率,使企业税负比原来降低;对某些商办、粮办工业给予了特殊照顾等。一九八三年实行利改税的1387户国营工业企业,各项留利比上年增长30.89%;一九八四年实行利改税的1413户国营工业企业,各项留利又比上年增长12.46%。当然,国营企业利改税仍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调节税,一户一个税率,仍带有上交利润的性质,有待于改进。对大中型企业如何进一步改革,也还需要探讨新的办法。
(三)在处理国家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分配关系方面,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基本上都是靠国家供应经费,“花钱向上要,开支国家包”,是一种“供给制”、吃“大锅饭”的状况。这种状况压抑了事业单位及其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事业单位失去了活力,既影响事业的发展,又增加了财政的负担。因此,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势在必行。到一九八五年底,全省除大中小学外,共有事业单位1.6万个,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单位5500个,其中已达到经费自给或自给有余的单位1562个,其他有的开始逐年递减国拨事业经费。全省有收入的事业单位,一九八五年纯收入达到1.22亿元,除用于事业发展和建立三项基金外,还上交税金1042万元,上交财政或主管部门575万元,充实了支援事业发展周转金。有不少长期亏损的事业单位,通过实行企业化管理扭亏为盈,出现了兴旺发达的新局面。
(四)在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对一部分生产性资金改无偿供应为有偿供应。一是基本建设投资自一九八四年由财政拨款改为建设银行贷款。这是一种有偿供应基本建设基金的国家财政信用制
度,有利于发挥信贷和利率的杠杆作用,增强建设单位的经济责任,合理地使用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二是自一九八〇年以来,逐步将一部分支农资金由原来的无偿拨款改为有借有还、有偿使用的周转金,按信用原则定期收回,周转使用。从资金的性质和来源看,仍然是财政支农资金的一部分。这一改革既支持了生产的发展,又壮大了财政支农力量。到一九八五年底,各级财政发放的支农周转金已有4亿元。一九八三年至一九八五年,各级财政部门用于扶持乡村企业加工增值、储藏、保险的支农周转金2亿元,为受援单位增加一次性收入即达2.1亿元。一九八一年至一九八五年,各级财政部门用支农周转金扶持的生产项目,累计提供税收1.5亿元。
第二节 金融事业
山东的社会主义金融事业,萌芽于一九三八年秋在胶东革命根据地成立的北海银行。一九四八年十二月,随着全国解放战争胜利的进程,华北银行、西北农业银行和北海银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以北海银行总行为基础,改组成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长期实践中,山东金融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各个时期的财经工作方针、政策,有效地制止了新中国建立初期的通货膨涨,支持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促进国民经济调整和发展、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省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入,银行调节经济和支持生产流通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一九八五年同一九五二年相比,银行各项存款由
2.8亿元增加到274.5亿元,增长97倍;银行各项贷款由1.6亿元增加到449.5亿元,增长280倍;国际金融、外汇收支、金融保险、信托投资、汇兑结算等项业务从小到大或从无到有逐步发展起来。
一、增加存款,扩大信贷资金来源
银行吸收存款是开展各项金融业务的基础。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为制止通货膨胀,实现全省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人民银行就负担起“收存款、建金库、灵活调拨”的繁重任务。从一九五〇年开始,按照中央统一步署,全省实行了现金管理,并推行货币收支计划和转帐结算,广泛开展人民储蓄工作。各级银行机构都建立了代理国家财政金库制度,及时进行国家财政资金的支拨和调度。鉴于当时市场物价波动较大,为奖励节约储蓄并保障储蓄存款的购买力,银行在城市开办了折实存款和保本保值定期存款,受到群众欢迎。到一九五二年底,银行吸收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2.8亿元,比一九四九年增长16.7倍,通过银行集中建设资金的作用初步显示出来。一九五三年到一九七八年这二十多年中,多数年份存款增长速度比较平稳。一九七八年全省存款总额达到86亿元,比一九五二年增长30倍,平均每年递增14.3%。但个别年份存款起伏较大。“大跃进”中银行搞了一些所谓“实物存款”,加上财政虚收,造成存款增长的虚假现象。一九五八年和一九五九年两年,全省存款陡增10.7亿元,比一九五七年增长1.6倍,其中群众储蓄存款增长75.5%,财政性存款增长3.3倍,导致六十年代初存款的大幅度下降。
决定存款增减的因素,一是经济的发展水平,二是国民收入的分配形式,三是银行提供服务的优劣和利率高低,其中经济发展始终是第一位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山东省加快了发展商品经济的步伐,国民收入的分配形式也发生了重大变
化,即初次分配的比重加大,再次分配的比重缩小。银行信用不仅集中了城乡居民很大一部分货币收入,集中了很大一部分生产和流通中的间歇资金,而且还有相当一部分预算外资金也进入银行信用渠道,这就使运用银行大力开发生产建设资金有了现实的可能性。一九八五年,全省银行存款总额达274.5亿元,比一九七八年增加184.5亿元,增长2倍多;同期全省银行增加的各项贷款,有58.9%是由吸收的存款提供的。
银行国内存款分为对公存款和个人存款两大类,前者包括财政性存款和企业存款,以及农村集体单位存款,后者主要指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一九七八年以前,全省各类存款构成状况,大体上是对公存款占80%,个人存款占20%,而对公存款中又主要是财政收支缴拨过程中的“过路”资金。一九七九年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进行,存款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首先是缩小财政初次分配国民收入的比重,财政存款增长平缓,一九五二年到一九七八年平均每年递增速度为16.6%,一九七九年以后递增速度下降到9.2%,财政性存款占全部存款的比重逐年下降。其次是企业存款稳步增长。按照现金管理规定,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闲余的货币资金必须存入银行,企业商品交易的资金支付主要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一九七九年以来,企业自主支配的货币资金增多,这项存款平均每年递增29.4%,呈稳定上升的趋势。三是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集体存款占全部存款的比重有所下降。这反映了农村经营结构的变化。四是城乡储蓄存款大幅度增加,一九八五年余额达到130.2亿元,比一九七八年增加115.8亿元,平均每年递增31.7%。储蓄存款占全部存款的比重,一九七八年为16%,一九八五年上升到47.8%。由于对公存款增长幅度放缓,通过储蓄渠道集中的资金,已成为银行
增加贷款的最大量、最稳定的来源。
城乡储蓄的迅速增加,反映了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收入的较快增长。一九七八年全省农民人均货币收入仅104.6元,一九八五年增加到408.6元,增长近3倍。同期,城镇居民的工资性货币收入也有较大幅度增长。为了扩大存款,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五年,银行四次调高储蓄存款利率,抵补了一部分因物价上涨而造成的存款贬值。一九八五年底,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储蓄169元,比一九七八年增加8.4倍;农村个人平均储蓄119元,比一九七八年增加9倍。大力开展人民储蓄,不仅对吸收人民群众的闲散资金支援生产建设有直接作用,而且越来越成为平衡商品供求、稳定市场物价、安定人民生活的重要手段。
二、发放贷款,支持生产发展
通过发放贷款融通和分配资金,是银行的基本职能。三十多年来,山东省的银行信贷工作,遵循“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财经工作总方针,面向经济建设,服务生产流通,执行信贷政策,支持了各个时期的经济发展。一九五二年到一九五七年,全省银行贷款增加了9.8倍,主要是支持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支持国营商业掌握商品物资,支持农民走合作化的道路。这一时期在贷款政策的掌握上虽有过急、过偏的问题,但总的来说业务方式比较灵活,政策措施比较得力,对信贷利率杠杆的运用也比较成功。在这以后的较长时间里,经济工作受“左”的错误影响,追求“跃进”,盲目“过渡”,信贷工作受到很大冲击。在“二五”时期,银行从放宽信贷政策和下放管理权限着手,支持生产大步前进是对的。但由于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只讲服务,不讲监督,在资金使用上甚至提出“需要多少贷多少,哪里需要哪里贷,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时候贷”的错误口号,致使不少贷款投放失
当,没有发挥作用。从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〇年,三年时间银行贷款增加了35亿元,贷款余额增长2倍多,一些贷款根本无法收回。三年调整时期,经过很大努力,才改变了贷款失控的状况。从这以后到一九七八年,由于受“左”的指导思想和外来模式的影响,银行信贷被长期禁锢在流动资金贷款的小圈子里,资金供应跟着生产流通计划跑,贷款种类少,利率水平低,经济杠杆调节不灵,分配融通资金的职能受到很大影响。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适应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客观需要,银行贷款政策进行了较大调整。一是实行“区别对待,择优扶植”的信贷原则,大力支持商品性生产;二是放宽贷款政策,扩大贷款范围;三是充分运用信贷、利率的经济杠杆作用,促进资金结构合理化,提高经济效益。实行上述政策措施,扩大了银行信贷规模,保证了贷款的有效使用。一九八五年全省银行贷款总额达到449.5亿元,比一九七八年增加2.4倍,平均每年增加信贷投放45亿多元。(见表36)通过发放贷款,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的发展。
(一)工业流动资金贷款的分配和使用突出两个重点,效果较好。一九八五年工业贷款总额为89.2亿元,比一九七八年增加1.5
倍,重点支持了国营企业增产市场适销产品和出口创汇产品,支持集体企业利用当地资源和技术优势扩大生产能力。这期间全省工业产值由291.15亿元增加到539.98亿元,平均每年递增9.6%,而同期银行贷款递增速度为14.2%,高于工业产值增长速度。
(二)农业贷款的使用对象有很大变化,农村金融活动向新的领域延伸。适应农村经济改革不断发展、深化的新形势,农村金融部门因地制宜,把农贷资金的使用重点转移到支持农村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上来,改变了贷款“贷公不贷私,贷贫不贷富”,用贷款“堵窟窿、搞救济”的不正确做法。一九八五年全省农业贷款总额达到63.1亿元,比一九七八年增加3.6倍。其中乡镇企业贷款达到28.4亿元,扶植起一大批有发展前途的乡镇企业。
(三)商业贷款集中支持了农副产品和外贸出口产品的收购与储备。为保证农副产品和外贸出口产品的收购与储备,银行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提供贷款支持。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五年,全省供销合作贷款(主要用于棉花贮备)增加101.7亿元,增长6.5倍;外贸贷款增加26.6亿元,增长1.3倍;全部商业贷款余额达到249.5亿元。
(四)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支持企业的技术改造,提高了投资效果。银行由过去只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改为既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又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山东省从一九七三年起由建设银行发放了一批小型技措贷款,但规模太小。一九八〇年起,各家银行先后开办了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老少边穷”地区贷款和开放城市经济开发贷款。到一九八五年,全省固定资产贷款总额达到47.8亿元,占全部银行贷款的10.6%,其中用于技术改造措施和开发性的贷款有37.4亿元,用于基本建设的贷款有10.4亿元。银行发放的技术改造措施和开发性贷款,是按照国家的宏观经济政
策和投资计划,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状况择优安排的。贷款放出后一般只需要一两年,多则三五年就能收回,具有投资少、见效快、收益高的特点。根据山东省工商银行统计,一九八〇年至一九八五年,全系统共发放技术改造贷款27.6亿元,支持了8500个项目。在已经投产的7000个项目中,贷款期间累计增加产值110亿元,增加税利23亿元,除去归还贷款以外,企业和财政净增加收益10亿元。到一九八五年底,中国银行发放外汇贷款4.1亿美元。据对317个还清贷款的项目计算,发放1美元外汇贷款,可年创产值13.64元,提供税利2.73元,增加出口产品6.84元(以上三项均为人民币),换汇2.32美元。
三、调节货币流通,保持货币稳定
货币流通是反映国民经济状况的一个综合性标志。市场货币多少,流通是否正常,与生产发展,经济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息息相关。山东省人口多,经济比较发达,货币发行和流通的规模也比较大。因此,有计划地调节货币流通,保持市场货币稳定,是金融部门肩负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三十多年来,银行根据国家各个时期的经济建设任务,执行稳定货币的方针,坚持按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投放货币,保持了全省市场货币流通的基本正常和稳定。
山东省是全国最早组建人民银行机构和发行人民币的省份之一。解放初期,银行的首要任务是消除国民党政府时期遗留下来的通货膨胀,稳定金融市场。当时山东境内各种解放区货币和人民币混合流通,大量伪币尚未肃清,物价上涨,纸币贬值,投机盛行。银行一方面迅速收回各解放区发行的地方币,一律使用人民币;一方面按照国家的政策法令限期清兑伪币,打击金融投机活动。通过这些措施,人民币开始占领市场,金融市场逐步趋向
稳定。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从一九五〇年三月开始全省物价水平回落,结束了解放前长达十二年之久的严重通货膨胀局面,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了条件。据一九五二年测算,全省市场货币流通量达到2.62亿元,比一九五一年六月末的5338万元增长3.9倍。其根本原因就是人民币下乡,以商品货币交换代替了物物交换,推动了生产的发展和流通的扩大。
从一九五二年到一九七八年,山东省多数年份是从市场回笼货币,少数年份是向市场投放货币。这期间累计净回笼货币12.5亿元。由于山东农副产品和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品流向外地较多,这个期间由省外流进货币22亿多元。据一九七八年底测算,全省市场货币流通量达到12.2亿元,是一九五二年的4.7倍。这个期间,山东省除“二五”时期和“文化大革命”中的前几年以外,多数年份的市场货币流通量是正常和基本正常的。出现问题较大的是“大跃进”那几年,由于经济比例失调,货币投放敞开了口子,市场货币流通量由一九五七年的2.7亿元猛增到一九六一年的5.1亿元,增长0.9倍。同一时期的货币流通量与商品零售额的比例由1∶10.4降到1∶6.5;与商品库存的比例由1∶6.5降到1∶3.6。货币流通量超过了商品流通的需要。结果是商品奇缺,物价猛涨,人民深受其害。“文化大革命”期间货币流通也不正常,一方面是经济萎缩下的货币投放不足,一方面是商品严重短缺,众多的商品实行凭票配给,实质上是隐蔽着通货膨胀。这些历史的教训,应当认真汲取。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民经济的调整、改革和发展,给山东省货币流通带来深刻影响。突出变化是,货币收支规模扩大,投放量大幅度增加。全省货币由过去净回笼变为净投放,由省际间流入变为流出。一九八五年全省的市场货币量达到
85.5亿元,比一九七八年增长6倍。(见表37)
山东省市场货币流通量大量增加,从总体上讲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各项经济政策取得重大成果的反映,是全省商品经济蓬勃发展的客观标志。一九八五年与一九七八年相比,全省工农业总产值增长85.5%,农副产品商品率由31.3%上升到55.7%,国家收购农副产品总值增长2.5倍,社会商品零售额增长1.6倍。生产和流通的扩大,是市场货币流通量增加较快的经济前提,因而这种增加是好事而不是坏事。
从商品运动形式和流通货币结构的变化来分析考察,一九七九年以来的货币投放和流通渠道有如下变化:第一,收购农副产品投放货币大大增加,是增加货币投放的主要因素。一九七八年,全省收购农副产品总值36.7亿元,一九八五年达到129.5亿元,增长2.5倍。一九八五年收购农副产品投放的货币达84亿元,比一九七八年增长6.9倍。这里面既有收购数量增加的因素,也有收购价格提高的因素,还有现金结算比重扩大的因素。通过这条主要渠道投放的货币,多数是有适用适销的物资做保证的。第二,城乡居民手持货币量增多,人均持币量逐渐拉开距离。一九八五年,城镇居民人均持币79.65元,比一九七八年增长2.5倍;农民人均持
币82.36元,比一九七八年增长5.9倍。在商品性生产中一批农民率先致富,出现了手持货币过万元的农户。据典型调查测算,从事种植、养殖、运输、经商和工副业生产等生产经营活动的专业户,人均持币量比一般农户高出3—10倍,这使货币流通量出现相对集中的趋势,从总体上提高了城乡居民的持币水平。第三,在市场货币量中,处于流通、周转的经营性货币占较大比重。过去居民持币是服务于生活消费,现在农民手持货币中有一半是用于生产过程的准备金,农村专业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手持大额货币也是不断投入生产经营过程的周转资金,这个变化扩大了流通中货币的需要量。第四,流通体制改革,增加了货币流通的渠道和环节。商品实行多渠道流通,要求货币在市场上不断转手流动,扩大了市场货币容量。一九八五年底全省市场货币量中,集团单位库存现金占16.8亿元,流动人口手持现金达5.6亿元,许多经济交易由原来的转账结算变为现金支付。一九八五年全省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达到44亿元,以现金每季周转一次计,在集贸市场上辗转流通的货币就有10亿多元。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山东省几年来货币大量投放基本上属于经济发行,是正常的、合理的,货币运动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
同时,也必须看到山东省货币流通状况不利的一面。一九七九年到一九八五年,全省连续七年货币大量投放,累计净投放货币99亿元,一九八三年以来连续三年投放量均在20亿元以上,年货币流出量近10亿元。货币流通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主要在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信贷外汇运用过多,消费基金增长过快,确有一部分货币属于超出正常需要的过度投放,其结果是部分商品价格上涨较大。要合理地调节货币流通,使之与商品流通相适应,还要付出极大的努力。
四、开展社会保险,组织经济补偿
保险是人类为了对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采取的一种经济互助形式。无论企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都难免发生不测。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要求一旦出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能够及时得到补偿,以便迅速恢复生产,正常安排生活,这就是建立经济保险制度的根本目的所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山东省的保险事业走过了一条艰难曲折的道路,经历了初建——低潮——发展三个明显的历史时期。
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五八年,是全省保险事业建立、开办和初步发展时期。一九四九年在整顿、改造旧保险业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并在市、县一级建立110多处分支机构。人民保险公司遵循“保护国家财产,保障生产安全,促进物资交流,增进人民幸福”的方针,积极开展业务经营。全省先后开办起火灾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农村牲畜保险等10多种,十年内全省保险业务总收入达9100万元,为受灾企业和个人支付了1500多万元的赔款,为社会提供了76万多元的防灾补助费,向国家提供了5900多万元的税利,起到了补充国家财政后备资金的作用,对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安定产生了明显的作用。
一九五九年到一九七八年这二十年,是全省保险事业发展相对萎缩和低潮时期。由于“左”的思想影响,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对一切灾害和损失都可以包下来,没有必要实行保险了。一九六九年全省的保险机构全部撤消,国内保险业务一律停办,国际保险业务交由中国银行青岛分行代行办理。在“文化大革命”中,国外保险业务又受到很大冲击和干扰。
一九七九年国务院批准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保险事业进
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山东省自一九八〇年四月正式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业务领域从大城市逐渐向小城镇和广大农村发展,承保对象由主要是国营企业发展到千家万户,保险种类由单一的企业财产保险,逐步发展到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68种。到一九八五年共收入保费5.25亿元,平均每年递增31.9%。保险公司以其集中的巨额保险基金,用于防灾费用和补偿灾害损失,全省共承担了674亿元的保险经济责任。六年内共理赔了负有保险责任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2.7万起,赔款2.1亿元,使受灾单位得以及早恢复生产。其中理赔了高唐棉厂火灾、菏泽地震、德州棉田灾害等一些较大保险赔案。一九八五年胶东半岛遭受9号台风袭击,保险公司及时赔款3500万元,帮助受灾企业和居民迅速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山东省保险公司对棉田、台风等巨灾实行保险的做法,受到国内和国际友人的赞赏。
在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山东省的涉外保险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原来国外保险业务只在济南、青岛、烟台三市开办,一九八五年已扩展到内地的一些中小城市。一九八〇年以来,收入国外保险的保费5195万美元,平均每年递增9.1%,为国家创造外汇积累3400万元。
五、发展对外金融业务
山东省地处祖国东部沿海,是贸易出口的重要省份,发展对外金融业务有较好的基础和条件。但是,在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对外金融业务主要限于办理国际清算、管理和经营为数有限的外汇资金,这方面的优势没有得到真正发挥。
自从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山东省金融部门开始积极地、有步骤地进入国际金融市场。银行通过开展多种涉外金融业务,改
善和加强外汇资金的管理与经营,较好地发挥了集聚和利用国外资金的枢纽作用,促进了全省经济建设的发展。
一是积极供应资金,支持出口创汇。山东省外贸企业自有流动资金比重低,中国银行提供的贷款占企业流动资金总量的80%。一九八五年银行发放外贸贷款余额已达到44.9亿元,比一九七八年增加1.3倍。中国银行每年还安排一定数量的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支持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扶植生产出口产品的重点企业更新设备,一九八五年底余额已达到2亿元。这对扩大外贸商品流转规模,提高出口创汇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是当好吸收与引进外资的窗口,管理好外汇资金的使用。银行筹措融通国外资金,是利用外资的主要渠道。山东省以金融形式运用外资,主要由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及其分支机构办理。银行通过大力组织侨汇收入,办理买方信贷,参与来料加工、补偿贸易和合资经营等多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运用了国外资金。中国银行利用在国外银行机构吸收的存款,向国内企业发放外汇资金贷款,至一九八五年共支持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926项,年底贷款余额已达到4.1亿美元。
三是扩大对外金融业务交往。适应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山东省金融部门从过去只注意国内资金运用的封闭型经营,逐步转向立足国内、面向国际市场的开放型经营,开始注意国际市场资金供求、行情、利率的变化,为发展对外经济关系提供信息、咨询和服务。作为全国五大口岸银行之一的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充分运用其资金雄厚、客户多、国际信誉高的优势,积极扩大对外金融业务联系与交往。到一九八五年已同世界上150多个国家和地区1100多家银行的3000多处分支机构建立了业务代理关系,开展了国际债券买卖发行和同业拆放业务。
六、深入进行金融体制改革
山东省的金融体制也和全国一样,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人民银行的“大一统”管理,信用形式单一,资金融通不活。为充分发挥银行调节国民经济的作用,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加快了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山东省经过几年来的实践,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
一是初步健全和完善了金融体系。一九七九年以前,全省只有人民银行一家管理和经营金融业务,这种状况同日益发展的商品经济越来越不适应。改革的第一步是分设专业银行。从一九八〇年到一九八三年,全省先后恢复或设立了农业银行、保险公司、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开始经营一部分信贷业务,管理关系逐步纳入了金融体系。一九八三年九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实行政企职责分开。山东省于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另设工商银行,负责办理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人民银行做为领导和管理全省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工作职能开始转变。经过这两步改革,初步形成了以人民银行为领导、以国家专业银行为主体、以其他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分工合作的金融体系,为全面发挥银行职能创造了条件。
二是改革信贷资金管理体制。一九八〇年全省银行试行存贷差额包干的资金管理体制,即核定存款和贷款基数,存贷挂钩,多存可以多贷。这比多年实行的“存款往上交,贷款向上要”的统存统贷办法有很大改进,促进了各级银行抓存款,灵活调度资金。在实行差额包干的四年中,银行各项存款平均年递增26,7%,各项贷款平均每年递增18.3%。各家专业银行分设后,资金管理体制遂改为“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差额控制”的新办法,旨在把中央银行和专业银行的资金分开,鼓励专业银行自主开展业
务经营。一九八五年是实行新办法的第一年,计划执行结果表明这个办法是可行的,效果也是显著的。全省银行存款在减存因素较多的情况下,仍保持了稳定增长的势头,各项贷款的使用效益明显提高。全省有信贷关系的4600户工业企业,一九八五年工业总产值增长15.3%,而银行贷款仅增长12.3%,实现了多增产少增资。企业资金周转天数为八十八天,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人民银行利用专业银行资金使用中的时间差、地区差、项目差,调剂发放临时贷款56亿元,专业银行系统内调拨资金500多亿元,大大提高了资金运用效率。
三是开辟了多条融通资金的渠道。在银行信用为主的前提下,全省积极、稳妥地开放了商业信用、国家信用和民间信用等多种信用形式。从一九八四年下半年开始,社会集资已作为资金融通的重要补充形式出现,一九八五年有很大发展。集资方式有的是企业向社会发行股票、债券,有的是在企业内部集资,或是合作经济单位的扩股。据粗略统计,这一年全省生产性集资规模达到3亿元左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宏观控制下资金供应紧张的矛盾。全省金融信托投资业务发展也比较快,到一九八五年各专业银行设立的信托投资公司有20多家,专门办理委托收款和放款、投资、租赁、咨询服务等综合性业务。一九八五年底资金运用余额达到4.2亿元,成为另一条灵活有效的融资渠道。作为改革的一个尝试,一九八五年工商银行首次向社会发行金融债券400万元,资金“高来高去”,重点支持经济效益好的建设项目完成收尾工程,垫补新建企业投产所需自筹流动资金的缺口,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
四是正确执行货币政策,在搞活金融方面开始破题。山东省“六五”初期出现货币投放偏多、市场商品供应紧张的状况。银行
没有采取六十年代经济调整时紧缩货币的做法,而是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一方面发放中短期设备贷款,支持生产名优产品的企业扩大生产能力,一方面择优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支持企业调整生产方向。银行发放轻重工业贷款的比例,一九七九年是49∶51,一九八三年调整为55∶45。通过支持调整产业结构,使市场商品供应状况大大改善,银行通过商品销售的渠道完成了回笼货币的任务。
经过初步的改革实践,山东省的金融事业已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已经进行的改革仍然是初步的,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市场机制尚未建立起来,资金融通不活、金融调控不灵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因此,全省金融体制改革有待于向深层发展,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事业。
知识出处
《当代中国的山东(下)》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山东省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主要城市建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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