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1945年德州银行业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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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州文史》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2903
颗粒名称: 1920—1945年德州银行业概述
分类号: F832
页数: 6
页码: 102-107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20—1945年德州银行业的概述,其中包括了抗战前的情况、敌伪时期、金融之垄断及结局等。
关键词: 德州 银行业 概述

内容

德州位于华北平原,冀鲁交界,土地广阔,盛产粮棉,交通方便,经济有一定程度的繁荣。民国以来随着工商业的发展,金融事业也相应活跃。现将民国及日伪时期德州银行业活动概况,分述如下。
  抗战前的情况
  民国9年(1920),官府道台废除,银漕撤销,银钱业代收官方税款,亦随锐减。适值军阀马良拥兵北上,故青岛、济南之棉纱、面粉倾销德州,再转销邻县等地,获利颇厚。于是各银铺钱业相继改营棉纱、面粉。是时中国银行(原名大清银行,中华民国成立后改为中国银行)首次来德县筹设办事处,未成即归。迨至民国20年(1931),中国银行济南分行来德县建办事处。至此,德县金融业又得以复苏。当时德县除中国银行外,尚有山成玉、裕鲁、日升恒、协记、长泰祥等银行也相继成立。那时德县有大小工商店铺300余家,虽不甚发达,而市场状况却非常繁荣。例如:为济南、天津等地代客买卖棉花、煤油、煤炭和杂货等物,货栈及银行业得到发展。
  在国民党时期有中国银行、中央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农民银行。作为国家的四大银行,操纵着旧中国整个经济命脉。由蒋、宋、孔、陈四大家族制约利用。其发行的纸币统称“法币”。那时的金融业任其自由发展。中国银行初作抵押贷款、办理汇兑。各银行仅呈送中央银行月报表一张,由中国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权代为受理。而这一时期的银行,均由官僚资本组成,对市场之调剂以营利为目的。一切政策,法令的推行首先涉及银行本身利益,至于国计民生之有利与否皆不考虑。于是国家银行之间互相竞争,中央与地方银行亦貌合神离,形成对峙。公私银行与私营银号之间,又争相吸收存款作为投机操纵的资本。故金融遂陷于混乱状态。
  各银行以存款、放款、汇兑、贴现、兑换之五项业务为主,每晨九时开始营业,在营业之前即派员上关。所谓上关是银钱业的习惯用词,即为公共交易所。上关时公定市价,互为交易,而存放款的利率,汇兑行情,兑换之价格,均由关上议定。初有脚行(即经纪人)从中介绍,继而进行直接成交。
  敌伪时期
  “七·七”事变后,1937年10月3日,日军侵占德县以后,就开始垄断市场,控制经济,并以残酷方式,多方掠夺,以达其所谓“以战养战”之目的。1940年修筑了德(州)石(家庄)铁路,继而德县市场逐渐繁荣,商贾云集,贸易兴盛,一时成了粮、棉、油等农副产品的集散地。随着经济的发展,鲁兴银行、中国银行、朝鲜银行于1939年先后在德县设立了办事处。同时由私商经营的道生银号等相继开业。
  鲁兴银行德县办事处,经理刘振庭。其主要业务有:普通存款、放款、抵押放款、汇兑,兼办储蓄存款。
  中国银行德县办事处由济南分设。发行钞票面额有:壹圆、伍圆、伍拾圆、伍佰圆和贰角。经理春林(日籍),经常业务以买卖金银、兑换银元、办理存、放、汇业务。其兑出兑入概依市价之标准,收取15‰的贴水。同时附近县政府所征收之岁入零钱,还多与日商来往,并供应日军军需款项之汇兑事宜。
  朝鲜银行1938年7月,在济南经二路纬二路即行复业,经理永野广(日籍)。1940年在德县设立朝鲜银行办事处,地址在德县马家溜口街路南。其主要业务为存、放、汇三种,对象一般是日本机关、企业,多与鲁兴日商往来,并供应日本军需款项之汇兑事宜。
  当时各家银行,以中国银行业务较为广泛,各银行除普通存、放款外,并作抵押放款,以货币作抵,依当时货物价值50—80%为押价标准,放款利率按月息一分五厘至二分计算。
  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于民国27年(1938)2月成立,发行的纸币面额有:拾圆、伍圆、壹圆和伍角、贰角、壹角六种,还有辅币(金属小硬币,名曰水上浮)伍分、壹分流通市面。后又发行百圆券,到1945年又发行仟圆券,并明令为法定国币,一切完粮纳税均须用中国联合准备银行票券。
  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总行设在北京,于民国27年(1938)4月8日在济南设分行,到民国28年(1939)9月由山东各地筹募股金,在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扶植下,在济南创设鲁兴银行总行,并在全省各主要城市设办事处,为唯一地方性官商合办之商业银行。扶募股金为联合准备银行券300万元,即各大城市商会认募150万元,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150万元,同时派常务董事长苗兰亭及日本顾问,常住总行主持行务,管理监督一切。当时其存、放、汇、贴现和抵押等业务最为活跃。鲁兴银行德县办事处,那时业务较繁。民国31年(1942)伪华北政务委员会财务总署主办的鲁兴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八厘至一分,活期透支一分至一分五厘,定期放款一分三厘至二分。
  金融之垄断及结局
  伪华北政务委员会财政总署筹设中国联合准备银行,于华北沦陷区域之各大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德县未设)。各地银行均受其严格管制,所有各银行的业务状况,均按旬、按月填报详表,报送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各银行经收之各种存款,都以存款准备金名义,按照存款总额规定成数20%提存联银券充当准备。尽管如此,银行哪有如实填报之理。若是有存款十万元,只不过报四五万元,一点不报是不行的。
  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在民国27年(1938)4月8日,在济南经二路纬二路设分支机构。经理黄恂伯,除经营兑换业务外,并兼做商业银行之存款、放款、汇兑业务。从民国30年(1941)12月1日起,恢复中央银行性质,完全站在领导和监督之地位。同时规定各家银行每年三期呈报月(三、六、九)终营业概况资产负债表、盈亏表。
  直到民国31年(1942),银行才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划一会计科目,统一新式簿记。经常的业务实况,均按旬、按月、按期列具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报请伪“联银”审核,并以伪“联银”施以查帐制度。
  民国25年(1936),中国银行德县办事处奉济南之命撤回(济南)。俟后,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后,鲁兴银行,朝鲜银行均各自结束回济。同年9月何思源进入济南后,国民党开始接受,并布告“法币”与伪“联银券”之比率为1∶10。后财政部于10月22日明令公布比率为1∶5,并规定在民国35年(1946)1月开始收尾,直延至6月底才进行。
  鲁兴银行于民国34年(1945)12月,由国民党政府何思源负责接收清理,改称为山东省银行。中国银行由后方之总行派员自行清理,继而营业,并负责接收日本银行。而中央银行接收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及朝鲜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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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文史

《德州文史》

本书收本书收德州教案、我所知道的德州绿营兵、日军投降前后德州的日、伪、顽、杂军队记述、宋达民其人、忆我在德州的一段经历、德州解放前夕一家三易其名的报社、记军事调处执行小组在德州、德州解放前汉族丧葬风俗、德州古瓷窑考、解放前德州儿歌选等20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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