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军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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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50020020220002874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军纪
分类号: K827
页数: 10
页码: 58-67
摘要: 本章记述了冯玉祥对于军队之纪律要求甚严格,加强军队严格纪律的重要性,还编辑了《平时简明军纪》和《战时简明军纪》。
关键词: 冯玉祥 将军 士兵

内容

冯玉祥对于军队之纪律要求甚严格。他常对军队说:“军纪者,军队之生命也。”又说:“人无生命则死,军队无纪律则亡。”上述两句话可以说是他对军队进行纪律教育的基本原则。他和他所属的军官,常以宋朝名将岳飞治军纪律的事迹,作为对士兵进行纪律教育的材料。“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意义,官兵知之甚熟,人人能背、会讲,印象极深。“冻死迎风站,饿死不出声”、“冻死不入民宅,饿死不取民食”,也是常讲的口号。灌输纪律观念的书籍,有西北军自己编辑的《精神书》。其中分为军纪精神、道德精神、爱国精神,五原誓师参加北伐战争后,又增加革命精神一章。军记精神,多是摘自历史上纪律严明的军队事迹编辑成书,并结合当时西北军的实际,提出具体要求,使官兵熟读,甚至背诵,以增强部队遵守纪律的观念,加强军队严格纪律的重要性。例如西汉名将周亚夫率军屯驻细柳时,汉文帝驾到,也需按军规行事的动人事迹,则讲述甚详。官兵在这件事上,也受益甚深,以贯彻细柳精神为荣。岳家军的守纪事迹,当然也是大书特书大讲特讲的。“上有所好者,下必有甚焉。”冯本人亲身提倡,且没有特殊于官兵之外的事,军纪教育之效果故甚显著。
  军队还编辑了《平时简明军纪》和《战时简明军纪》。这两本书是条文式的,易读易懂,并要求每个官兵都能背诵。回忆《平时简明军纪》有下列若干条:私入民房者,重惩;欺压良民者,重惩;调戏妇女者,重惩;玩忽职守者,重惩;诬良为盗者,重惩;黑夜警呼急走乱伍者,重惩;违抗命令,侮慢长官者,重惩;强奸妇女者,处死刑;携械潜逃者,处死刑;克扣军饷者,处死刑。《战时简明军律有》:临阵脱逃者,处死刑;畏缩不前者,处死刑;临陣退缩者,处死刑等等。事隔几十年,经反复回忆,比较准确者,记起以上若干条,遺漏之处肯定尚有。
  军律虽然订得明确,要求严格遵守。但由于人数众多,良莠不齐,难免有违犯军纪的。违军纪者一旦被发觉,依法从事,严惩不贷。于是养成了令出必行的严肃作风。
  冯还提出“烟酒必戒,嫖赌必戒;不扰民,真爱民,誓死救国”的口号。并把口号用浅色灰布印成臂章,缀在官兵军服的左臂上。这样随时提醒,免得违犯。偷偷吸烟者有之,偷偷喝酒者亦有之,但为数甚少。在他任检阅使时,只有一位叫张志宽的炮兵营长,是特许喝酒的。这位张营长是河南人,是将军当营长时招幕的老兵。与张同时入伍的老乡,都逐步提拔起来,而张仍当营长,故对他有些照顾与同情。所以张的这点嗜好保留着,没有说闲话的。将军终身不动烟酒,对嫖妓、赌博更是厌之入骨。官兵为这种以身作则的正大作风所感染,故对军纪的遵守自然成风。古人“上有所好者,下必有甚”的说法,是深有道理的。
  官兵因事外出,必须服装整齐。两个以上的士兵外出,需有班长带领;各连的值日班长去街卖菜,则有营的值日排长带领;到了街上则分别买菜,按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地点集合,然后带领回营。
  西北军对军纪教育的方法是“耳提面命”。即根据“令行禁止”的基本原则严格要求,各级军官对其所属的下级经常讲:遵守者,表扬之;违犯者,惩治之。随时耳提面命,小毛病得以及时纠正,不采取总算帐的方法。大错自少,但这不等于完全能杜绝大错。这种随时提醒的教育方法,使受批评受责斥者并不反感。因为受批评或责斥者深深知道,不记帐,说过就完,故上下级关系并不因之而造成隔阂。相反,能感到上级的那种教育是出于爱护之心。
  所谓“耳提面命”是防患于未然。不记旧帐,不等于玩忽纪律。触犯军律者则按军律办事,决不宽恕。西北军能在旧军队中称为有纪律的军队,在于冯的令出必行的严正作风。现在举几个例子加以说明。
  第一个例子
  一九二○年,冯率十六混成旅离开湖南常德地区,到河南信阳一带。河南地盘属于河南督军赵倜。冯的军队开进他的地盘,赵当然不高兴。双方军队由不睦而变成磨擦。又由磨擦,时而发生小的冲突。冯是不甘人下的,当然不会吃赵倜的气,于是发生对战。赵的军队很腐敗,不堪一击,人马损失惨重。这次战斗中,有一个老兵名叫吴振声者,河南武阳人,乘隙携械潜逃,当时未能捕获。十六混成旅随即开赴陕西。尔后,冯又由陕西回到河南任督军。后又调任陆军检阅使,部队开驻北京南苑。事情虽已过去几年,但冯对吴振声携械潜逃的事件,始终不曾忘记。原因是深恐吴携枪当了土匪为害人民,所以总想把吴拿获正法,以绝后患。同时,冯认为老百姓如果知道是十六混成旅的兵当土匪,危害老百姓,总是一很大污点,故决心非拿获归案法办不可。
  一九二三年,终于把吴振声捉到了,并解押南苑。冯利用阅兵的时间,向全军官兵宣布吴临阵携械潜逃,并在地方搔扰百姓的罪状,由军法人员押解着在军队面前示众,然后在大操场当着全军官兵的面执行枪决。冯将军用这一事实对军队进行军纪教育,使官兵深受感动。我对这件事,印象甚深刻,至今记忆犹新。
  第二个例子
  第十六混成旅由河南开赴陕西,火车运送至渑池(那时铁路只通渑池)军队便驻下来,准备车辆,而后西进。军队按分配的区城,在附近村庄的场院或其它空地或坟地搭帐棚幕营。有连长杨治清者,将帐棚搭在一个村庄的场院上。几天以后,军队便与村民熟识了。杨治清见到一农妇长得美,便起了淫乱之心。某夜,杨竟潜入民家,妄图行奸,被人家发觉,于是大声喊叫,被执法队(军队在移防行军时,常组成临时执法队以维持军纪)听到,旋将杨治清抓获,扭送旅部。冯得知此事,既诧异,又愤怒。
  杨治清是冯从河北沧州招幕的兵,经过在模范连(培养干部的单位)的培养,由班长而排长而连长逐级提拔起来。杨治清在连长中素有精明强干之称,冯也甚为信任钟爱之。冯未想到杨竟会做出触犯军纪的事情,故颇觉诧异。自己培养的干部,连队成绩总在前列,竟在行军中违犯军纪,故也非常气愤。于是问军法处长石敬亭:“如何处理?”石回答:“按军律应当处死刑。”冯的面色立刻显得非常阴郁,内心的斗争呈现在脸上,精神上的苦闷昭然可见。
  冯叫军法处将杨治清押到面前,杨扑通一声,双膝跪在旅长跟前。“恳求旅长饶命。”冯严肃而声音低沉缓慢地说:“起来。真没想到你竟然做出违犯军律的事情。”随即又问到家庭情况及兄弟几人,杨均一一做了回答。冯说了一声:“去吧!”军法处便把杨押了下去。
  冯集合全军,首先讲述了杨治清强奸妇女的罪状,然后对部队官兵作了沉痛而又诚恳的长篇讲话。勉励大家遵纪守法,不要做损坏军誉的坏事,并对平日受信任的干部有了犯罪行为,归结为自己教育不周,表以沉痛的心情。最后,为了教育全军官兵遵纪守法,
  对杨执行枪决以儆效尤。冯讲话时,官兵均带阴沉的面容,也呈现出对杨惋惜的心情。当冯讲到我国的汉代军事家、政治家诸葛孔明挥泪斩马謖的事例时,冯与官兵具表现出极为痛惜的心情,眼晴被泪水模糊了。
  对杨治清违犯纪律的事件处理后,冯将军派人把杨之弟弟杨治荃招到军队。把其兄违纪经过详为说明。并说明军法无亲,不能宽恕的道理。杨治荃虽然悲哀,但深明大义,毫无怨意。冯问治荃的志愿。治荃答:“愿意读书。”冯除对杨的家庭给予照顾外,还帮助治荃读书,由中学而大学,由大学而又派到日本留学,整个费用均由冯将军供给。冯对这件事的处理,使官兵受到了很大的教育,感染至深。对将军之威,则畏之。对将军之恩,则怀之。达到了将军平日教育军官要使士兵对官长“有威可畏,有恩可怀”的目的。冯常对军官讲:“无威,则不能带兵;无恩,则不会待兵。”即恩威兼施之论也。杨治清强奸妇女的违纪事件,是我在西北军的这一阶段,所见到的唯一事件。
  第三个例子
  一九二四年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西北军由热河搬师回京,推翻曹(锟)吴(佩俘)贿选政府。当部队反戈打击在北宁线上正与奉军作战的吴佩俘的部队,向南进击时,有人向冯反映说,团长闻承烈畏缩不前。冯闻之,甚为愤怒。立即下令将闻承烈调回北京,要以违犯军律“临阵畏缩”之罪处决。当时我们几个在冯将军身边工作的年轻传令员,惶恐万分,束手无策。随后决定给负责警备任务的鹿钟麟旅长及张之江旅长报信,请他们速到总部(在北京旃坛寺)讲情。两位面见冯将军,要求冯调查确实再做处理(实际上是缓解冯之愤怒再说)。冯在盛怒之下,不答应。两位旅长恳切陈述闻团长平素带兵有方,成绩优良,以往作战都是奋勇当先,向无畏缩不前的情况,请冯宽恕他。鹿、张还以性命担保,使闻团长带罪立功。冯将军旋对闻承烈团长说:“鹿、张两位旅长为你求请,并担保你带罪立功,姑且宽恕,望好自为之。”闻承烈对冯将军对他的处理毫无怨意。从此更谦谨负责,颇得其所属官兵爱戴,冯亦对他更加重用。北伐战争期间,冯玉祥任命闻承烈为国民党革命军第二集团军的兵站总监,负责对几十万大军的粮秣供给,保障畅顺及时地运输给各路军,深得全军各部队的好评。当时,有人对冯玉祥将军说:
  “闻承烈总监是总司令(冯是第二集团的总司令)的肖何。”冯颔首微笑着说:“闻总监对全军的粮秣供应立了大功劳,他干的确实很好。”并说:“闻承烈不但对兵站工作搞得很好,其作风甚为廉洁正直,他干的是可以发财的差事,可是没有发财,足见他没有贪污。”此冯玉祥知人善任之一例也。
  从以上三个例子可以看出,冯玉祥带兵令出必行,军法无亲,有威可畏。对犯纪律者虽绳之以法,确是有威可畏,但他又颇有怜惜之心,故有恩可怀。犯了过失不念旧恶,仍然培养重用。这种作风对旧军队中所谓团结,起了一定的维系作用。较之当时的其他军队的领导人,可以说是高了一筹。这从当时的老百姓对西北军的舆论可以证明。
  从冯玉祥任陆军第十六混成旅旅长、第十一师长兼陕西督军、河南督军至驻北京时的陆军检阅使,这一漫长的时间里,我只见到一个携械潜逃而被枪决的老兵;只见到一个因犯军律强奸妇女而被枪决的军官。这可以说明两个问题:一是纪律严明。重视纪律教育,故犯罪者少。二是将军执法如山,令出必行。违者,必依军律处理,决不宽恕。自西北军在五原誓师参加北伐后,所据地盘逐渐扩展到陕、甘、青、宁等省,
  出潼关后又据有豫鲁两省,部队增加到几十万。原来的旅长都成了各路军的司令,所属将领形成自立门户的局面,出现了“儿大不由爷”的形势,冯有鞭长莫及之势,而军队的纪律亦逐渐松驰了,与往昔的军队素质不可同日而语了。可是当军法部门一旦发现违犯纪律行为者,仍坚决按军律执行。兹举一例:当军队绕到宁夏、甘肃东出潼关的进军过程中,有一姓时的,山东曹州人,任初、中级军官时,艰苦奋斗,作战勇敢,精明强干,素为冯玉祥所信任与重用。当其当了师长率师东进途中,奸污了妇女,为当时留守在陇东平凉的总参谋长石敬亭所发觉。石对时立即扣押,并报请冯玉祥总司令批准枪决,以儆效尤。
  我在西北军二十年,在冯玉祥将军身边先后工作数次,所看到因违犯军律而被处决的,只有这几个人。这种事情虽然发生不多,冯亦视为军队的污点。此种事件之发生不多,亦由平日对军纪教育抓得比较严有关系。一九二九年蒋冯之战及一九三○年蒋、冯、阎大战之后,由于蒋介石对西北军将领分化、收买,原被冯逐渐提起的孙连仲、韩复渠、石友三等,均因官大了,钱多了,背叛了冯遂自成一家。他们所率领的军队的纪律,亦远非昔比了。

知识出处

文史资料

《文史资料》

本书记述了山东省彭秉信同志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南京)执教和任研究员二十年。一九七○年该学院撤销,始离休济阳。彭秉信同志虽已是年逾八旬的老人,却“活到老,学到老”,把“亦学亦写”当作养生之道。他热心于县政协的文史资料工作,克服诸多困难,撰写了《冯玉祥将军治军忆要》这部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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